是何昊比我早起,今天竟然和我一起赖床,觉得有点不对劲,就习惯性地以为他迟到了。
我们俩的回笼觉,睡得相当满足,中午十二点才起,早饭可以当午饭吃了。
我们没有提起昨天晚上的事儿,但心里都跟明镜似的。
下午我出门去酒吧。
我大学的时候,和几个学长组了个乐队,取名叫愚人乐队。
据说乐队名字的由来是,队长喜欢的女生爱占卜,有一次提起勇气去占卜,抽到愚人这张牌,但是后来那女的没和他在一起,于是队长就直接把愚人当做乐队名了,我当时还觉得这名字很有深度,很酷呢。
我们乐队毕业后也没有解散,每天都在不同的酒吧表演,钱虽然不多,但是够用,而且能做着自己喜欢的事,让我们很开心。现在我们的粉丝也很多了,大部分是从大学跟过来的真爱粉。
现在队长在考虑找一家经济公司签约,让大家登上更大的舞台,我们都挺兴奋,但是又没有人脉,又怕被骗,所以进展很慢。
走到今晚要演出的酒吧门口时,就听见一段炫酷的架子鼓的声音了。
我走进去,鼓手筷子一看到我,就吹了一声口哨。
我走上台,拿出我的贝斯,开始调音。
筷子停了下来,勾着我的肩问我:“你终于来了,前几天去哪了?”
“洗涤灵魂。”我回答。
“哟,你要出家啊?不就是个于莎吗!”筷子欠揍地说。
“哟!乐意来了!”队长兼主唱大风刚进来。
“嗯。”我叫了声队长。
“真是,于莎刚走。”大风说。
“她来干嘛?”我问。
“她来看看你在不在,还叫我带句话”大风笑了,“说让你等她以后发达了,做她的小白脸。”
我骂了一句,分就分,能不能爽快点儿!
“别理她!”我皱了皱眉。
筷子朝大风说:“哥,要不我们找于莎帮我们找经纪人吧?”
我马上给了他一拳。
大风说:“别闹,人家乐意伤心呢。而且我已经找到办法了。”
大风看到一张选拔海报,是唱歌比赛,而且是一家大经纪公司主办的,第一名除了有丰厚奖金,还可以直接和公司签约,个人,乐队都可以参加。
“怎么样?参不参加?”队长问,“只要我们挤进十强就能上电视,到时候就算没获得总冠军,凭着这点名气,找一家靠谱的是没问题的。”
我和筷子觉得没问题,队长说还是等到我队唯一一位女吉他手玛丽到了再举手表决。
最后自然是全票支持。
我们都希望我们的音乐能被更多人听到。
练习结束后,我们几个坐着聊天。
“你去相亲?”玛丽边喝着奶茶边说,“你分手的事这么快就被你妈知道了!”
“还不是我妈妈的走狗做的好事儿。”我趴在沙发扶手上,抽着烟。
“何昊?那你为什么把分手的事儿告诉他。”大风问。
“你知道那天我多难受吗!我一回家,他就问‘怎么回事儿?’我就告诉他了。”我摊手,我很脆弱的好嘛。
“让我猜猜,你是扑进他怀里,边哭边流鼻涕地招了吧?”筷子坏笑道。
“胡说!”我一下子坐正瞪着他,“老子才没有扑进他怀里呢!”
“小可怜。”玛丽说。
几个人笑作一团。
看看!这就是所谓的友情!
傍晚下雨了,何昊打电话来叫我去图书馆接他。
我在街上走着,听见雨水在伞上“啪嗒啪嗒”的声音,空气越发冰凉,我感觉我的裤脚已经湿得彻底了,路面的小水滩倒映着灰蒙蒙的天空。
我挺喜欢下雨天,如果我在家里的话,我可以蒙进被子里,直到睡到雨停,或者打开电脑看恐怖片。但是该死的,我现在却走在这冰凉的雨中,路边开过的车溅起水花,一遍遍浇在我的裤子上!
哦,天。这雨带给我的烦躁竟胜过前女友扔给我的抑郁。
这让我心情有点好了,想想于莎除了长得好看外,其实没什么优点了,有时她让我烦得想跳楼。
所以说,我还是喜欢下雨天的。
我到了图书馆的门口,打电话叫何昊下来,心想:这人也真是懒绝了,都不在门口等我!
“什么?我已经在门口站着了。”何昊说。
“你他妈瞎说什么呢,门口就我一个人!”我皱眉。
“你去的是哪个图书馆?”何昊问。
我停顿了两三秒,挂了手机,雨水顺着我的手臂往下滑,我打了个寒颤。
该死。
经过长途跋涉,我终于接到了何昊。
他在图书馆门口,以一种‘不应该让你这智障来接我’的表情看着我。
“刚看见我没在门口等你,在心里骂我了吧?”他似笑而非地看着我,“我都打喷嚏了。”
尽管是我把他说的图书馆名字忘了,但我想甩他一巴掌。
“晚上吃什么?”何昊接过伞。
“我想吃火锅。”我说。
“ok,那去买食材。”何昊说。
“你去买?”我问。
何昊凝视了我一会:“y me”
我笑,谁还不会英语咋的。
“ you(重音)w.”
“s w dr”
我听见他“靠”了一声,道:“f.”
...
第3章 .3
虽然有点突然,但……我交了个新女朋友。
我知道这有点太快,毕竟才第三章。
但是!她!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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