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切仿佛失去了形状,又成了新的形状;它们互相撕扯,又互相冲突,维持着微妙的平衡。丁朗月又重新睁开眼,眼下凝了一滴水,落在地上,晕染成了一个深色的小圈。
丁朗月说:“我要你做的事情,本身也就是给你的报酬。”
奚雪风垂下眼帘,看着地上那一点水染深的泥土。他觉得这更像是真仙的一滴泪,他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流泪,只是刚刚那一副图景之中似乎蕴藏着睥睨这人间芸芸众生的力量,势不可挡,很轻易就能摄取人心。他答应了。
丁朗月微笑着,更多的水汽汇聚凝结。他从水雾中伸出一只手,轻轻点在奚雪风的额头。奚雪风下意识闭上眼,沉入识海中等待,却听到一串清脆的笑:“别急,我只是突然很想碰一下你的额头。”
这笑声像乌云急雨中,浑身湿透的行僧踽踽独行,忽然远远看到一团温暖的火光,随后倏忽之间,云开雾散,天朗气清。奚雪风也笑了起来。他在这一瞬间觉得,这一整个冬天的树,都该为这笑声而开花。
奚雪风睁开眼,竟然又看到了第一天见到丁朗月的样子。白衣玉带,墨发红唇。那个人伸出一根手指,点在自己眉心,说:“说笑了,刚才那都是要成仙才要东西,我这不过是要一具渡劫用的躯体,哪那么麻烦了?只不过,幽泉水倒还是必须有点的。我这人有些特殊,就像你说的,不是很干净。”
奚雪风有些惶恐。
丁朗月更是放开声音大笑起来:“嗯,不干净。不明不幽,不生不死,这是什么?大概,就是混沌罢。”
第三十四章
“混沌?!”奚雪风听到这个词的时候,只觉得眼前一片花白,浑身像是被劫雷击中,寸寸经脉全部麻痹。他心里的所有理智都在叫嚣着要放弃,要毁约,因为这是一个碰都不能碰的东西,只要迈出一步,兴许就是万劫不复。不仅仅是他自己可能万劫不复,更可能是整个人间、整个明幽两界的万劫不复。
明与幽的相生相斥,这是真仙、轮回老鬼们都不敢轻易触碰的禁区,是整个宇宙循环的基础。而混沌一旦降临,则很可能撕破这一种平衡。如果丁朗月没有胡吹,而的确拥有所谓的混沌之道,那么兴许让他湮灭,才是更安全、更合理的选择。
丁朗月挑着眉,眼里、嘴边都是溢出来的笑,他伸出手捻着奚雪风的额发,明目张胆地诱惑:“怎么样,要不要赌一把?做一个普通的生意人,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就行;做一个优秀的生意人,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然而举世无双的生意人都是赌徒。惊天动地的利润,只能来自惊天动地的豪赌。你的选择呢?”
奚雪风拨开丁朗月的手,直视他的眼睛。他眼前的这个人分明灿然若朝阳初升、清朗如桐琴独流响,但他分明看到了丁朗月眼睛里一片幽深的漆黑。他在丁朗月的眼神里看到了许多幻相,像苍龙像腾蛇,像高山像茂林,有如昆仑一般巍峨,又如蓬莱一般飘渺,如同芥子兴灭于宇宙,如同飞尘浮游于山海。五色繁杂,美丑妍媸万归于一;七情迷心,喜怒哀乐一化为万。沧海易为桑田,农人千万稼穑辛苦;园林重归荒芜,王朝兴替天道难寻。明幽相斥,混沌初开世界两分;明幽相生,万物兴发魂魄轮回。奚雪风一时为这景象所迷,竟然不能自拔,嘴唇轻轻颤抖,说不出一个字。
丁朗月大喝一声,道:“奚雪风!”
奚雪风从幻相中醒来,默默不语。抬头再看丁朗月,丁朗月的眼里却一片澄澈如水,再也看不见那些变幻。
丁朗月说:“混沌开辟之后,世界乃生。你不敢答应我,自然是因为怕我重来带来这混沌,毁了这个光明灿烂的人间。你奚雪风,怕死,又怕生,实际上只因为太喜欢这样的美丽的世界了。你和他们都不同,是个真正属于这人间的人。哼,修士修到最后,为的是什么?得到了随意更改世间规则的能力,就毁灭它么?你若真喜欢这个人间,为何不把它变得更好?你怎么知道,我身上这个混沌的能力,带来的一定是黑暗是毁灭,而不是更加的绚丽多姿?奚雪风,你信不信我!”
良久,奚雪风回答:“我不相信你。世间任何事情,不到最后永远无法预知。你要我帮你做事也可以,你必须给我一样东西,可以直接取你的性命,或者,至少要能制衡你的力量,这样我才能答应。”
丁朗月盯着奚雪风的眼睛:“可以。”他笑得恣意极了,像汹涌的海。丁朗月说:“你是秘阁主人,你应当见过界壁。你知道为什么明幽两界的界壁这样的薄,甚至有多处漏洞,这互相冲突的两界却没有直接对冲,重归混沌吗?”
奚雪风摇头。
丁朗月答道:“因为轮回。这世上为什么要有死亡?因为那最初开辟明幽的神灵发现,人魂魄的死亡——也就是从明界进入幽界,从阳魂变成阴魂的过程,正可以平衡这明幽两气的冲突,稳固界壁。凡人死亡,从阳魂转为阴魂;随后通过轮回投胎重生,又使得阴魂散去,重塑阳魂。前者吸取了明界的力量,后者吸取幽界的力量,两相轮转,这世界才能平衡。所以修士越多,这世上死亡的魂魄越少,两界的界壁就越不稳定,两界的规则就越难维持。”
奚雪风皱眉道:“你想做什么?”
丁朗月却不直接回答,而是话锋一转:“你还记得你的探花郎么?”
奚雪风答道:“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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