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也无话可说了。”罗希说:“瞧瞧你每天青菜萝卜把自己给瘦的,整一个飞机场似的,现在不好好补回来,小心以后遭老公嫌弃。”
初末呵呵笑了两声,从口袋里拿出钱包说:“一共多少?我还给你。”
“免了。”罗希说:“我已经跟你说过不止两遍了,这是第三遍,要是以后你杨初末再跟我这样见外,我就当做白交你这个朋友了,以后我们就绝交,老死不相往来。”
“好了,我以后不这样就是了。”初末有些无奈,要说这些年她最值得珍惜的,除了一直保存在脑海里的回忆之外,就是交到眼前的这位好友。
说起跟罗希认识,实在是有趣,那时候罗希跟一个喜欢的机械系的师兄表白,结果那师兄说自己有喜欢的人了,叫杨初末。罗希为此伤心了一天一夜,第二天动用了身边所有的关系挖掘杨初末这个人,才发现竟然是跟她同系同班的同学。
那时罗希只觉得初末虽好看,但是也没到那种惊艳的程度,便追着机械系的师兄问:“你到底看中杨初末哪点了?”
那机械系的师兄说:“她有双会说话的眼睛。”
罗希就在那翻白眼大骂:“我去!你拿她眼睛说下给我看啊!”
那机械系的师兄被骂得各种无语,半天才吐出俩字:“你妹!”
后来几个月罗希都用一种情敌的眼光看初末,见了谁都说自己失恋了,到处扬言,要跟杨初末决斗。
初末简直莫名其妙,她平时在教室里挺低调的,待人不热情但也温和礼貌,被她这样大肆宣扬了一番,简直就跟自己是狐狸精似的。
罗希在别人眼底就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小男生,当大家都惊悚地等待着她跟初末决斗的那天,让人跌破眼镜的是她们居然成了同一个寝室的好朋友。当时罗希就说了一句至理名言:“换成我是男生,也会喜欢像初末这样不食人间烟火似的女孩。”
不食人间烟火吗?初末轻笑,真是太抬举她了,换成是以前或许是,但现在……
“谁yín_dàng啊,我yín_dàng,谁yín_dàng啊,还是我yín_dàng……”
忽然一抹不怎么入流的音乐响起。喧闹的食堂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眼睛都齐刷刷地看向手机铃声的来源——罗希。
尽管平时男孩子性格一般不拘小节,但罗希也被这铃声吓了一跳,从口袋里掏出手机,还真是自己的铃声:“靠,要让我知道是谁背着我把手机换成这铃声,我非宰了他不可!”一边说着一边接起电话,似乎对方的声音让她有些意外,她兴奋匆匆地说了几句好哇好哇,便挂了电话,一脸欢乐无比地对初末说:“末末,晚上我去后海光顾你的生意。”
每周五、六,初末都会在后海的一个名叫“柒日”的酒吧打工,这份工作也是罗希介绍给她的,只因为这里可以弹一整晚的钢琴还给工资。
“好啊。”初末答得干脆,罗希经常都会带她的朋友们去那边,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有时候她闲来无事还会跑到那边,跟老板娘领等她下班,只因为新闻里说最近那块治安不是很好。?
? 用老板娘的话来说就是:“男朋友都没见的有你这么好。”
当时的罗希笑得像祖国的花朵,挽着初末的肩膀欢天喜地地说:“要是末末不介意的话,我就当她的小男友好了。”
罗希因为要去见朋友,所以吃完饭就去学校门口了,初末得去寝室拿点东西,两人便分道扬镳。
走到寝室楼下的时候,初末习惯性地跟阿姨问好,然后拿了自己从楼上带下来的热水瓶,去水房里面打水。此刻是放学时段,排队打水的人挺多,初末站在那里,脑海里复习着今天在课堂上学习的新语法。
“明天医学系的慕师兄会来学院交流音乐心德,真心好期待!”
“哎,到时候一定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说不定会被师兄看上。”
“你想多了吧……人家学身边已经有阮独欢了。”
“那不是没承认关系么?”
“没承认也八.九不离十了吧,何况你不是都有男友了?”
“有男友又怎样?我们学校谁见了慕师兄不是秉持一种有男友就甩了,有老公就离了的鞋?”
初末站在那里,脑海里仿佛印现出那个人的样子,定是白色的衬衫,英俊的轮廓,少有表情的冷淡样子。
慕流年,诚如小时候一样,长大的他越来越优秀,不但是医学系的高材生,并且弹得一手好钢琴,水准已经达到了十级。不同的是,小时候他是她一个人眼中无所不能奠神,现在,却是一群女生眼中奠神。
他,已经不再是只属于她一个人的慕流年了。
这些年,她并不是没见过他,相反,在同一个大学里,她天天都能看见他,只是每次都是偷偷地躲在一个别人看不见的角落里,看着他身边络绎不绝的女生,看着他礼貌却疏离的样子。
当人生失去爱的勇气时,最糟糕的莫过于,他近在身边,却犹如远在天边。
闭上眼睛,初末努力地让自己保持平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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