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的事了。
被特警队除名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他第一时间想到了在军队被孤立的往事。
可是现下的失望与在部队里体会到的绝望一比,似乎已经算不得什么了。
那时没有任何人站在他一方,而现在,特警队的队员虽对他不理不睬,但刑警队的大多数警员都向着他,徐河长还为他的事大发雷霆,乔羿也从头到尾保护着他。
不过最重要的,却是沈寻。
那日沈寻抱着他,吻他,他明明已经颤栗得站不住,周身却好似多了一股温暖又强大的力量。
这力量支撑着他直面过去的艰难与现下的非议,好像只要他再挺一挺,就能再次毫无愧色地站在阳光之下。
毕竟,他什么也没有做错。
毕竟,被倾慕的人喜欢着的那种喜悦,就像一面坚不可摧的盾牌。
过去,他不敢承认自己喜欢沈寻。
沈寻是男人,不是福利院里叫他“哥哥”的小姑娘,但他又无可抑制地在意沈寻,成天都想赖在沈寻身边。
沈寻出外勤时,他一定要跟着;沈寻中午去食堂打饭,他也要等着;沈寻去一趟厕所,他也厚着脸皮跟去;白天的时间已经占得满满当当,晚上还要黏着沈寻跑步。
只要看到沈寻,他就有种难以言说的高兴。
沈寻以前开玩笑叫他“然哥”,后来又叫他“乐乐”,他有时会学着沈寻的语气自己叫自己,口气无奈的“然哥”,温柔低沉的“乐乐”,然后偷偷开心得脸红心跳。
但他还是不敢承认喜欢沈寻。
男人喜欢男人,说出来太尴尬了。
有次他甚至想到了李司乔那人渣,害怕自己哪天把持不住,会像李司乔对自己那样对沈寻。
所以他一直不愿对沈寻太过亲昵,尽管那一系列黏人的行为早已越了亲昵的线。
他给自己定了一个掩耳盗铃的底线——不叫“寻哥”。
“寻哥”听起来太热情了,“沈队”却冷冰冰得恰到好处,十分适合掩盖他的“狼子野心”。
可是,就在他还在为自己的“细心”沾沾自喜时,沈寻却吻了他,撕掉他所有犹抱琵琶的伪装,将他的那点小心思揭露得渣都不剩。
从市局回家后,沈寻和他一起躺在床上,用手帮他做了一次。
他的反应比一般处男还生涩,全程拿枕头捂着脸,身子都红得一塌糊涂了,脚趾也痉挛发抖,喉咙却恁是没发出半点声响。
沈寻笑着扯开他的枕头时,他眼睛红红的,睫毛全被因为激动而涌出来的泪水打湿,下唇被咬出一排牙印,还险些破了皮。
他羞得不行,立即抓住枕头又想捂回去,沈寻却不给他机会,将他罩在身下,再次侵占了他的唇舌。
缓过一口气后,他翻身坐起来,也要帮沈寻做。沈寻半躺在床上,任他为所欲为。
因为常年练习射击,他指腹和手掌上都生着厚厚的老茧,平时自己撸倒无所谓,此时握着沈寻那里,却不敢太过用力——生怕老茧刺着沈寻,让沈寻不舒服。
所以握是握住了,但手与茎/身老是隔着点儿空隙,而且动作十分拘谨,像个电量不足的机器人。
沈寻低头看他,见他认真的眉眼不免想笑。
他抬起头来,知道自己没表现好,嘴角往下撇了撇,稍稍加重力道,还正儿八经地问:“这样行吗?舒服吗?”
沈寻险些笑场——两个男人在一张床上护送温暖的好事居然被搞成了哭笑不得的马杀鸡。还问舒服吗?当自己是态度恭谨的按摩师?
乐然有些恼,双手并用,试图想象握着的是自己的小兄弟。
可是根本没用。
那不是他的,那是沈寻的。
心上人的和自己的,闭着眼都知道哪不一样。
他叹了口气,尽量娴熟地动着手指,时不时瞄沈寻一眼,见沈寻嘴角一直带着笑意,但似乎并没有很享受。
他一时丧气起来,想着刚才自己舒服得险些叫出来的情形,就觉得有点对不起沈寻。
于是又瞥了沈寻一眼,心下一横,突然埋下头。
他一直觉得口/交恶心,但是用嘴帮沈寻做却毫无抗拒的心理,甚至还有些莫名兴奋的意思。
但是沈寻却迅速撑起身子,手臂往他胸前一扣,笑道:“乐乐,别这样。”
他更加羞躁,脸颊也热起来,垂着脑袋支吾道:“我……我手做不好。”
“手做不好嘴就能做好?”沈寻在他右眼皮上亲了一下,“饭都不会蒸,就想炒菜了。”
他耳根都红了,拳头捏紧,下巴抵在沈寻肩头,悄悄埋下头,在人家锁骨上轻轻咬了一口。
沈寻再一次发觉,捡回来的小狼崽的确是个相当黏人的家伙。
一周后,白小越被检察院提走,乐然回到刑侦队报到。
出门之前,他有些忐忑,虽然已经做足了心理建设,但心中的阴影仍然在。
沈寻四平八稳地开着车,见他一脸严肃,问道:“怎么?在看守所待过就怕见人了?”
他点点头,小声说:“觉得有点抬不起头。”
沈寻过了半分钟才说:“然哥,你想多了。”
他转过头,“想多?”
“你是不是觉得大家知道了你小时候的事,就会可怜你?”
乐然抠着手指,没说话。
“谁有那工夫啊?又不是圣母白莲花,可怜你的时间都够咱们破一个案了。”沈寻右手一探,在他鼻尖上刮了刮,嘴角依旧带着笑意,语气却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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