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暴雨刚停,天稍微晴了些,半遮半露的月亮挂在天上,洒下朦胧的光,仿佛一片青烟似的薄雾。
“当家的,咋回来这么晚?我去给你热饭。”女人忙着给男人脱下蓑衣,抖着水珠。
“赵老贵得了殿下的赏,还涨了工钱,就凭他烧出来的啥也干不了的破东西。”张大顺一屁股坐下来,象是嫉妒,又象是不服不忿地嘟囔道:“三十两银子啊,咋就便宜他了?”
“三十两啊,够给赵老贵家的小子说门亲了。”女人不无羡慕地啧啧有声,但见男人闷闷不乐,便又安慰道:“别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各人家过各人家的日子,咱没得赏钱,过得也挺好。等到了安南,就更好了。”
张大顺摇了摇头,叹口气,说道:“不成,白花花的银子摆在那儿,不去争一下就太没出息了。赵老贵不过得了三十两,不是还有五十两、一百两的赏格嘛。那个自发火铳,俺琢磨出了点门道,关键就是那个簧片,不折不弯,弹力要足,这得是上好的钢。”
“俺去给你热饭。”女人不懂这个,听了两句,便去张罗饭食。
“得多锤炼,不,锤得多了也不好。”张大顺皱着眉头,兀自思索着,“淬火?退火?总得多试试才好。现在都是临时的,怕是不好弄,等稳定下来,怎么也得给它搞出来。一百两啊,一辈子兴许都攒不了这么多吧……”
……………
不过是一二百两银子的赏格,朱永兴不会想到会有那么大的效果。身份不同,所处环境不同,一百两银子能买多少东西,对于升斗小民又意味着什么,朱永兴并不是特别的清楚。
比如在他眼前的这对宝石耳环,他就只知道好看,却不知道价值几何。
“又是那个龙儿送的?”朱永兴伸手摸了摸耳环,然后轻捻着梦珠圆润的耳垂,苦笑道:“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她送你这,送你那,这人情怕是不好还哪!”
“要还,那也是殿下替我还。”梦珠轻轻笑了一声,眼珠灵活地转动着,说道:“我知道龙家的心思,不过是想用自家的女儿巴结殿下。只是殿下这边好象不在意,就把主意打到我身上了。”
“你知道?”朱永兴不由得一愣,奇怪地问道:“那还跟她走得那么近?”
梦珠抓着朱永兴的手,轻轻在脸上摩挲着,柔声道:“殿下身份尊贵,前程远大,这身边岂会只有一个阿珠?爹爹和大巫都曾教导过,让阿珠不可善妒,不可违逆殿下。否则,与殿下必然生隙,不得长久。”
朱永兴慢慢皱起了眉头,听着很别扭,这如果是梦珠的心里话,自然无可厚非,可要是违心之语,两人在一起就不那么和谐快乐了。
“再者——”梦珠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殿下是汉人,这正妃终归会是个汉家女子。阿珠是异族,得殿下垂青恩宠,能有个名份,也就心满意足了。”
“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胡思乱想的,过得不开心吧?”朱永兴把梦珠揽在怀里,很是心疼,这么个单纯善良的小姑娘,还隐藏着这么多心事。
梦珠顺从地偎在朱永兴胸前,垂着头,用手指在朱永兴胸前划着圈圈,低声说道:“是大巫说的。殿下身负中外之望,必有一番丰功伟业,手下文臣武将多是汉人,必不会让正妃之位为一蛮夷女子所得,不会让殿下的继承人有异族血统。”
“若是连自家的事情都不能做主,又要什么丰功伟业?”朱永兴知道梦珠说得很有道理,如果自己真的能扭转乾坤,威望达到一个高峰的时候,正妃、继承人的问题肯定会被手下文武极度重视,但来自心底的那份执拗却不肯让他在梦珠面前承认,把怀中的女子搂得更紧,他很笃定地说道:“你就是正妃,明年,你不是说明年就十七了吗,那就成亲定名,看谁敢呱噪?”
梦珠眼中闪过一丝惊喜,垂着头转着眼珠,又微微嘟起嘴,试探着说道:“可阿珠的脚太大,听说身份贵重的官家妇人都是三寸金莲呢!那个,裹脚,很痛吧?”
“三寸金莲?那是畸形,我最讨厌了。”朱永兴翻了翻眼睛,说道:“把好好的人弄得既跑不快,又无法劳作,偏还有文人墨客把玩残足,吟诗作颂,真是——变态。”
梦珠抿嘴甜笑,偷偷地把脚抬起,得意地瞥着。
“再说,你的脚哪里大了,不是正好吗!”朱永兴伸手抄起梦珠的膝弯,把少女的脚抬得高起,脱了鞋又扒袜子。
“殿下——”梦珠娇嗔地唤了一声,便把头象驼鸟似的害羞埋起。
晶莹的玉足犹如洁净的白莲,五只匀称而恰到好处的白嫩足趾害羞地蜷缩捻动,仔细修剪过的趾甲上还涂上了一层薄薄的紫蓝色的颜料,仿佛是贴上去的紫罗兰花瓣。脚板很薄,足弓很美,圆润的足踝让人想入非非。
朱永兴不作声了,只管把着美脚陶醉的欣赏!大拇趾饱满匀称,其余四趾依次渐短,小趾则象一粒葡萄,樱红色的脚后跟好象熟透了的苹果,却也又软又滑,从侧面看形成一道妙不可言的弧线。露出的小腿雪白的好象一截玉藕,苗条而结实,润滑的肌肤发出迷人的光泽来。
我不是恋足癖,可这小脚丫真的很美,应该说阿珠身上都很美,虽然还没一一欣赏到。朱永兴捏捻着,抚弄着,啧啧有声,时而促狭地碰碰女孩曲秀的足心,听着阿珠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在自己身上靠得更紧,五根秀趾象排在一起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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