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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又有雷暴雨,清晨还是细雨霏霏,但朱永兴已经没有心情欣赏半城烟沙的景致。
马蹄声哒哒,脚步声杂沓,城中只留下了近千人守卫,四千明军浩浩荡荡地踏上征程。这已经是能够出动的全部兵力了,而且明军中还有近半的俘虏兵。
彻底磨合还需要时间,但朱永兴知道战机稍瞬即逝,只要能够胜利,那些俘虏兵应该就不会有异动。当然,行军也是在磨合,时间不能够被浪费。
“起歌!”朱永兴冲着亲卫队长杨国骧轻轻点了点头。
“起歌!”杨国骧纵马在亲卫的队列中跑了一圈,大声吼着:“一,二,三,开始!”
向前
向前!
我们的队伍不可挡,
脚踏着华夏的大地,
背负着中兴的希望,
我们是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们是不屈的男儿,
我们是国家的武装,
从无畏惧,
绝不屈服,
英勇战斗,
要把鞑虏蛮夷消灭干净,
大明的旗帜高高飘扬。
…………
起初只是几个人,接着便是整个亲卫队,虽然唱的不是字正腔圆,但胜在气势雄浑。歌声穿破了雨雾,感染了更多的明军,在军官的命令下,越来越多的士兵加入了军歌唱和。
唱的很卖力,可唱的真不怎么样,南腔北调,各种口音,混杂在一起,令朱永兴腹诽不已。但他的脸上却还洋溢着赞赏的笑容,毕竟是刚刚教过,而且这也是一种磨合的手段,行军唱歌还能振奋精神,缓解疲劳,益处多多啊!
马宝神色复杂地回头望了一眼不远处的王旗,又把目光移注到身旁正在行进的队伍当中。尽管手下都是陌生的兵将,只不过熟悉了大半天的时间,叫得上名字的也只是那些比较高级的将领,但他能感觉得到,士卒们的精气神儿很足,一歌唱罢,吼得脸红脖子粗,更是没有了那种颓废的状态。
以小见大,这岷殿下还真是颇有手段。马宝心中颇多感慨,能把数支残军这么快地整合起来,与清军作战,并且战而胜之,这岂是常人能做到的?宗室留守的身份是一方面,没有魄力和令人拥戴的能力,怕也只能被供养起来的,却得不到众将的心服口服,更甭说发号施令了。
十几辆被遮盖得严严实实的大车跟在队伍后面行进,车轮不时压在路上铺的树枝和杂草上,发出清脆断裂的声音。即便如此,车轮还是不时被陷住,便是人喊马嘶的一阵忙乱。
钱邦宸的脚上腿上,甚至脸上也溅满了泥浆,但依然声音洪亮,不时狂怒地破口大骂,指挥士兵们抬车推车。无论如何也要跟上队伍,殿下亲自设计出来的武器,那威力可不是一般的大。而且还容易制造,如果不能在这场战斗中得到发挥,那实在是令人遗憾。
对于朱永兴的抬举和提拔,钱邦宸感到十分的幸运。只是因为他记性好,只要听过一遍,便能把命令和指示一字不差地予以传达。在高黎贡山的战斗中被朱永兴所发现,等教授了钱邦宸一些简单的测距技术,并且让他把实验的数据背下来之后,便从一个传令兵被擢升为了炮兵队长。
其实,这也是赶鸭子上架,朱永兴实在是缺人可用。抓到一个差不多点的,便先顶上使用。
但钱邦宸却不是这么想的,他急切地想立功,向朱永兴证明自己的价值,并且坐稳炮兵队长这个位置。这当然也是朱永兴所希望的,有功利心,并不是毛病,不求上进,才令人失望。
而此时,功利心太强的庆阳王世子马自德却是有些闷闷不乐,因为他被留在了朱永兴身边,也就是说,基本上没有了上阵立功的机会。至于袭爵一事,朱永兴也是绝口不提。
“老子英雄儿好汉,用武,你怎么看这句话?”朱永兴把马自德的心理看得是八九不离十,偏偏还似笑非笑地开口问道。
马自德想了想,说道:“回殿下,那也不能一概而论。远的不说,近的就有延平郡王为例,其父降清,却不损他抗清之英名。”
这个例子好象有点反了,不过也能说明些问题。朱永兴呵呵一笑,说道:“庆阳王忠勇为国,死而后已。用武,你率兵千里来投,难道不是为了禀承父志?却是只为了区区袭爵一事?”
这个,马自德脸上微微一红,嗫嚅道:“当然,当然是为了禀承父志,中兴大明。”
“袭爵有朝廷定制,本不是由你所立功劳的大小决定。”朱永兴正色说道:“年轻人骤升高爵,可能会失去进取之心,没有了平常心态,变得浮躁傲慢。吾倒是希望你能脚踏实地,一刀一枪地挣得自己的功业,把你留在吾身边,也是希望你能多学点东西。不是自夸,吾当你的老师还是绰绰有余的。”
“殿下能当吾师,末将万分荣幸。”马自德还是有些不服气,嘴上敷衍道。
朱永兴轻轻叹了口气,意兴阑珊地说道:“战后便让你袭爵,国公啊,嘿嘿,以后你可以昂着头走路了。”
马自德听出了朱永兴话中的揶揄,垂头不语,心中暗自叫苦,这下子可是得罪岷殿下了。得个空头国公可谓是得不偿失,又没有了军队,自己以后不过是个吃闲饭的,这般年轻,情何以堪?
朱永兴已经纵马离开,和亲卫队长杨国骧说起了话,马自德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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