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书籍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阅对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读得越入迷,影响越大。
在华夏国,存在着一种特殊的阅读技巧,能够让人更彻底地沉迷到小说里,这种特殊的阅读技巧叫“代入式阅读术”。
随着阅读术的诞生,小说对阅读者的影响大幅度提升,许多人的生活也因为阅而发生了改变。
有的人因为阅读推理小说,思维变得更敏捷;有的人因为阅读校园小说,喜欢上学习;有的人因为阅读搞笑小说,治好了抑郁症。
不过,也有一些人因为阅读了不健康的小说,迷失心智,从此走上了歧途。
“阿星,穿过这条巷道就到达小说街了。”
经刘诗茗一提醒,刘星才发现摩托车已经驶进一条狭窄的巷道。
巷道约三米宽,两边是高高的白色围墙,每隔十几米有一个橘黄色的路灯,光线比较微弱。此时已是晚上八点多,巷道里一片安静。
嗞!
忽然,摩托车一个急刹车,刘星措手不及,直接撞到刘诗茗背上,抬头一看,才发现巷道前方约两米的地方站着一名男子,挡住了去路。
“刘诗茗,你终于来了!”
男子穿着一身黑色西装,脸色冷峻,双目紧盯着刘诗茗,沉声道,“我最后问你一次,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你有病吧?”刘诗茗似乎很反感,摘下黑色头盔,“蔡志健,你要是再这么纠缠下去,别怪我报警!”
“报警?呵呵,只怕你没这个机会了!”
说完,黑衣男子的脸忽然扭曲起来,多了几分狰狞,手往怀中一摸,居然掏出了一把银色的匕首,直接朝刘诗茗扑了过来。
“你疯了!”
刘诗茗吓得花容失色,用头盔挡了一下,随即跳下摩托车,快速跑开,边跑边喊,“阿星,快离开这里!”
跑出几步,正有一个岔路口,刘诗茗立即拐进另一条巷道里,黑衣男子发疯了一般,挥舞着匕首追了上去。
“刘诗茗,你是我的女人,你是我一个人的!”
昏暗的巷道里,刘诗茗拼命地朝前逃跑着,黑衣男子则像条疯狗一样紧跟着身后。
巷道光线太弱,慌乱之中,刘诗茗脚下忽然绊了一下,跌倒在地,她刚想爬起,几米外的黑衣男子已经追了上来,手持着闪着冷光的匕首,直扑而来,刘诗茗吓得花容失色。
“不许动,警察,否则开枪了!”
一个洪亮的声音陡然在巷道里响起。
听到“开枪”两字,黑衣男子吓得一哆嗦,一阵尖锐的引擎车从身后传来,声音急速拉近。
黑衣男子猛地一回头,只见一辆摩托车正迎面快速驶来,忽然,车头灯光亮起,一道刺眼的白光照在男子脸上,晃得他睁不开眼,连忙抬手遮挡。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摩托车已经如流星一般从黑衣男子身边驶过,在电光火石之间,一个黑色头盔重重地敲在黑衣男子头部,惨叫声随之在巷道里响起。
咣当!
银色匕首掉落在地,黑衣男子双眼一翻白,当场昏迷了过去。
同一时间,摩托车猛然刹车,车速太快,车胎与地面剧烈摩擦,嗞嗞——,在地上刮出一道长达五米的灰色胎痕,一个180度的甩尾式飘移,摩托车才终于停下。
顿时,周围又恢复了平静。
微弱的橘黄色路灯依然亮着,长长的巷道里隐隐能听见附近居民家的几声狗吠声。
双手抱肩,刘诗茗蜷缩在角落里,娇弱的身躯微微发颤。
缓缓抬起头,刘诗茗看见有一辆十分眼熟的摩托车正停在她身旁,摩托车上坐着一个年轻人,手里还拿着一个黑色头盔。
不过,这个年轻人并不是什么警察,而是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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