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此刻,他只是想着,或许林湛靠在自己背后,就能感受到自己传达过去的勇气。
夜里的风很凉,两个人都穿的鼓鼓囊囊,挤在车上好像两个大气球。孟凯风不大好意思地说:“你要是手冷,可以把手揣进我的衣兜里。”
没过一会儿,他感到两个衣兜一沉,身后的人终于毫无芥蒂地靠在了自己背上,就算隔着厚厚的衣服,他还是忍不住脸红了。
林湛的声音不大,几乎要被呼啸的寒风掩住,孟凯风却能一字不差地捕捉到,按着他的提示在城北三路这些破败又逼兀的建筑间穿行。
“到了,最前面的那一家就是。”
孟凯风稳稳地停下车,林湛从后座跳下来,坦然地朝前走,孟凯风下意识地跟了上去。
刚到门口,里面就是一阵吵吵嚷嚷的声音,林湛大概能辨认出林母的呜咽和林父的怒吼,间或夹杂着物体的撞击声。
虽然这样的声音,在这片街上一点都不出奇。其他住户甚至连看热闹的兴致都没有。
孟凯风站在林湛身后,把手轻轻搭在他肩上。
“你早就知道了吧?”
孟凯风看着林湛清明的双眼,一句辩解的话都说不出来。
“孟凯风,我根本就不是你看到的样子,甚至比你想过的最坏的林湛还要差劲一百倍。”
林湛昂着头,满脸倔强的神情:“我比谁都怕考不上大学,否则我一生都只能留在这个地方。家境算什么,即使放到比我更惨的境地,也会有人活得坦坦荡荡。可是我不行,我自私又阴暗,甚至常常会想:凭什么我生来就要忍受比别人更多的痛苦呢?我是一个满身负累、千疮百孔的林湛,你却是干净如初的孟凯风,你不知道,我有多嫉妒你。”
林湛说着说着,自己也哽咽起来,他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在另一个人面前坦陈自己,也没有任何一个时刻像现在这样厌恶自己。
一层层剥开自己的壳,他就像一枚长坏的坚果,要把自己最苦涩的心掰开给孟凯风看。
他不是温柔优雅的林湛,甚至不是穷且益坚的林湛,即使他曾经有过骄傲和勇气,也被居无定所的生活一一抹平,现在的他同城北三街上每一个人都没什么两样,对生活满心怨怼,却没有能力改变。
连自己都瞧不起自己的人,孟凯风怎么会喜欢呢?
两人之间一阵沉默,只有夜风吹过的声音在耳边回响,林湛的眼前一阵模糊,他想,一定要忍住,比这难堪一百倍的场景他都经历过,现在怎么能暴露自己的软弱呢。
可在这沉默的下一秒,他却被孟凯风拽着抱进了怀里,他的呼吸打在孟凯风的脖子上,两人温热的体温好像要融在一起。
孟凯风的声音结结巴巴,却比林湛听过所有的话都要更真挚、动听:“我不会说话,刚才一直再想,可是等我想好,你肯定要难过死了。”
“林湛,这些都不是你的错,你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完美无缺的人,我也从来没有把你当成那样的人。你会觉得这么辛苦,是因为你把所有痛苦的情绪都选择一个人承受,就算累也不说。其实我很高兴,至少你对着我会坦诚一点,也会轻松一点。”
“我今天才知道,你过得比我想象里更难过。以前的我还不够了解你,对不起。”
林湛把头埋进孟凯风的胸口,如果可以,他希望永远都不要抬头给孟凯风看见自己的傻样。
眼泪最后还是没有忍住,孟凯风抱着他,没有再说话。
这个家伙,果然不会安慰人。
孤独的感觉真的很不好受,林湛常常想:就算说出来,也不会有人能够理解,不会有人想听。
可是,孟凯风向他道歉,他说自己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他想,自己对人生所有美好的企盼加起来,或许都比不上这一声温柔的“对不起”。
番外一:
好久没见过这样的男孩子了,周靳失神地想,手里的酒杯几乎要拿不稳。
“嘿,发什么愣呢!”相熟的好友上来打招呼,这是一场上流社会的夜宴,周靳也是此处的常客。
他很快调整好了脸上的表情,同好友寒暄两句,不动声色地打听那个男孩的来历。
“他啊,”好友撇了撇嘴,“没什么背景,不过是陈老板带来的助理。”
周靳怎会看不出来,那个男孩年纪很轻,可能大学都没毕业,西装不太合身,虽然强作镇定举止间却掩饰不住拘谨,可是干净青涩的眉眼就是莫名的吸引人。
他将酒杯搁下,随手整了整袖口,又将衣领微微竖起,这才神色自若地走上前去。
林湛一个人站在旁边都快长蘑菇了,他本来只不过是临时顶替老板助理的工作,天知道还要来参加这种宴会。百无聊赖地把玩着手里的酒杯,自己这样无关紧要的小角色果然只能在角落吃灰。
假如早个几年,在遇到某个人之前,他对这样的名流宴会还是十分向往的,觥筹交错、衣香鬓影,这是他只在书上见过的生活。
可是现在,听着身后阳台上那对情人的小声吵闹,他只觉得烦躁不已。
女方还是个刚出道的影视明星,前不久刚演完一部挺红的偶像剧。孟凯风特别爱看,每次林湛从客厅过都看见孟凯风蹲沙发上看得起劲,手伸进薯片袋子里半天都忘记往外拿。
林湛偶然看到几幕,就见女主角眼泪汪汪地在那儿喊:“伯母,我是真心爱他的,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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