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笑了笑,“看着眼熟,咱认识吗?”
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郑爽了,既然无法避免的重逢躲不了,他装傻总可以吧?两年前你不喜欢我,两年后我不认识你,这挺公平。
李斯特的眼睛眯了起来,像有一把暗火在里面腾起,“真不记得?”有些阴暗的语调从冰冷下渗出来。
郑爽拿起桌上的黑啤罐头喝了一大口,装作一脸无辜地摇头,“窝一般只记得谁欠窝的钱。”
就算李斯特对他的装傻充愣不买账,话已至此,不想继续下去发展成更尴尬的局面,李斯特应该转身离开,那正是郑爽希望的,他喜欢过的人会永远放在心底,这次一见,足以唤醒已久的记忆,他不想再被撩拨一次,再伤心一次。
其实一边戴上面具装作云淡风轻,一边抱怨不被理解是作死的一种形式,郑爽却丝毫没觉得不妥。
“好吧。”李斯特点了点头,“我只是想说,见到你很高兴。”嘴角那抹微微上翘的弧度将他生硬冷峻的表情彻底柔和,“我一直想再见你一面。”
两年前没说的话,如今不说,怕是再也没有机会了。岁月会磨平冲动与激情,久而久之,你会发现有些话即使你想说,也说不出口了。而爱,本就该是坦然大声说出来的。
一股暖意在郑爽心底缓缓流淌,他低下头,抿了抿嘴,“你现在见到了。”抬起头时,他唇边洋溢着灿烂的笑容,“谢谢你还挂念着我。”
头顶暧昧的灯光洒在地面,他们脚下的影子重叠,李斯特忽然伸出手,贴上了郑爽的侧脸,“我知道这有些迟了,但我希望能为你做些什么。”就如同郑爽当年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一样。
很多事都要回头看才明白,比如说郑爽从不曾像对待他一样对待任何人。
李斯特知道为什么他会对郑爽印象深刻,因为郑爽是第一个,不怀着任何目的,全心全意对他好的人。郑爽什么事都一个人做决定,什么都一个人承担,甚至在离开时,也未曾抱怨过他的冷淡,那离开的背影看上去决绝又心痛。
只有傻瓜才会不珍惜这样的人,而他就是那个傻瓜。
“没关系的哇!都多久以前的事情啦!”郑爽翘起大拇指比向自己,“本少爷心理承受能力好!”
狗屁,分明是玻璃心一戳就碎,大言不惭的郑爽在心里吐槽自己,但还是强装笑脸,“你看你都让你朋友久等了,咱今天就到这儿吧。”
他从不走回头路,也不愿再回首过去,因为他是郑爽,又倔又轴的毛病大概这辈子都改不了,“嘻嘻,别太爱我了小心你朋友吃醋。”不正经地挥出一个飞吻,郑爽转身面向了自己那桌狐朋狗友。
坐在沙发上的一个o号风情万种地冲郑爽挤了挤眼睛,“小爽,你真讨厌~我才吃醋呢!”
郑爽最受不了有人冲他撒娇了,瞬间心花怒放,“嘿嘿嘿,你要不要这么爱我!”
“讨厌~人家就是要爱你!爱死你!”那位o号说着就要朝郑爽扑抱过去。
李斯特看不下去了,走到郑爽身后,伸手一捞。
郑爽立刻感觉腰上传来一道刚劲的力度,双脚突然悬空。
咦,地板去哪里了?
亲爱的地板呐你不要离开窝!
李斯特不由分说地把郑爽扛在肩上,对小野宏树道,“小野,我们改天再聚。”
高手过招 番一 李斯特vs郑爽 第十三章
“李斯特~~你是打算把我扛到菜市场卖了咩???”一路上郑爽的哀嚎引来不少路人纷纷侧目,不过因为说的是中文,路人大多表示……听不懂。
好小子,果然是在装傻。李斯特脸也不转一下地回说,“你觉得要倒贴几毛钱才能卖出去?”
“卧槽,窝可是无价之宝!”郑爽开始奋力挣扎,嫌本少爷不值钱你还扛着干嘛,本少爷就着尿性,早就知道你看不顺眼,但又如何,所谓尿性,就是改不了的东西。
李斯特不为所动,大步流星走到自己车边,就把郑爽给扔进了后座,寒着脸道,“不管多贵,我都要了。”说完把门一摔。
“你表瞎买!本少爷又不是出来卖的!!”郑爽崩溃地嚷嚷,用手扒着被锁上的车门开关,死活打不开,亚德里恩家族坐的车真变态,抖s状态的李斯特好久不见嘤嘤嘤嘤……
李斯特打开前车门,坐上驾驶座,发动了车子,“郑爽,我记得中国人有句老话——出来混的总要还。”
嘤嘤嘤中国人才没有这句老话,而且你想要我还什么啊!!郑爽欲哭无泪状。
李斯特不解为何郑爽这么排斥,过去郑爽对他好,他现在也想对郑爽好,所以才把郑爽从那死缠烂打的o号身边解救出来。
“你知道吸引力法则吗?”他问郑爽。
吸引力法则就是指你对人或事物倾注热情,人或事物就会受到感召像你靠近。虽然这种论点一直都没能得到证实,但李斯特这回信了。
“我知道哇。”一提起神学怪论,郑爽立即忘记了之前的尴尬,趴到李斯特的椅背上,“不瞒你说,我小时候买彩票回回都中。”
“……我觉得那只是你运气好。”
“才不是咧,那是念力!”郑爽越说越兴奋。
“我不信……不过继续。”李斯特微微抬起眉头,踩下脚踏板。
郑爽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慢慢步入某人的圈套,滔滔不绝的讲述起小时候的奇闻异事,车内僵硬的气氛也渐渐缓和了。
黑色suv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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