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回沈居安手中的酒杯,仰头就喝。她平时几乎滴酒不沾,满满一杯啤酒喝到一半已有作呕之势,沈居安替她捏把汗,劝道:“喝不了就算了,没必要勉强自己。”
苏韵锦哪里听得进去,硬是强忍着将酒灌进喉咙,最后呛了一下,咳得满脸通红,眼里也呛出泪花。她将空了的酒杯重重地放在桌上,边咳边对程铮说:“这下你满意了吧?”
程铮冷眼看着这一幕,末了,笑着对沈居安说道:“你看,她就是这么犟,一点都激不得。”
沈居安拍着苏韵锦的背,等她缓过来了,才不动声色地说道:“我倒是挺喜欢她这样的性子。”
“恐怕是她还没跟你闹过别扭吧?你别被她的样子骗了,她这个人脾气大,软硬不吃,有时真让人恨得牙根痒痒的。”
“是吗?我倒觉得韵锦的性格外柔内刚,只要你给予她足够的尊重,其实是个非常好相处而且善解人意的女孩。”
苏韵锦见这两人你来我往,当她不存在一样地对她评头论足,心里很是不自在,但又插不进话。
“善解人意?你确定说的是她?你认识她才多久。”
“其实人和人相互了解靠的不仅仅是时间,有的人就算认识再久,看到的也只是对方的表面。”
程铮挑眉,“既然你这么了解她,不如替她回答一个困扰了我很久的问题。”说到这里,苏韵锦对他接下来要说的话已经猜到几分,程铮不理会她投过来的警告眼神,继续说道:“我一直没想通,很久以前我亲过了她,她也当着大街上许多人的面回吻了我,之后却把我当成陌生人一样,这到底是为什么?”
“程铮,你……混蛋!”苏韵锦气得一口气没缓过来,又开始咳个不停。
“我哪一个字说错了?”
面对程铮的挑衅,沈居安沉默了一会儿,没有发作,也没有继续问下去,只是抓住苏韵锦搁在餐桌上的手,说:“如果苏韵锦不愿意回答你这个问题,我想里面一定有误会。一个吻可以有很多种含义,不过她吻我的时候,我从来不用问为什么。”
程铮的笑意僵在嘴边,温暖湿润的夜晚,他感到慢慢渗进骨子里的冰凉。他想他可能真的输了,就算一直不肯承认,话说到这个份上,对手云淡风轻地四两拨千斤,他便溃不成军。
程铮从头到尾都没把沈居安看在眼里,他的恐惧在于无法确定苏韵锦是否真的吻过沈居安,他们是男女朋友,有什么不可以的,自己自恃的“资本”在别人小两口那里说不定是家常便饭。想到这里他就觉得喘不过气来,像是一条被潮水拍打在岸上的鱼。也许在爱情当中,比较在乎的那个人永远是输家。
良久,他才开口,声音沙哑得自己都感到陌生,“苏韵锦,你还真有一套。”
苏韵锦盯着他,却眼神迷离,脸上的异样的绯红,不是因为羞怯或愤怒,而是那杯啤酒的酒精足以让不胜酒力的她感到周围一切都是虚幻的。
程铮收起了有些难看的脸色,手指一下一下地轻叩桌面,带着点漫不经心的腔调说:“你男朋友果然不简单,难怪衡凯也破格录取了他。”
“衡凯?你怎么知道?”苏韵锦晃了晃脑袋,即使在意识有些模糊的时候,她也记得自己从未向程铮提起过此事。
“这话说来就长了。你的好男朋友对你说过他面试的时候曾经被刷了下来,最后又离奇地被录取了吗?这里头可大有文章。”
他的手还在桌沿上打着节拍,那有规律的声响让原本就昏沉沉的苏韵锦更为难受。明明每一句话都清晰入耳,但她好像都听不明白,只知道那只握着她的手忽然加重了力道,她强
撑着残留的意识问道:“什么意思,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你还不知道吧,g市是我半个家乡,我妈就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她姓章,章衡凯的章。”
“衡凯?章……”苏韵锦无力地伏在桌子上,这句话近似梦呓。
程铮凑近了对她说:“衡凯实业是我外公一手创办的,他老人家去世后把一切都留给了一对儿女,现在衡凯的负责人章晋萌是我亲舅舅,我妈为了迁就我爸的事业才长居外省,我就在那边出生,所以,才遇上了你。”
这时苏韵锦已双眼紧闭,什么都听不进去了,程铮这话不仅是说给她听的,更是说给她身畔清醒的人听。
“章粤让我代问你好。”他看到沈居安眼里一闪而过的愕然,知道自己这番话并非半点作用也没有,心里却感觉不到胜利的欢悦。他讨厌沈居安,却始终期盼着自己能够光明正大地赢回苏韵锦,所以明明知道沈居安的底细,却始终没有揭破。他希望苏韵锦是因为喜欢他才回到他的身边,而不是用这种手段来击退他的敌人。这是输到退无可退之下绝望的反戈一击,就算沈居安因此知难而退,他也为自己的卑劣感到不齿,苏韵锦一定也会鄙视他吧。但程铮顾不上这些,鄙视就鄙视吧,反正他不能看着他们情深意浓,自己一个人舔舐伤口。
程铮直起身,再次用苛刻的目光去审视面前这个样貌气度都不输给自己的男孩子,讥诮道:“我一直不明白你有什么好,连章粤都被你灌了mí_hún汤。”
沈居安并没有流露出太多的惊讶,显得有些漠然,“我早该想到你就是她说的那个表弟。果然是血亲,你让我再一次见识到你们章家人血统里特有的‘自信’。什么都由你们说了算,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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