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开静脉让血递到玻璃瓶里。
法比恩在空中又是蹬腿又是扇翅膀,还是逃不脱,反而看到自己的血差点滴到地上,吓得不敢再动,乖乖地看兰斯放他的血,难过得翅膀都耷拉下去。
“好了。”血滴了小半瓶,兰斯放开了法比恩,手掌在法比恩手腕上轻扫了一下,伤口便消失不见。
法比恩像小媳妇一样委委屈屈地朝门口飞去,兰斯却又叫住了他。
“不要了!没有血了!兰斯欺负我!”法比恩一脸很丧的表情,精致小巧的五官皱成一团。
兰斯用下巴指了指屋子角落地上的一个门。
法比恩立刻喜形于色:“天哪兰斯!你是指地窖吗!我可以进地窖吗!”
俗话说得好,世间最让人向往的两个地方,一个是美女的腿间,另一个就是巫师的酒窖。
兰斯点点头,轻轻说了句:“一桶。”
“哈哈哈,兰斯我爱死你了!”法比恩飞过来抱住兰斯,狠狠亲了他的脸颊一口,然后飞进地窖,片刻后出来,抱着一个木桶,一脸开心又惋惜的样子。
“真是太棒了,兰斯,五十年的艾佛露丝,只是闻着我就要醉啦!”
兰斯无视他,打一个响指点燃了蒸馏器,从箱子里拿出些药材,准备开始工作。
法比恩只能恋恋不舍地与兰斯道别。
吸血鬼——兰斯想着,瞥了一眼床上毫无呼吸,面色惨白的人,兰斯慢条斯理地把一剂剂药草、内脏和烈酒加进金制的器皿,之后就是慢慢地等待。
兰斯修长的手指从嵌满墙壁的书架里的一本本书上扫过,突然停在一本黑色牛皮封面的厚重古籍上。兰斯把它拿下来,没有在干净的书架上激起一丝灰尘。
兰斯从空中一捏,一副金丝眼镜出现埃手中。兰斯带上,打开红色烫金的黑色古书慢慢阅读了起来。
对于可以改变生物组织的巫师来说,肯定是不存在近视一说。只是古籍书写用的语言种类过多,即使兰斯活了几百年,也难以精通全部。仅仅巫师一个种族,从有记载至今语言就变了三变,还不包括书写咒语的语言。再算上吸血鬼语、仙子语、狼人语、人类语……想要学习全部,将是一个无法形容的巨大工程。在各种族都想把自己的语言作为普遍工具的情况下,通用语应运而生。通用语从使用数量最多的人类语言演变而来,传说是由各种族贤者共同商议、研究,历经相当长的时间创造出的一种尽量方便书写、朗读的语言,而且让各种族都感到易学的语言。
兰斯想到几个种族交好的那段时光,走点走神,用左手食指一下一下地敲着镜框。
不过说来说去,古籍上的语言都不是通用语。所以兰斯收集了已知所有语言词典,附魔进眼镜,阅读的时候戴上,很是便捷。
书里讲的是吸血鬼通史,但是不是官方版本,是由一位人类学者编撰的,传说是一位吸血鬼狂热爱好者。作者使用的语言是人类古英语。其中内容晦涩难懂,作者不仅把个人经历融合进了历史事件,还采用了诗歌文体。兰斯也不急,慢慢地阅读着。
过了挺久,蒸馏器里传来躁动的声音,兰斯从书中的世界出来,检查自己的魔药。按照惯例,兰斯用金匙舀了一些服下,确认无误,才开始施法。施法过后,兰斯取了两滴法比恩的仙子之血,加进了魔药中。之后的步骤交给蒸馏器,兰斯继续研究起了古籍。直到煎药出炉,兰斯才把书放回书架,收好药剂,走出屋子,去花园里开始照料动植物。
所以艾德里安醒来之后没有在屋里看到人影。
艾德里安第一反应是摸了摸腹部,没发现出血,继而活动了一下四肢,也是感觉良好。
艾德里安有点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灵活的手指,想到了昨夜那个烛光映出的身影。
蓝色的眼睛,澄澈透明,却异常深邃,望不到底。
非常好看。艾德里安暗暗地回忆着,起身推门走出屋子。
作者有话要说:
目前的问题:语言啰嗦、错别字多、一章中都会出现。
不知道会不会有人看。以后会在这里存或长或短的文,如果有人看到能留下一两句话就太好了。
(尤其希望说一说缺点(非常感谢
第2章收容
映入眼帘的是无边的花田,和蓝天相接。左手边传来几声哞哞的牛叫,艾德里安看去,正好和一头黑白色的奶牛四眼相对。
奶牛:“哼,呼——”嫌弃地撇开头。
艾德里安:“……”居然被牛看不起。艾德里安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确实不太整齐,但是却没有血污。
早上的阳光还带点寒气,不会让艾德里安感到难受。艾德里安深吸了一口气,朝前面那人走去。
前面的人正巧也回头看他。浅黄色的阳光照在他长长的金发上,几乎刺得艾德里安睁不开眼睛。金发散至小腿,又长又密,几乎包裹了他的身体,露出一张的稍显冷漠的脸,简简单单的衣服下露出白到透明的手腕和小腿。
艾德里安不自觉地去看他蓝色的眼睛。真的很好看。艾德里安再次在心中感叹,而表面上他右脚后撤,左手伸出,右手贴胸,弯下腰来向兰斯行了一个礼,介绍道:“普洛托墨狄亚·艾德里安·索耶,承蒙关照。”
兰斯不可察地点了下头,然后回头继续他的工作。
吸血鬼名不虚传。夜里都是一脚跨进坟墓里的人了,白天居然像个没事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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