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去王老兄那里喝两杯,解解郁闷,说说沈秋草,也说说有趣的往事。
如今的王绝户似乎已大不如前,自孙子死后,人就时常地显出疯癫。那天,阮大可沿街闲走,在莫小白新开张的诊所外看见了王绝户。老头子瘦骨嶙峋,正在大太阳底下,捉着一件烂衫,咯嘣咯嘣地碾虱子。见阮大可走过来,忙将一只肥虱扔进嘴里,嘣的一声咬碎,这才呵呵笑道:“来得好,我正愁没人听我讲古。”阮大可欷嘘一回,领王绝户进了一家小酒馆,几样小菜,一壶老酒,两人天南海北,诗书医易,竟说了两三个钟头,奇怪的是王绝户竟无一句走板的话。
王天佑哪会是疯癫呢,他清醒得很嘛。说不定,关于沈秋草,他老兄还能给指指迷津哩。
阮大可转身刚要迈步,忽然,他被眼前这株柿树吸引住了。
今年刚开春的时候,阮大可见院中还有一处空场,就从李雪庸那里移来一株柿树。按李雪庸老爹的叮嘱,将枝枝叶叶尽行砍去,只剩两根树干,说不这样的话,恐难以存活。没想到,因入冬以来一直天暖,从春至秋都那么光秃秃的老干上忽然爆出许多嫩芽,仿佛经历了一场劫难,死而复生似的。阮大可看到了生命的顽强与美好。他不禁想起当初李雪庸酒后为这株老树写的那首《咏柿》来。先是一序:“春四月,阮兄移去老柿一株,尽去其枝,惟余两干寂寂相依。余再三叮嘱:新栽怕沤,不宜多水。”诗写道:“浑如铁杵院中栽,曾把屠刀细细裁。好待明春萌绿叶,尖尖嫩角斗红梅。”看着眼下,他想,这树好倔强,不但没死,还在岁末爆出了嫩角,看来它是等不及来年与那红梅角逐春光了。再一看,院角处那株梅树也绽开了少许花蕾,点点红色稀疏地在枝桠间错落着,十分好看。感叹之余,又见树下也突出一片生命的阵容——那是一小块蒙茸的绿草。他不由得蹲下来,惊讶地看着那么纤弱的细草。冬天里,它们显得格外绿,那是最本色的生命的绿。他想,这顽强的生命是打哪儿来的呢?它们的下面不过是黑的土,它们的头顶不过是蓝的天,它们的周遭不过是来去无定的寒风,它们的时空里不过是无迹可求的匆匆岁月罢了。而且它们不是刚刚死过一回的么?那么,它们在这样的季节里怎么又顽强地复活了呢?在这死去活来的挣扎里,也许包藏了耐人寻味的平常道理?是的,它们不愿死,它们更愿意活着。那么人呢?人同草木啊。就人生而言,死是容易的,完成它也许只在一瞬间,而活着则很难,它的前头是茫茫大漠,是看得见却又遥不可及的落日长烟,要成就它,不仅仅需要勇气,还非得有年深月久的熬炼不可。且不说活着还有一难,那就是红旗说的,须面对平淡乃至平庸。然而,再难也要活,连草木也选择活着,更别说人。还是活着好。食人间烟火,恋灶上油盐,叹j虫得失,结草芥恩怨。是平淡无奇,又是绚烂至极。——活着,多么的有滋有味啊。
阮大可无声地慨叹着。他站起身,四下里看,仍觉意犹未尽。
不觉之间,落雪了。这是瑞雪,很细,轻烟似的。只可惜仍不是那种轰轰烈烈铺天盖地的雪。不过这雪它很暖,仿佛童年时母亲的怀抱。看去,院角处的红梅在这雪中开得更红了,老柿的嫩芽在这雪中也绽得更绿了。它们就那么斗着。“尖尖嫩角斗红梅”?是啊,李雪庸说的没错,它真的在跟红梅斗呢。树下的绿草可是给这雪渐渐埋住了。埋住了也是个绿;一旦日出雪融,它会是一簇更耀眼的绿。
他两眼怔怔的,似乎在专注地看,又似乎什么也没有看。他心平气和。在这心平气和里,又滋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他觉得这好日子就快过到头了。——想想看吧,王天佑妄图把他那套玩意儿传给莫小白,他是想得美,那是几乎六十年的累积啊,任凭小白脸精明盖世,三年五载的就能成王天佑第二?而李雪庸的旧体诗和大字,注定的要在小城灭绝;那诗中有散淡的范石湖,那字里有疏放的枯笔,都无人可继。自己这一份,说是传给了莫小白,可传得了医术传不了医品。没有了品,怎能成就大医呢。
他的心里又是一阵空旷。
他不想去王老兄那里了。他又想起那笔钱。他想怎么样给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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