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着打包好的蛋糕,孟冉婷觉得自己的智商退化到了幼稚的初中生水平。明谦的副卡像一张烫手山芋,她实在无法接受男人经济上的救助。
那时她还沉浸在悲伤中,翻云覆雨后,两个人一起躺在被窝里聊天,一个随便一说,一个随便一记,本以为能当打哈哈一样随便随便就翻页翻过去了,结果,那串数字却印在了她的脑海中。
十二月三十一日,一年的最后一天,在南风的暖冬之夜。
明谦三十四岁的生日。
明陌告诉她,他们虽生活在南方,其实本质是北方人。她甚至能想象到,极北之地,大雪纷飞,而他们的出生,注定一生如雪水般,冰冷无情。于是脑子一抽文艺细胞一泛滥,就想给他们买点什么东西,不过……拿着寿星的钱,给寿星买礼物,这样真的好吗?
谁叫她身无分文,霍连夜那孙子又扣得要死,实在无法相信堂堂霍家继承人,房地产企业的大佬,竟然小气的连蛋糕钱都不赞助。
而且最重要的,她不会做饭……
就不要说甜点面食之类的了,当初霍连夜也是抓住了这个梗嘲笑了她很久。
脚踩十四厘米的高跟鞋走了近三公里,女人却不见疲惫,拿着感应卡刷开小区门锁,走入寂静的高档住宅区中。今天明陌的课到晚上九点,霍连夜被明谦使唤去做一些谜一样的事情,而今天的主角儿……已经在家里等了很久了。
孟冉婷当初说要买蛋糕的时候,明谦傻傻地看着他,表情可以用“呆愣”两字形容,也就是那时,她深深感受到了这个男人的孤独寂寞。
她本不喜欢吃蛋糕,尤其是腻死人的奶油,甜得她反胃,但是今天她特意嘱咐了店家奶油要加厚,因为从生活习惯中观察,这两兄弟对甜品不是一般的执着。
是不是头脑好的人都喜欢吃甜食?孟冉婷摇摇头,还没想通就已经走到了家门口。
看着面前三层高的别墅,她有片刻的怔忡,在被掠夺抛弃后,这个掩埋着无辜人尸体鲜血的地方,成了唯一能够容纳得下她的“家”。
“我回来了,”推开门,换鞋,摘围巾,暖烘烘的大厅里已经飘出了饭香,她的寒暄被油烟翻滚的声音淹没,把蛋糕放到桌子上,正好碰见男人端着菜从厨房走出来。
猪肝、红豆薏仁汤、红枣炖排骨……看着一成不变的菜式,孟冉婷头大。
“辛苦了,”明谦推推眼镜,看到放在盘子中间的蛋糕眼睛都亮了,“还有一个菜,饿了的话不用等我。”
看着男人又一次跑入厨房,孟冉婷很想拉住他:能不能换个菜……
每天都吃一样的,他们不厌,她都快吃吐了……
补血养身体也不是这么玩的啊!
而且醒酒器里的红酒,孟冉婷叹口气,翻出两个酒杯擦干净,很自觉地倒满,放在面对面的两个位置上。这两兄弟当真是把省钱发挥到了极致,饭桌是三个人的饭桌,偶尔挤挤能挤下第四个人,吃双人餐倒是刚刚好。
估计现在她的座位,是给霍连夜蹭饭设计的吧。
不过几分钟,明谦上齐最后一道菜,还没等孟冉婷说上句话,就迫不及待地拆开了蛋糕盒子,拿食指沾了块奶油含进了嘴里,桃花眼弯成了非常柔和的角度,带着一脸满足的笑容。
“好甜。”
孟冉婷无话可说了。
她从没有见过如此小孩气的明谦。真是和他平日的作风大相庭径。
看这架势,也不用吹蜡烛了,估计还没等她点火,奶油就要被这货吃干净了。
“生日快乐,”拆开塑料刀,切了大大一块蛋糕推给明谦,只给自己象征性地切了一小块,想来不懂得怎么哄人的她,憋了半天只憋出一句千篇一律的祝福。
“想不到你竟然记得,”男人凉凉地说,却有万分感慨之气,似乎是嫌店家配的叉子太小,他直接换成吃饭用的铁勺,挖起大大一勺奶油送到嘴边。
好腻,好恶心,明谦吃蛋糕,不忍直视的画面……
孟冉婷低着头,认命地啃泛着油的猪肝,心想果然还是猪肝比较合她的胃口。
以前听明陌说起来的时候,他也觉得不可思议,女人中很少有讨厌吃甜食的,不管身材好坏心智成熟与否,甜食都是不可缺的诱惑,而她,对甜食厌恶到了一定程度。
不喜欢吃甜食的女人,当真不好对付。
“不管明陌,没有关系吗?”猪肝配红酒,孟冉婷已经无力评价这样鬼畜的搭配了。
“谁叫他加班,活该,”明谦今天的心情非常好,平常只会在心里冷嘲热讽的他把幸灾乐祸挂在了嘴上。
倒是更有人情味了。
某处活该加班的某人好像受到了心电感应,抬头望望天,实在想不起今天是什么日子。
“明谦,”孟冉婷叫他的名字,似是怕初冬湖上的薄冰一碰就碎,声音轻轻地。
“嗯?”男人抿一口红酒,挑眉等女人的后话。
除了在床上,他们还没有像此般这样心安理得地坐在灯光下交流说话。
虽然设施简陋的不像有钱人的做派,可孟冉婷却体会到了什么叫普通人的生活。
不仅仅是他们,这样的生活,她也从未体验过。
假如他们只是两个遵纪守法的平凡男人该多好,不必开多么贵的车住多么大的房子,只要有时间坐在一起,哪怕是吃最便宜的料理,也比生平碌碌来的幸福。
孟冉婷自嘲地笑笑,这世上怎可能有假如,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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