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样子简直就是想掏枪把我给击毙了。
我立刻装出惊恐的样子和结巴的语气:“对,对,对不起。我,我是第一次自己独自出门做生意,一时紧张就说错话了,我,我,我只是想开一个小玩笑,希望小姐您能放,放我一马。”我想一个俊美又结巴的弱智富二代的形象能降低冯安安对我的不少敌意,当然,我不得不再次叹一口气,要是我穿着中年暴发户的那套面具,现在只需要不停的塞钱给冯安安,说不定我现在都已经在旅馆休息了。
果然我是演技派,又或者冯安安的心思根本就没用在这上面,她让士兵一一清查了我的箱子,确实没发现任何违禁物品和肥遗,让我填了数个单子就允许我过关了。
出关前我忍了又忍,实在还是忍不住的走到她面前:“小,小姐,请我你叫什么名字。”
“和你没什么关系,再说也不重要。”她低着头玩着她的罗盘。
我摸了摸鼻子,只好往前走了几步又退回来:“只问您最后一个问题,这周围都是白骨族的地盘吗?”
她有些无语的看着我:“你跑单帮生意之前应该好好看看新闻,国际局势周边关系,不要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方圆五百里都是白骨族的地盘,记住,别在我们白骨族眼皮底下偷偷贩卖肥遗蛇,不要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哦,谢谢。”我还是得装出榆木脑袋不开窍的样子,但内心深处十分想吐槽。当时我问玄奘如果要假扮成暴发户,是倒卖什么东西比较让人相信。那时候他正对着judi讲悟空每次救他时候都会叫他“师父”的往事讲得心驰神往,连脑筋都不动一下的就回答我肥遗。我也是笨,怎么会想着问玄奘这类问题,在积石之山,就没有进口出口的说法,所有东西都是偷蒙拐骗来的。
“方圆五百里都是白骨族的地盘。那么合虚也会是他们看守。”judi啪叽啪叽的走在我前面:“你这辈子是不是永远都得和白骨族扯上关系啊。”他回眸一笑,惹得四处闲逛的少女们一阵惊呼“这只肥企鹅好萌啊。”
我牵着他的翅膀,跟着他一起啪叽啪叽的走着:“这样也不错,做生不如做熟。而且还有冯安安,算是意外之喜吧。”
“说不定是意外的悲剧。”judi不改乌鸦嘴的个性,一边对着少女抛着媚眼,一边说着。
本来,过了这座城市我们就该继续往合虚赶路,只是因为冯安安,我便找了个“研究透彻六耳猕猴的整个军事部署”的借口,就决定在此地住下。而judi则沉浸在各类妹子被他卡哇伊的皮相下沉醉的欣喜,对我的任何决策均无异议。当我们被一个表现得极端热情的老板娘给盯上,为了我脸上那张俊皮房价被我砍成三折还包三餐时,我们都认为玄奘做的最对的事情就是掉包了我们的人皮面具。
老板娘应该是个寡妇,不然也不会放着成群结队的顾客不去招呼,而只往我身边坐,不停给我斟酒,一副今晚上就要把我打包入洞房的样子。
“话说。。。”当我和她聊完了这小镇五十年里的天气之后,我才试探性的问她:“老板娘,在这地儿赚钱好赚吗?我以为这种三不管地带做走私活应该不错,可是今天看来似乎不是这样。”
老板娘风情万种的已经把除了□之外的胸都露出来给我扫荡了一遍,见我定力十足,并没有双目喷火。暗暗认为我肯定是个见过大世面的活大器好硬度够的可人儿,也就更是详尽的回答我的各类问题:“小哥,你来错时间啦。以前这儿倒确实算是个三不管地带,不过自从六耳猕猴在这儿驻军后,不对,严格说起来应该是白骨族的军队在这儿驻扎之后,现在这地方对走私管得越来越紧了。”
“那。。。管事的是一个小女孩儿吗?是谁?”我给老板娘斟了一杯酒。
这让老板娘受宠若惊,对我更是言无不尽:“她啊,白骨族族长的女儿,叫冯安安。从严格意义上来现在这破地儿就没管事的,只不过被商家赶出大荒的前任土地公庙祝还在逃难,到底什么时间回归未定,于是军队就接管了一切,而这冯安安只是这两日到这儿的贵宾,管事的是她夫婿哦。呵呵。”她花枝乱颤的遮着嘴笑了一会儿:“她夫婿是树族的大公子,上任之前才成婚的。我们都看过,也算是长得一表人才。小哥要是让他行方便就千万别走私木材和玉器,目测那是绝对通不过的。”
我筷子上夹着的鱿鱼掉到了盘子里。老板娘抬头看我一阵茫然,便见惯不惊的笑我:“公子不用烦恼,就算这趟生意无法获利,可冥冥之中与奴家相识,也不算亏本,对吧,呵呵。”
心底有一股怒气淤积,无处发泄,不得发泄。冯安安最终还是结婚了。她还是义无反顾的嫁给了凌树。或许应该加重语气强调,在我和冯安安分分合合这么多次,折腾到人神共愤的程度之后,凌树依旧为了他族里的那个空虚的位置,要冯安安嫁给他。在积石之山的时我还挺天真的以为,以我和冯安安水□融的最后一夜,就算没有彻底融化她心里的坚冰,也会让她至少考虑考虑一下她和凌树的爱是否靠谱。
是不是不管我强调多少次,我在冯安安心里就还是那个彻彻底底就是以□她为乐的陌生人?
本以为既然成不了英雄,也能成为坏蛋成就我们的爱,我才消失几日她就从从容容的结婚了,这让准备和她纠纠缠缠一辈子的我感到措手不及?难道她结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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