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初九,晴。马车疾驰,前后各有四骑左右护卫,驾车的人瘦高眼大,正是“李大眼珠子”李小狗。车内陆镇远已睡着,对于一个有伤的人能多休息绝对是一件好事。龙飞云和风无双都已有些微醺,两人谁也不说话,默默得听着马车疾驰带起的风声,马车已奔驰了两个时辰,再有半个时辰就可到万鹤山庄。万鹤山庄,如果关外最出名的高手是南宫傲雪,那么最有钱的绝对是万鹤山庄的万大老板。万大老板的武功据说很高,但很少有人见过他出手,连龙飞云都未见过,见过他出手的人都是死人,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用的什么武功,只见他调教的十虎卫,就可见他的武功一定很高,否则他如何在二十岁接管万鹤山庄三十几年而不倒。万鹤山庄并没有鹤,就像夫妻肺片里没有夫妻的道理,之所以叫万鹤山庄,是因为百年前创立万鹤山庄的人叫万鹤,想一想其实和简单,比如少林有一门杖法,叫达摩杖法,杖法并非达摩祖师所创,后世被称为达摩杖法是,因为达摩祖师太出名了!所以万鹤山庄百年前在江湖上也太出名了,这绝对都是因为一个人,那就是万鹤,至于他当年用的什么武功,又是如何开创了万鹤山庄,也只有万家的子孙知道,年代久远,江湖上只有他的传说了。万大老板爱钱,有人说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听数钱的声音了,对于他来说,世界上没有比数钱的声音更美妙动听了。万大老板也爱女人,对于一个有钱的男人来说,身边如果缺了漂亮女人,就好比高山缺了流水、蓝天缺了白云,岂不是很无味!万大老板还喜欢享受,喜欢睡最软的床,喜欢最好的酒,喜欢能不动就不动,据说他吃饭都是有几个美女来斥候他近食,所以他很胖,胖的人一走几步身上的又都在滥颤。万大老板还喜欢交朋友,他比谁都明白,生意做得如此的好,没有朋友是绝对不行的!马车停在了万鹤山庄的门前,龙飞云、风无双、陆镇远从车上下来。风无双、陆镇远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他们如何想象也想不到,关外闻名的万鹤山庄不是金碧辉煌,而是背山而建的十几座尖顶房子构成的一个院落而已,院门也是普通的关外常见的双开大门,唯有门上悬挂的牌匾金光闪闪,匾上万鹤山庄四个大字倒是写的雄浑古拙,一看便是出自名家之手。要不是李小狗和虎卫们已垂手立在门前,风无双和陆镇远一定以为自己来错地方了!龙飞云领着风无双、陆镇远二人穿过院中,来到厅上,厅中摆放着一张硕大的椅子,铺着上好的虎皮,上面坐着个大胖子,正笑嘻嘻的用他那小眼睛打量风无双和陆镇远二人,胖子有二百斤以上,身上穿的衣服一看就是上好的江南刺绣,衣服的扣子都是用黄金做的,就是腰带上的那大如鸽蛋的红宝石已让人侧目。龙飞云见惯了万大老板的样子,到别的椅子上已最舒服的姿势坐了下来。万大老板嘿嘿一笑道:“龙兄,我按你我约定去接的你,那位想必是陆兄了,这美貌的姑娘又是龙兄在哪里拐来的?”风无双本被厅内的摆设给吸引了,厅内的东西和外面看来简直就是集天壤之别,地上铺着波斯的毛毯,一看就是极品,厅内所有的用到金属的地方,都是金灿灿的纯金打造,墙上挂着的几幅装饰的字画,一眼风无双就已认出是几位唐时大家的真迹,风无双瞪了万大老板一眼道:“你就是万大老板,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嘿嘿…”冷笑了两声。陆镇远见风无双刚见万大老板便不客气,想打圆场,见龙飞云连打眼色示意他不要管,让他坐到自己身边去。万大老板也不生气,胖胖的脸上全是笑意,望着风无双道:“风大姑娘的脾气真是不小,幸亏你看在了龙飞云那混蛋的面子,要不你还不得过来给我两个大嘴巴子!”风无双“噗呲”一乐道:“龙飞云是混蛋,那你是他的朋友,岂不是也是…”风无双话虽未说完,但谁也听出他话里的含义了,陆镇远看了一眼龙飞云,又看了万大老板一眼,二人并不为生气,倒是万大老板嘻嘻一笑道:“龙飞云确实是个大大的混蛋,而我和混蛋交朋友,所以我也是个混蛋。龙飞云与陆兄是朋友,想必你不会是那混蛋的朋友,但一定是陆兄的朋友吧!”风无双点了点头,笑道:“你这人确实有趣,哪有人自己骂自己为混蛋的,誒,不对…你…”风无双脸红得像苹果,听着三人的笑声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万大老板拍了拍手,道:“可以开席了!”万大老板说的开席,是真正的大酒席。扒熊掌、红烧哈什蚂、清蒸鳌花鱼、爆炒飞龙、木须玉皇蘑、土鸡炖榛蘑…整整一桌子,全是关外的野味!酒,万大老板准备了三种,有江南的“杏花春”,也有关外的“雪中烧”,还有万大老板自己酿造的野生红葡萄酒!龙飞云回来未说这一路上的事,万大老板虽探过口风,但他发现龙飞云并不想说,每个人都有好奇心,万大老板知道龙飞云不想说,问也没用。酒整整喝了一下午,连有伤在身的陆镇远也喝了一些葡萄酒,只是喝得少一些便有李小狗安排着去睡了。“杏花春”绵柔可口,喝到嘴里好像一阵春风吹过温暖惬意;“雪在烧”喝到嘴里,那股火辣的感觉会从喉间一直烧到胃里,这好似严冬里在身上点了一团火一样火烈激昂;那葡萄酒喝到嘴里,先酸后甜细品之下还有那一丝丝不易察觉的苦意,好是人生一样酸的甜的苦的交集在一起,让你分不清到底是苦的多一些,好是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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