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上花爷那条恶心宠物‘章鱼哥’所杀的第一人,眨眼之间,在这狭小的短暂街道里,已经死掉了包括天狼堂堂主在内三个精英。
格里菲斯步伐未变,几乎下一刻便面对上了另外一个野狼的混子。
这混子相对于平民或许是个狠人,敢打敢拼的,流个碗把儿血什么的根本不在乎。但他相对于刘强或者维恩这样真正心黑手黑的人还是差了许多。
当他见到自己的两个老大在对方闲庭信步一般,信手拈来的就杀了,捏蚂蚁一样,脚下步伐都未变的时候,这混混害怕了——这吹枯拉朽的力量,让他几乎忘记了反抗。
混子几乎慌乱的扔掉手中的弹簧刀,跪在雪地里,大声叫着饶命,那当时男孩子走了上来,双手扶住了他的脸。
眼睑模糊不清,混混想着自己大概是被吓哭了。他实在听见自己的哭声和求饶声在断断续续,然后混子抬起头,逆光里,那个男孩子似乎是对着自己笑了一下。
“咔吧。”
格里菲斯扶着混混的脸拧断了他的脖子,大妖单膝跪着,脸上的表情似有着微笑的弧度又似面无表情,他用手掌拍了拍躺在冰雪里男人的头发,接着抚平了男人死不瞑目难以置信的双目。
大妖保持着那姿势,就那样单膝跪着,脚下是死去的尸体。
他的手臂一只放在胸前,另外一只直直的搭在脚下尸体的脑袋上。那个被拗断了脖子的混子还未死透,‘尸体’在没入发稍的大妖指间时不时的抽搐着。
大妖低头看了看脚下的人体,夕阳的背影让他看起来竟然有一丝虚幻的哀伤。他不急不缓的抬起头,目光平淡的望向最后一个活着的男子。
……
……
见识过格里菲斯杀人不眨眼作风的托克·费伦已经绝了求饶的念头,那个之前跪地求饶放弃了尊严苟且贪生的人,他的尸体就陈列在自己面前,还未凉透。
他是皇后镇三流的混混,跟天狼堂堂主刘强有着些许瓜葛,在这一亩三分地上狐假虎威多了,曾经很虚幻的认为自己也算的上是狠角色了。
但托克·费伦今天终于意识到自己错了,错的离谱。
面前的那个男孩子心中没有慈恋,他不在乎宽恕,不接受道歉,敢于挡在他前面的,那人已经死了。
怀着这样巨大的绝望,托克·费伦颤巍巍的手忙脚乱的从腰间抽出短刀,他知道自己并非来人对手,所以表情几乎是要哭出来了。
皇后镇的三流混混托克·费伦破釜沉舟,化恐惧为力量,刚挥舞了两下,就被格里菲斯一磕刀背,夺了过来,然后顺手一刀对着那个男人从头劈到脚。
托克·费伦是见识过格里菲斯凶悍诡黠的杀人手法的,这一刀下来,他只感觉到头顶一凉,顿觉大祸临头,便情不自禁的想‘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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