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到一定时间,宣布休厅。
王霞哥愁云满腹的回到单位,怎么也提不起来神儿,如做了一场恶梦!
这是怎么回事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原本,自己原本简单的以为,让小混混捉拿归案,绳之以法的。
可眼下……眼下竟成了如此的局面。
陷入惨局的难堪,如男人深陷泥潭!
竟让一个小混混儿占了风,难道要打退堂鼓?撤诉?不,不可能的!
男人左思右想,再棘手的案子总有突破点,更何况知难而退也不是自己的作风。
王霞哥越想越气,如果连自己一堂堂的七尺男儿,戴着人民警察的徽章都保护不了利红,洗不清利红的清白,那自己以后还有何脸面见利红?
男人回顾再回顾,那天给混混儿动用拳脚后,看利红无助可怜的样子,别说是自己心爱的人儿,就是不是前安抚几句又有何?
不觉,男人锤了锤脑袋,当时,自己是疼惜的忍不住抱了女孩儿,吻了女孩儿,可那些照片是从何而来?怎么会有照片?
尽管王霞哥一向奉为断案如神的警官狄仁杰,可左右反复推敲,就是想不明白!
按逻辑按常理,如果小混混儿在跟女孩儿施暴之前,安装摄像头?没有科学道理!
谁会作案前,让自己拖个小尾巴?做了害良心的亏心事儿,怕自己抹还抹不净,还会装摄像头当罪证?
别说是自己有职业侦察能力,就是一个寻常老百姓,也想不通!混混儿在施暴前怎么可能料到自己会出现?如果料到自己会出现,会选择那个时间那个点儿对利红非礼?
一个又一个的疑问让男人苦思冥想不得其解,就在男人陷入一个又一个的大问号无法自拔时,更另王霞哥惊魂的事儿出现了!
法院的传票竟送到了自己面前。
怎么回事儿?自己由原告竟成了背告!
审判庭庄严肃静,经法官大人呯的一声儿敲击法槌儿的重音后,宣布“现在开庭”!
听众席的一个个瞪大眼睛,没想到被告竟反败为胜的主动出击,把原告给告了,真是骇人听闻,少有稀有的罕见!
随着一阵阵唏嘘声儿,听到“下面有原告陈述!”
“法官大人!作为公务员又是人民警察不能以身作则给广大的人民做好榜样,而是反道其行,是不是严重影响政府形象?”
“请原告陈述与本案相关的话题内容!”
“法官大人,被告三翻五次的深更半夜开车潜去私密处与情人幽会。”
“你胡说,一派胡言,休得胡言乱语!”
听众席,舆论纷纷,咦!没想到人家原告还请了高级律师,看来是有备而来,难不成……难不成真是……
正当王霞哥窘迫难堪的争辩时,只见代表原告的律师拿出手中的一张张照片进行辩论。
“法官大人,这是被告秘密出入的时间和地点。
请大家看,从画面的角度,这一片漆黑的深更半夜又下着雨的照片,这不是破案又不是走亲访友。
请问这不是私密幽会又是什么?”
“你……你竟然偷拍!”
“这不是偷拍,这是调查取证!真相早晚要告白于天下!”只听原告律师沉着应对:
“这是什么地方?这个地方有什么神奇的魔力竟吸引住你这个堂堂的人民警察深更半夜的开车前去?”
显然,王霞哥作为被告是目瞪口呆的不知如何作答,显得极为窘迫和难堪。
只听原告律师答辩:“因为这个私密的地下室住着一个女孩儿。”
说着,原告律师竟拿出一张张女孩出入地下室的照片,有开门的,有取男人备好的爱心早点的,有跟男人在漆黑处接吻拥抱的……
“现在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可有的人竟,找情人,养小三!
这是什么行为?”
从目前的案件情况看,面对人证,物证,录音的情况下,显然,一个男人不仅犯下了污职罪,更是不一般的犯罪,而是双重的犯罪。
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有单位纪律的制裁。
正在案件审理进入**时,听着一句句流言蜚语声儿,一个女人再也忍不住走审判台。
“法官大人,我是照片中这个女孩儿的母亲,我能证明女儿和背告是清白无辜的。”
正在大家目瞪口呆,瞠目口舌时,利红妈一五一十的把自己饭店的案子进行了公诉。
原本,就机智的利红妈此时是强力压住自己的怒火,从容辩解道:“自己饭店的案子经过波折和坎坷,俩人因激动兴奋或伤心有肢体接触是很正常的!”
“正常?什么是正常?”只听小混混儿不是信口雌黄的反问:“请大家思考下,您刚刚说的饭店案子是什么时间?这过去多长时间的老黄历了能跟现在进行时扯关系?”
这时,原告代理律师拿着手中的照片,指着照片右下角的时间公诉:“这个时间不仅仅是照片的时间,更是小区监控公开的时间”
利红妈此时无言以对的如哑巴吃黄连有口难言。
“被告证人所说的肢体接触是饭店的案子,与本案的时间不相匹配。
被告证明人陈述无效!”
……
这起案件是个多大的阴谋,或许,除了小混混儿与王霞嫂子,在场的人谁也不会料想到?
王霞坐在听众席气得撅嘴儿瞪眼,长叹一声儿又一声儿,不仅为哥哥捏成了一把汗,更是为嫂子担心。
不知……不知嫂子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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