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他是从南城过来的地主儿子,上过大学,曾经心仪的女孩,在他毕业归来后不久,就和南城内一位有名的纺织厂老板的儿子订婚了。对方是留过洋的时髦人士,女孩喜欢穿西式的裙子,爱用洋人的香水,张口闭口都是外国货。白云天既喜欢女孩穿得洋气,打扮得漂亮。为了女孩,努力学习西洋知识,极力讨好她,结果换来的却是对方厌恶他,厌恶他不够洋气的‘落后’。
后来女孩婚后,就跟着她的丈夫一起出国了。白云天求而不得,抑郁成疾,害了相思病。断断续续过了大概一年多,他身体虽然好了,但心却死了。再之后,他就变得反常,先是把家里的狗勒死了,后来又弄死了一个丫鬟,再之后他在窑子里,让女人穿着洋裙和她欢好,也把人给掐死了。家里出钱把这事儿给摆平了,不过白云天在南城名声就不太好了,辗转去了别的地方,但每过一段时间,他就忍不住想亲手勒死那些穿洋裙的女孩,勒死她们死了之后,又忍不住把她们打扮成他心目中更漂亮的样子……
叶曼琳看完梁定斯写得结案陈述后,皱眉丢在桌上。
“变态,纯正的变态啊!没想到我们南城还有这样的人,真给我们南城人丢人!”梁定斯唾骂道。
“对了,我差点忘了,你也是南城人,警察学校就在南城附近吧,休息的时候回家?”叶曼琳问。
梁定斯点点头,“回,我娘每次都给我做一桌子好吃的,人在外就这点好处了,一回家就被各种优待。”
“老大,我看你最近总是早早就离开警局,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梁定斯关切地问。
“没事,家里有点麻烦罢了。”
“麻烦,什么麻烦,可是伯父他又难为你了?”梁定斯心疼地皱眉,“老大真的太不容易了,我们以后一定给你多省点心,乖乖听话。”
“好孩子,真懂事。”叶曼琳拍了拍梁定斯的肩膀,看时间差不多了,收拾收拾就要走。
梁定斯主动表示,要送叶曼琳。
“不用,我好歹是个警长,还不需要你来保护。”叶曼琳对梁定斯挥挥手,就径直出了警局。
叶曼琳走过一条街,按照老样子到了旺旺茶楼吃晚饭。今天她的穿着还是老样子,皮鞋黑裤子,白衬衫,戴个大沿帽,几乎挡住了半边脸。
天快黑的时候,叶曼琳带着帽子从旺旺茶楼出来,回到了她西霞路家中。
凌晨两点,有三个人影窜进院中,立刻有人喊起来,鸣枪示意他们不准跑,却没想到院外还有一个望风的人,这人反应极快,眨眼就逃得没了踪影。陆钧礼的人足有三十多个,拿枪立即追了附近五六条街,都没看到此人的半个身影。
院里的三个都被抓个正着,人按住后,直接撬开嘴搜干净,又扒光衣裳,用水泼了头发,以保证彻底清除他们身上携带的任何可以自杀用的□□。
人抓到手后,领头的就将头上的帽子和假发撤了下来,脱了裙子,换了条正经男人穿的裤子,带人将这三个押去了陆钧礼家。
叶曼琳还在睡觉,并不知外面发生的事情。她每天只是如常按照陆钧礼的吩咐,坐车从后门去旺旺茶楼吃早饭,然后从前门出去,走路去警局。等下午的时候,就走路去旺旺茶楼从正门进吃晚饭,然后走后门悄悄坐车离开。这期间,其实一种有一个身形和她相似的人,和她一样出入旺旺茶楼,不过是反着来的,这个人每天在西霞路叶曼琳原本的住所住着,然后早晚从旺旺茶楼那里走个来回。
“三少,人在这审还是医院?”
“医院。”
陆钧礼披上他的白大褂,戴上平光眼镜,坐进了车里。
……
早上六点,叶曼琳穿戴整齐从三楼下来的时候,陆钧礼已经坐在餐桌边看报纸,早饭早已经准备好,摆在了桌上。并不算丰盛,只是豆浆油条,和两个煎蛋,一碟酸萝卜。这是叶曼琳昨晚交代给下人她今早想吃的东西,但每次陆钧礼的饮食也跟着她一块走。
陆钧礼穿着一身用料精良的华贵西装,看起来跟桌上的餐食格格不入。就好像是华贵的珠宝面前,放了一个草编的戒指。
“你其实不用跟我吃这个,我是小时候跟我祖父落下的习惯,吃饭吃好,一口都不能浪费。”
“现在粮食紧缺,不浪费是好习惯,我就不能学学?”陆钧礼收了手里的报纸,一双眼深邃无底地看着叶曼琳。
叶曼琳看了眼陆钧礼,用筷子夹起一根油条塞进嘴里,然后喝起了豆浆。
“昨晚抓了三个人。”
“咳咳……”叶曼琳急忙把嘴里的东西咽下,用帕子擦擦嘴角,“你怎么不早说?现在人呢?”
叶曼琳顺势扭头寻找了下。
“死了。”陆钧礼对上了叶曼琳的眼睛,“都不听话。”
“都死了?没留个活口,问问到底怎么回事?”
陆钧礼示意属下,把证供给了叶曼琳。
叶曼琳看完之后,也忘了问陆钧礼为何已经招供了还死了人。因为口供上的内容,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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