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完毕,第二天,我召集众文武官员前来。我把整理的资料发下去后,没一会儿下面就炸开锅了,这些东西他们当然不能完全的认可。
首先站出来的是蔡邕:“主公,自武帝起,历代的皇室都是以儒家为治国之根本,主公要废除儒家的领导地位,重新起用法家和墨家的学说,臣以为不妥,墨家还好说,但秦朝因以法家的观点治国,最后二世而亡,这还不能引为前车之鉴吗?”其余的人都点头称是。
我说道:“蔡先生(官面上不能叫岳父)看来是对法家的学说不理解,秦朝之所以二世而亡,和他用不用法家的学术并没有太大的关联。秦朝看似以法治国,其实不然,当时的法家学说可以说并不完善,秦国只是注重刑法,并没有理解法家的jing髓。蔡先生的意思是秦国用法太过严苛,导致民怨沸腾,最后亡国是吧。其实秦国只是用严厉的刑法来统治民众,并没有考虑好本身法的意思。法律法律,秦国只是用到了法,他们专门研究刑法的用法,意图是恐吓百姓,使他们能老实本分,却忽略了法本身的意思,所谓法理不外乎人情。没有人情的法是得不到人民的拥护的,人情是什么,我觉得人情就是道德准则。好比一个好人杀了一个恶霸,却最后被官吏以恶意杀人罪处死,这样就忽略了人们的看法,恶霸鱼肉乡里,百姓都恨他,而好人杀了恶霸,百姓都感谢他,这就是百姓的道德准则,秦国的刑法忽略了这点,造成民怨沸腾,亡国在所难免,而且,秦国只把法用到这一个方面,其实法有很多的用法。大家都知道‘万恶yin为首,百善孝当先’对吧。我们可以设立赡养法,法律规定子女有义务赡养老人,如果违反必将受到严惩。还可以设立婚姻法,规定保护男女之间的婚姻,严惩通jian等道德败坏的行为。我大汉以农业为本,可以设立农法,保护农民的利益,如保护农民的私有土地,防止有人恶意zren口的流失,农民如果种植别人的土地,规定地主应该收取的地租,不可以强制的多收地租,还有规定农民获得国有土地耕种权力的同时,有义务缴纳国家税务。设立商业法,保护商人合法的经商行为和有益竞争,防止商人恶意囤积货物,恶意抬价等行为,在保护他们的同时,他们也有上缴国家税务的义务。设立民事法,以解决人与人之间的ri常纠纷问题等等。总之法律的用处无处不在,但法律是建立在道德的准绳之上的,依据道德来行事的。而儒家教导人们向善,正是一个道德的准绳,儒家告诉人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凡是错的都要受到法家法律的制裁,儒体法肢,社会怎么还不会安定。不过法家的刑法量刑不能过重,像什么车裂,诛杀九族什么的就不需要了,杀人不过头点地。最终的惩罚也就是一死罢了。诸公以为如何?”
蔡邕说道:“主公之语使吾等茅塞顿开,如拨云见ri一般解开吾等的疑惑。我等平时只知道劝人向善,对为恶之事却没有效的阻止方法。如今听主公一说,才知道往ri所作的不足之处。”
我打铁趁热道:“至于下一条,我要在我的境内全民推行白话文,虽然现在境内私塾很多,但所教的都是之乎者也什么的,现在的百姓那听得懂哪个啊,孩子回家对父母一顿之乎者也,父母也听不懂啊,对吧。用些浅显易懂的话多好,这样平常百姓也能学习一点知识。也便于消息的流通及政令的施行。虽然圣人云:‘民可以使由之,不可以使知之’但圣人还说过‘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民若不知,将来国家危难的时候,百姓都不知道,恐怕到时候都改朝换代了,百姓都不知道,岂不是我们上位者的悲哀。民若知之,尚可同心协力抵御外敌,国家政令不如人意的地方也可以由百姓指出,这样多好。”
荀攸道:“主公这些都没什么大问题,不过文举和武举使什么意思?”
我接道:“现在我大汉的任官制度都使举荐制,往往都是官员举荐相熟的人来任官,这样容易引起官官勾结,是十分不利的,而科举的意思是,把这些想为官的人才集中起来,由国家出题,考校他们的能力,能者为官,滥竽充数的人自然就都淘汰了,这样即选拔了需要的人才,又免除了官官勾结的弊端。不论平民还是官宦子弟只要又能力的人都有为官的可能。说实话在这点上大户人家和官宦子弟还zhan有不小的优势,他们出生后,家里就可以给他们请先生,而平民百姓就没这样的优势了。武举就是设擂台比武,武艺高的人直接进军队为官,淘汰的也可以进军队,这样一点都不浪费人才。”
荀攸道:“明白了,有点先帝鸿都门学的味道,我想这些阻力都不会太大。毕竟先帝也采取过这样的方法来搜集人才。”
我接着说道:“下面就是军队的问题了,各位武将们不要看我,我知道你们都是忠诚的人,都忠于我,这点我很欣慰。但是我希望你们把忠诚的目标改成百姓,所谓民为水,君为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百姓才是天下的主人。军队是一种特殊的群体,没有战事的时候,国家养他们,但国家的粮食哪来的,都是百姓交上来的,有战事的时候,当外敌危及到百姓的时候,就是军队出马的时候了。总之一句话,军队是为了保家卫国而存在的。”
郭嘉道:“主公,你说的都有道理,但现在有的还实施不了,尤其是第一条,这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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