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逊的、退让的,就像他的爱曾翻越了千山万水,这才千里迢迢回到她身边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书连载至今,总算要完结了,虽然此举肯定影响了这本书的长远销量,但能兑现对读者的承诺,是值得高兴的事。在此,谢谢你们,买书的,在jj看的,在19楼等地看的读者们,你们的支持,很可贵。
顺便做个广告,推荐下我正在连载的两本书,一本和这本是同类的青梅竹马文,走纯虐路线;一本是都市婚后甜文,比较轻松。每本书都是花了心思的,大家或可点进去看看。
☆、大结局(下)
以沫曾看过一部香港爱情片,片子里的男主角向女主角求婚时,是这样说的:给你个机会一辈子折磨我,你要不要?女主角不解地问:哪有这种好事?男主角听后,微笑着亮出了求婚戒指。
所以在以沫很傻很天真的心里,她一直以为男人向女人求婚,是带着准备一生被女人折腾的孤勇的。
然而,答应了辜徐行的求婚后,她的三观彻底颠覆了。因为有可能一生被折腾的那个人是她!
她从小到大都在领教他不动声色的控制欲,戴上他的戒指后,他这种控制欲便变本加厉起来——因为在他心目中,她永远都是又笨又小又可怜的,是片刻不能离开他的掌控的。
他总是喜欢按照自己的心意改造她,他喜欢她素颜不化妆,喜欢她长发扎马尾,喜欢她穿衬衣长裤。和别的男人不同,他特别乐意陪她逛街,在不断否定她的选择后,帮她选一些贵得要死却又土得掉渣的衣服。每当她带着一股破罐子破摔的怨气从试衣间出来时,他的脸上居然都会露出果然不错的满意表情。
她无数次腹诽他来自火星的审美,有次,她试探性地做了个一次性卷发,结果引得辜dà_boss龙颜大怒,黑着脸一晚上没说话,第二天就收拾行李去了上海。
以沫只得重新吹回直发,拍下照片,眼泪汪汪地发了一条主题为“我知道错了”的彩信过去,他这才勉强消气,带了几件爱马仕新款女士衬衣回家。
自那以后,她不再妄想当面和他作对。但是暗地里,她越来越羡慕公司里染着指甲油,穿黑丝豹纹的前台小姐。这种渴望就像吃多了玉兰片后对红烧肉的渴望。
有段时间,辜徐行带公司高层团队去香港谈收购。以沫便反了天,跑去动物园批发了一大堆黑丝豹纹、蕾丝泡泡裙、波西米亚长裙。等到她穿去公司,果然在电梯里收到了别家公司it男的搭讪。
然而好景不长,一天早上,外罩黑色大衣,内搭白色蕾丝短裙、黑丝高跟鞋上班去的以沫,刚走进大楼,就见辜徐行带着一行人从vip电梯里下来,她吓得连忙举起文件夹挡脸,往人群里钻。她默默祈求上天,他没有发现。结果忐忑工作了到下午,她还是被叫去了总裁办公室……
一个小时后,总裁休息室内,辜徐行抱着在心里默默饮泣的她,指着沙发上新带回来的n个纸袋,一本正经地说:“既然你不听话,我只好通过言传身教让你知道,还是这类衣服比较安全。”
以沫看着地上被撕得七零八落的丝袜、蕾丝裙,彻底死了反抗圣意的心。
四月里的一天,以沫在电视上看3d版泰克尼克号上映的消息,广告打出了“和毕生所爱一起重温爱情经典”的宣传语。她央辜徐行带她去看,他自然欣然应允。
其实大学时,她曾跟室友在深夜时重温过一次该片,却没看全,是从泰坦尼克号进水后开始看起的。结尾处,下着大雨的纽约港,痛失杰克的露丝站在自由女神像前,黯然告诉登记人员她叫“露丝唐森”时,她和那个室友禁不住哭得全身发抖。那一刻,她因命运摧折变得坚强冷硬的心,在伟大的爱情前融化。她也因此发誓,一定要去电影院完完整整地看一次该片。
两人驱车赶到电影院时,电影还未开始。以沫拽着他的袖子嚷着要吃冰激凌和爆米花,他一向不准她吃凉的,但又不忍逆她的心意,只好盯着她,让她先将冰含化了再咽下。以沫才懒得管那么多,舀了一大勺放进嘴里囫囵个吞下。
他的脸色果然又沉了下来,从她手里抢回勺子,打定主意不再让她吃。以沫眼巴巴地看着华麸碗里裹着的冰激凌球,只好伏低做小,双手抓着他的手腕不停地晃啊晃。
她吃准他其实根本分不清养女朋友和养女儿的区别,继含泪认错之外,又开发了一种新的对付他的武器——撒娇卖萌。
他果然是吃这一套的,慢悠悠地舀了一小勺冰激凌递去她嘴边:“含二十秒,我再给你下一口。”
等到电影开场,以沫才把那两只小小的冰激凌球吃完。她悲观地回味了下,格外沉痛地问:“哥哥,你下次什么时候出差……”
漆黑的电影院里,她像小猫般腻在他怀里。
暌违十余年,再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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