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摸前行了四个多时辰,天又要黑了,我们找了个地方歇息下来,我打了只沙兔,清洗干净,慢慢烘烤。“嗯,真香啊,”我笑了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有人说我做的东西香,因为以前,都是我一个人。“你是觉得饿了,看见什么东西都觉得香。”“风漠大哥,你的父母呢?”“都死了,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父母就被人杀死了,我一个人在这个大漠中生活了三十多年了。我小时候很惨的,我大概九岁的时候就在沙漠中流浪,吃别人剩下的,我以为这辈子我只能做个乞丐,可是我看见了他。”我轻轻抚摸着刀柄,小蝶像个孩子一样听着我讲。“记得我十岁的时候看见了这把刀,一对夫妇拿着它当街杀人行凶,我仿佛听见这把刀在呼唤我,于是我偷偷潜入他们睡觉的客栈杀了他们,后来我饿了就抢别人吃的,因为我有一把好刀,他们都不敢反抗,我害怕再过那种乞讨的日子没日没夜的练刀。”“你还那么小,就学会杀人了。”“是啊,那年我才十岁,可是想要在大漠中活下去就要学会残忍,还有,不要相信任何人,能够信任的只有自己。”小蝶似乎被吓到了,半天不说话,好一会儿才说道:“那你说的,要带我去断刀镇,去帮我找爷爷,我除了你还有谁可以信任。”我不说话了,看来他一辈子也学不会残忍,“找到你爷爷早点回中原吧,大漠不适合你。”小蝶深深的看着我,她迟早是要离开的。“我不知道什么叫残忍,我只知道人有亲情,有友情,有的东西甚至超越了生命。”“够了!”我站起来,“狗屁友情亲情,我只知道自相残杀的事在大漠中比比皆是,大漠里的人没有人会为别人考虑。”“那你呢?为什么救我?”小蝶也站了起来,我不敢去看她的眼神,我为什么救她,我自己也不清楚。我闻到一阵焦臭,这才发现,沙兔已经烧焦了。我取下沙兔,将没有烧焦的一条兔腿递给了她。一夜无话,我一直看着星星,看着熟睡的小蝶,红衣红裙别样的温馨,这种感觉从未有过,我不自觉的走上前轻轻抚摸着她那滑腻的肌肤,如果这样就是永远,我情愿一辈子把你这样看着,一辈子都这样。半夜的时候四周的焦狼躁动了一阵子,许是我杀了太多焦狼所以它们始终想要报复,只要我稍有疏忽可能就会丢掉性命。天将放亮之时一声凄厉的狼啸响起,焦狼们才缓缓散去,又是一夜无眠。清晨吃了点干粮便又上路了,我将所有的水袋都装满了水,也许这是我们最后能遇到的绿洲了。果不其然,我们一路前行再也没有见过有水的地方,马儿渴死了,我们只能徒步前行,偶尔遇见三两骷髅,只感叹这条亡命之路何时才是尽头。又行了两三天,眼看水也喝干了。翻过一座沙丘有一队人马缓缓前行,精致的马车,华贵的服饰,定不是一般人。我本来不打算接近他们,可他们已经看见了我们。外围的骑士立即戒备起来,将几辆马车围在中间形成铁桶一般的阵势!三两骑士策马过来将我们围住,我右手握着刀,可是我已经没有体力斩杀一人了。“来者何人!”间中一人暴喝一声。我只能强提一口气:“在下要去断刀镇会个朋友,不料迷失路途,渴死了马儿,并无打扰之意。”一人策马回去当是秉明主人,不一会儿便策马回来,报了报拳:“既然是前往断刀镇的朋友,若不嫌弃不妨一同上路,也好有个照应。”我自然不会拒绝,这些人的装束整洁,行动统一有序,而且他们配的不是刀是剑,北漠用剑的人很少,他们定是来自中原,主人如此说话,定有所求。小蝶一直跟在我后面,我满身血污不见面目,小蝶却仍然清丽脱俗,只是略显狼狈,引得不少人侧目。从车队最中间下来一个公子,二十左右年纪,当真是风采翩翩,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小蝶,问道:“朋友为何弄得如此狼狈。”想必是这里主事的人物。“一言难尽,途中遇到打劫的贼人,九死一生方得逃脱,又在沙漠里迷失了方向。”那公子唤来随从拿了两套衣衫两盆清水与我换洗。一行人停下歇息。小蝶多瞅了我几眼,莫不是我本来就长得十分英俊不成,说实话这些年我都快忘记了自己长成什么样子。那公子名叫张成予,说是此次前往断刀镇做笔生意。我与他交谈一会儿,张成予瞧见我腰间的刀,“风兄这刀倒是不错,可否借在下一观?”我摇了摇头,刀不离身,已经成了我的习惯。中原人颇为豪爽,也不再问。此时从另外一辆马车里传来咯咯笑声,“能让哥哥说不错的兵刃可是少有,小妹也想看看呢!”那马车的门帘挑开,那女儿自马车中下来,真如出水芙蓉,四周一切仿佛都变得暗淡,莲步款款,缓缓而来。我瞅了一眼便收摄心神,一颗只为杀人的心不可以有太多牵绊,我怕看得久了对她下不去手,即使她不是我的仇敌。“这是舍妹晓清,哦,对了,还不知这位姑娘姓名。”我看了看小蝶,我还不知道她姓什么呢。小蝶抱了抱拳,“在下羽家庄,羽碟。”“哦?”涨成予惊呼一声,“姑娘竟是大名鼎鼎的羽家庄的人,失敬失敬。”“公子说笑了,哪有什么鼎鼎大名。”“这位姐姐可是真漂亮呢!”张晓清说罢便拉着小蝶的手自顾的聊了起来。“风兄真是深藏不露,竟是羽家庄的高手。”“我并非羽家庄之人,只是受人之托送小蝶姑娘去断刀镇而已。”张成予笑了笑,似是松了口气。午歇了一会儿,便又出发了,小蝶坐着张晓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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