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一个矫健的身影斜杀了出来,伴随着强有力的吼叫。
是老薛,这家伙终于赶回来了。打架这种事,老薛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
这家伙口中叼着只野兔,看来原本打算邀功的。
“丛林之王回来了,哈哈!”布雷迪满脸兴奋。
老薛的体格比野狗小不少,但灵活度确是犬科动物的数倍。猞猁是外来物种,野狗从没见过这只在地上不断跳跃的家伙。
只见老薛毫不畏惧地跳到一只野狗背上死亡乱抓。
猫科的前爪是它们致命性武器,锐利的爪子很轻松刺破野狗的后背,它并不想干掉这只野狗,以一敌多很困难。
面对九只野狗的包围,老薛忽上忽下,在里面灵活地躲闪进攻,没多久就让四只血流如注,野狗抓不住它,况且黑暗之中,猞猁的视力要更胜一筹。
也就一个半月前吧,老薛还是只可怜兮兮的小奶猫呢,在仓库墙角差点冻死,现在成长为澳洲野外顶级杀手。
野狗群有些惧怕面前的物种,它们蜷缩起来聚成一团,头朝外,不敢冒然进攻。
那白狼跟老薛不足五米相互对视,这是猫科小生与犬科老大的直接对话。
白狼的体格至少是老薛的三倍,他不惧怕丛林里的任何动物,但面对这只比猫更勇猛的动物有些犹豫。
不只是人,任何动物都会对未知心生恐惧。
吴帝不禁捏了把汗,对付野狗,猞猁是一把好手,但对面是狼,猞猁的胜算很低。
好在那白狼不想鱼死网破,若是开战,它们会以数量优势取胜,但会付出惨痛代价,白狼带着剩下的族群跳入灌木丛消失了。
老薛帅得一逼!
受到了英雄般的对待,这家伙还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跳到吴帝肩膀上准备睡觉。
三人瘫坐在地上,刚才发生的一切就像做梦一般。看了看表,这一切才不过短短37分钟。
“boss,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这里,我预感那白狼肯定不会收手,它是个智商极高的家伙。”特克斯忧心忡忡地说。
“没错,那白狼的智商感觉要超过爱因斯坦。”布雷迪憨笑了声。
吴帝点点头,他同意特克斯的说法,这里堆弃着十几只野狗尸体,这些家伙很有韧性,搞不好会杀个回马枪。
小帕从树上爬下来,虽然他没有打中白狼,但仍然受到了赞扬,因为他的存在让白狼有所顾忌,不敢冒然进攻。
吴帝四人扑灭所有火光后,立刻收拾东西赶往废弃小楼那里开车回伯克利马场。
这一战实在是惊心动魄,在峡谷多停留一秒都是危险。
吴帝很佩服贡东古拉人,他们每天要面对的是如此智慧的敌人,而且用着原始的冷兵器。
在部落“做客”那会,吴帝曾无意中听部落美女谈到过“白冥”,她说白冥是生活在蓝山的猛兽,当时听到这个名字并没有在意,因为女人把白冥讲得很神话,上天遁地无所不能,吴帝也就没认真听。
现在回想,看来土著口中的白冥就是刚才遇到的白狼。
土著女人讲起白冥就好像谈论自己小宠物一样,在土著眼中白冥毫无威胁,甚至还有点调皮。
吴帝无奈,贡东古拉人肯定还有不为人知的生存方式,否则不可能这么轻松地谈论白冥。
回到伯克利马场是凌晨四点四十七分,天刚蒙蒙亮,还带着些月色。
勤快的伯克利大叔已经起早巡视马场了,见到猛禽归来他很惊讶,因为按照约定,南澳小队应该是傍晚的时候回来,晚上一起在马场开野猪宴。
“南澳的小伙子们,看来你们空手而归了。”伯克利大叔笑着说,他看到的是一张张疲惫的面孔。
唯独老薛充满干劲,猛禽刚停下,这家伙就跳了下去,在草地上奔跑起来。
“没错伯克利,你一定猜不到我们都经历了什么,说出来可以写成本畅销书。”吴帝拖着疲倦的身体从副驾驶走下。
回来的路上,布雷迪抱着啸天犬睡着了,这对难兄难弟口水流了一后座,在良好的睡眠气氛下,帕特里夏也打了会瞌睡。
“白冥,你知道白冥吗?”特克斯熄火下车。
伯克利摇摇头,看来他对神秘的蓝山缺乏了解。
“我建议你打消去蓝山打猎的念头,把马场外围换上两米高的铁栅栏,否则随时会有客人光顾。”吴帝说。
“你们到底遇上了什么?”伯克利大叔认真地问,看这些小伙子的表现不像是开玩笑,出发前崭新的迷彩服现在脏兮兮的,还有破洞。
“总之,詹姆士峡谷有群不要命的野狗,而且头领是只叫白冥的狼。”吴帝边朝别墅走边说,他要结结实实地大睡一觉。
“他说的没错,狼,聪明至极的狼,澳大利亚居然有狼,雪特!”
特克斯喘着粗气,打退野狗群后,他开了近一个半小时的车才回到这里,现在他累极了,对任何美味都提不起兴趣,只想好好洗个澡睡一觉。
伯克利没有问下去,喊来加西亚和娜塔莉扶他们进去休息。看来一定是发生了不寻常的事,他作为马场主要做点什么了,至少要守卫家人的安全。
四个人踉踉跄跄地进到浴室洗澡,没人想着泡温泉,只想赶紧躺到柔软的床上闭上眼。
洗澡的时候,帕特里夏才发现自己大腿内侧有伤口,浅浅的一道,像是毒虫叮的。
因为这小伤口,小帕与柔软的大床失之交臂,他必须马上接受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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