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的辛苦结束了,李元儿踮起脚就跑。跑到一半,回头看李大娘还在慢吞吞地迈着四方步,急得她不停地倒换双脚,却不敢催促李大娘。
李大娘见了,暗自好笑,却也生出几分欢喜,谁不喜欢勤快好学的学生?
晚上的小课堂时间,李大娘提笔在纸上写了几个新字,然后解释起来。
“从前孟子小时候,他的父亲早早就死了,母亲独自带着他居住。一开始,他家旁边是个墓地,孟子小小年纪就和邻居家的孩子一起玩起了学人哭丧跪拜的游戏。孟母就说,这里不适合我的孩子居住。搬家到了市集附近,这次隔壁是个屠户,孟子又学着杀猪贩肉。孟母又说,这里也不适合我儿子居住,于是,她带着孟子又搬了家……”
李大娘教的是《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这样的启蒙读物,都挺押韵的,朗朗上口。李元儿“学”得很快,李大娘教得极有成就感。
对于李元儿来说,识字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她终于知道现在的具体年份了——大周朝,永和八年。
李元儿心里朝着老天比了个中指,妹啊!老天爷你还敢再对我狠一点不?快半年了,才知道自己活在哪片天空下,算你狠!
不知不觉到了亥初,李大娘收了纸笔,叫李元儿歇了。待她洗漱完毕,躺在炕上,内室已响起李大娘低沉而有规律的呼噜声。李元儿翻了个身,也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梦里一个瘦弱的女子,荆钗布衣,却长着李大娘的脸,一脸端庄地念道:“昔孟母,择邻处……”
如果李大娘晚上不在或者没空,李元儿自己一个人闲着的时候,除了做针线就是练一练字。
现在她的字已经没有歪歪扭扭了,不过也和美观靠不上边。之前那么些年,用的都是硬笔,这回突然改成软笔,手劲稍大点,就画出一道粗杠,手稍微不稳,画出来的就是波浪线,真是轻不得重不得。所以说,学写字并不难,难的是要写得好。
大概也正因为这样,写得很好的毛笔字能成为一种艺术,这是硬笔字比不了的。
因为纸张不易得,所以李元儿就琢磨出个重复利用的法子。一张纸,先用淡墨写一遍小楷,然后用淡墨练一遍大字,之后再用浓墨写一次小楷,再练一回大字。
她第一次在一张纸上练过之后,高兴地举着去给李大娘看:“大娘你看,我想出个练字又省纸的好法子。”
而李大娘却看着那张被深深浅浅的墨迹盖满的纸张,久久没有说出一句话。
李元儿练完了一篇字,放下笔,甩了甩手,又活动了下脖子。然后随手拿起本书来看,不是什么三百千,更不是什么小说话本,而是一本黄历。
没办法,她能接触到的读物实在太少,这还是李大娘专门给她买的呢。
她以前没有真正如此细致地看过黄历,现在当个正经书来看,觉得也挺有意思,就是读着有点费劲。确切地说,拆开了每个字她倒是认得,嗯,但是合在一起就比较吃力,毕竟这种书和她上学时学的古文内涵还不一样。
里面有年月日天干地支,还有不知其义的“亥宫立命”、“申宫立命”……当然,黄历里也不全是这样的东西。除了天文气象、时令季节,还有许多图画,包括了耕作的过程方法、历史典故、风俗人情、礼仪规范等等,所以李元儿现在简直把它当做百科全书来看了。
正艰难地读着,秀妞来了。看着李元儿面前的字,又惊讶又羡慕地道:“元儿,这是你写的?”
“嗯,刚开始学,大娘教我的。”李元儿点头。
“真好。我爹也是识字的,他在大门上当差,经常要看帖子。可他只教我哥,说我一个女孩儿,要认什么字?又不是府里的姑娘们。”
秀妞的神色有些沮丧,魏老爹这样不以为然的态度并非少数。她自己也知道,一家子能吃饱穿暖就不错了,哪里还能读书识字。只是明白归明白,心里却依然有一丝失落挥之不去。
“其实我觉得认字总是比不认字好,你要是识字,也能看帖子,看账本,出去买菜也不会被人骗了秤。”李元儿不赞同道。
“就是啊,听说姑娘们身边的姐姐大多是识字的,最厉害的是三姑娘院里的淡墨姐姐,不仅背的一肚子的诗,还会弹琴下棋呢。”
李元儿大感兴趣:“是吗,那三姑娘一定是位才女了?”
“三姑娘是跟在太夫人身边长大的,自幼琴棋书画无所不学。要是她的亲哥哥二少爷也这么用功,府里就太平不少了。”
这话说得还客气了呢。
这位二少爷名唤杨庭君,是现任建宁伯的嫡长子,三姑娘是他一母同胞的妹妹。
如今这位爷正关在院子里闭门思过。他自小飞扬跋扈,惹事的能力在京城也是数得上号的。自从生母逝世,打架生事,斗鸡遛狗,章台走马,惹了一臀部烂帐。最新消息说,这位爷似乎还有断袖之癖,与几个好男色的公卿子弟结伴同游小倌馆,夜不归宿!把建宁伯气得差点吐血,亲自操棒开打。
现任伯夫人是他生母的堂妹,据说平日里待他好得胜过亲生儿子,一应用度不求最好只求最贵。
当日为他求饶不成,最后直接扑倒在他身上挡棒,方才让建宁伯熄了火。
真是少见的感天动地的圣母后妈,百折不挠地用温暖的怀抱感动教化继子呦!
毕竟是主子的事,不是她们两个小丫头随便议论的。
“元
喜欢穿越之春花秋实请大家收藏:(m.dmbook6.com),腐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