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中央地方建制也好,修订法律典章也罢,即便隋文帝杨坚再怎么样兀兀穷年,这些工作也不可能由他一个人完成,这就要提到他身边的几位重要的大臣了。李德林、杨雄、虞庆则、苏威、高熲这五个人,显赫一时,劳苦功高,他们的身份、命运,在隋朝短暂的岁月中风云际会,绽放出绚烂的烟火)
设三省、开六部、统地方、平天下、修法典、定礼制、续均田、建新都……杨坚短短执政二十几年,就能完成这么多事情,显然离不开朝中大臣们的努力。因此提到杨坚,我们不得不说到他对人才选拔制度的改革。大家都知道,自杨坚始,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就开始用考试的方式来选拔官员了,这给天下无数平民提供了飞黄腾达的机会。不过笔者认为用考试来选拔官员的方法最重要的一点意义在于消除了世家大族和豪门势力对官场的影响,用现在的话讲,就是使得官二代富二代花钱也买不了官。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特别是东晋时期,因为皇族的没落,世家大族对政治的干预尤为严重。地方官员不受中央控制,随意设立下级官员,导致中央集权一点点被削弱。杨坚果断选择由中央任命官员的方法,通过考试选拔上来的人才由中央分派到地方,受中央政府控制,有效避免了地方官在自己辖区内肆意妄为的现象。由于这样的考试制度到隋炀帝时期才真正成为了我们今天说的“科举制”,因此我们在这里不把重点放到对该考试制度的介绍上,而是来谈谈另一方面——杨坚如何用人。杨坚的用人,有成功之处,当然亦有欠妥之处。前面提到过,杨坚一朝,有所谓的“四贵”——杨雄、虞庆则、苏威和高熲。再加上李德林,笔者认为这几人简直可以并称为大隋一朝官场上的“五虎上将”了。除了杨雄之外,高熲、虞庆则、李德林、苏威都做过三省长官,隋朝初立的时候,高熲身兼尚书省、门下省两省长官,虞庆则和李德林共领内史省,苏威后来也担任过门下省和尚书省的长官,这几个人皆倍受恩宠,显赫一时,但是杨坚对这几个人的任用仍然有一些细节值得我们注意,这些细节中可以反映出杨坚用人的一些原则以及他个人的一些性格。笔者按照《隋书》列传的排布,将高熲和苏威划归到一组,另外两人杨雄和虞庆则,其传虽不在同一章,但笔者也将其划归到同一组去,原因就在于可以从这两个人身上做一个对比。至于李德林,我们则在比较完这两组人之后再来评述。
我们首先来看第一组——高熲和苏威。前文介绍过高熲的一些基本信息,因此在此处我们重点介绍一下苏威。苏威字无畏,京兆武功(今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人,武功苏氏,和杨素出身的弘农杨氏一样,皆是显赫的高门大族,与政治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苏威,自然从小就表现出了一些与其他同龄孩子不同的品质。《隋书》对他的第一个形容是“威少有至性,五岁丧父,哀毁有若成人。”即是说他从小就表现得非常成熟,父亲去世时,他在葬礼上的情感真挚动人,礼节合乎规范,如同一个成人一样,全然没有一个五岁孩童的幼稚与天真。苏威的父亲是苏绰,曾在西魏朝任大行台度支尚书,擅长算术,懂经济,以贤能名噪一时。前面说过,当时西魏的实际掌权者是宇文泰,宇文泰来自北方,在马背上长大,他不懂得如何去治理国家,因此他十分欣赏苏绰的才能,也十分重视苏绰,并于大统四年(公元538年)封苏绰爵位为美阳县伯。苏绰也知恩图报,一心一意辅佐宇文泰,制定颁布“六条诏书”,成为了宇文泰治国的方针。宇文泰曾经下令,所有官员必须学习掌握“六条诏书”,否则就卷铺盖走人,足见他对苏绰的重视。陈寅恪先生对此有两部比较重要的论著,一部为《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部为《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陈寅恪先生在这两部论著中提到一个“关中本位政策”的概念,这个政策讲的是宇文泰为了对抗北齐和南方的萧梁王朝,努力把关陇地区的胡人和汉人团结到一起,以均田养民,以府兵募兵,让他们形成共同的地域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价值认同,从而弥补关陇地区资源、人口、地理条件等方面先天上的不足。苏绰在这个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方面起到的作用很大。实际上,宇文泰的这个政策并不是权宜之计,他深知文化身份上的认同是自南北朝这个大断层以来底层百姓和上层贵族最为缺失也是最为怀疑的东西,因此他毕生都在为化解胡汉两族人的矛盾而努力。笔者在此提到“关中本位政策”,并不单单是为了给苏绰的人物介绍润色,更是因为自陈寅恪先生上世纪四十年代提出“关中本位政策”一说后,学术界便针对从西魏到唐的政治制度之关联一直争论不休。陈寅恪先生认为“关中本位政策”自宇文泰始,隋唐承之,至唐玄宗渐被废除。单就其划定的时间线来看,批评之声就不在少数,岑仲勉先生和黄永年先生从用人角度出发,皆不同意陈寅恪先生的说法。岑仲勉先生认为“关中本位政策”自唐太宗起便已遭到破坏,而黄永年先生则认为早在隋炀帝时就已经不再沿用该政策了。当然也有许多支持陈寅恪先生“关中本位政策”的说法,笔者曾读过中科院历史研究所李万生先生的一篇名为《说“关中本位政策”》的论文,刊载于《清华大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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