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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崇久和赞伍、阿万不同,他不会察言观色,不懂曲意逢迎,从来只是规规矩矩做好自己的分内事。对大少爷敬重有加,对小少爷处处忍让,至于卓扬……这两人都生性沉默,鲜少交流,何来情分可言?
眼睛微微眯起,许多琐碎的瞬间跳入严耀钦脑海。那是什么时候?只记得是红酒拍卖会上,西装革履的傻大个张崇久不懂品酒礼仪,将侍者送上来的漱口水一气干掉了,当时气氛诡异,所有目光集中在了这个土豹子脸上。谁知卓扬扑哧一笑,用别人刚刚好能听见的音量伏在张崇久耳边调皮说道:“崇久哥,关于当众做一件丑事的打赌,我认输了,稍后作为赌注的一餐,别选得太贵!”
几句话,便将因无知而出糗的尴尬化解为无伤大雅的玩笑,这是卓扬一贯的善解人意与圆滑处世。
或许类似的小恩小惠还有很多,只是它们太微不足道,太稀松平常了,以至于没人会放在眼里。偏偏张崇久将其铭记于心,念念不忘。对有些人来说,孤立无援下恰到好处的理解与帮助,比赐给他金钱与权利,来得更加弥足珍贵。
卓扬啊卓扬,你总是惯会笼络人心,张崇久那样一个木头人,一颗木头心,被你笼络了去,竟然连我这铁石心肠也……
真是高明!
你那么有本事,为什么这一次不将自己解救出来!为什么不好好活着!
心里某个柔软的地方被不轻不重捅了一下,严耀钦隐忍着不悦:“好吧,你就留在这,送他最后一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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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人质疑的目光中,严耀钦冷漠地走出了事发现场。车门关起,依次缓缓驶出。将吵吵嚷嚷的媒体记者抛在脑后,也与触目惊心的伤害和死亡渐行渐远。
严耀钦忽然感到手上不适,涩涩的,恍若戴着副树皮做的手套,抬起一看,指头上猩红一片。他掏出手帕,很仔细地擦拭起来。血迹早已凝固,难以去除,几乎要搓掉层皮。
一不留神,手帕被风卷着,飘出窗外,严耀钦愣了一下,大叫“停车!”
司机阿万反应很快,一脚踩下去,车轮擦蹭过地面,带着火星,吱吱作响。
严耀钦急切地打开车门,却被阿万一句“严先生”唤回了心神,他很快恢复常态,端端正正坐好,面无表情。阿万默契地下车追跑过去,拾回手帕,恭敬交到严耀钦手上,这才重新上车,关门,启动,出发……
老板他身家不菲,自然不会吝惜一方小小手帕。但这条手帕不同,上面沾染了儿子的血。阿万不自觉抿了抿嘴,严先生不许卓扬的血印在身上,却不肯舍弃印了他血的手帕,这份心思,作为一个跟了他二十年的司机,既明白,又不那么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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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下午,严耀钦一刻不停地处理着文件与庶务。他需要大量的工作来分散注意,麻痹神经,让他没有精力去回忆去思量去感怀。
可事实上,他到底高估了自己的忍耐力。一个念头总是反复在大脑里盘旋——如果那时,先救出的孩子是卓扬,会怎么样呢?或许依旧改变不了他走向死亡的命运,但起码……该是带着欣慰离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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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程变得漫长而难熬。途中势必会经过那座父子俩曾促膝长谈过的小型运动场。
依旧是黄昏,依旧无人,依旧寂静。
薄雾升起,笼罩半山,如梦似幻。影影绰绰间,隐约可见一对父子在场中跑动戏耍,小孩子八|九岁模样,动作笨拙可爱,做爸爸的也很年轻,在儿子面前,显得越发高大有力。
能有个爸爸和自己一起打球,是件很开心,也很骄傲的事……这是谁说的?噢,是卓扬。严耀钦的视线有些模糊,那是……去年的九月十三号,是卓扬的生日。
这个日子,现在我记住了,可是人已不在,记住又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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