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玥不是左撇子,但她刚刚是用左手端起水杯喝水的,她为什么这么做?”
“会不会只是巧合?”明辉问道。
“不会,”小白解释道:“惯用手这种事凭借的是肌肉记忆,就好比,我用右手拿筷子吃饭,这件事是不需要大脑思索的,因为肌肉已经形成了固有习惯。
肌肉记忆几乎不会出错,也很难改变,除非是有意识的锻炼和纠正。
董玥做为一个惯用右手的人,却拿左手端杯子喝水,这必然是思维干预的结果。”
吴错冲小白竖起了大拇指,“知识面真广!”
小白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可别夸我了,两位前辈肯定比我懂。”
吴错又道:“可是,左右手的问题跟案情又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本案的关键证据就就在董玥右手上!”闫儒玉笃定道:“如果凶手是董玥,做为一个体型较瘦的女人,即便是趁田小芳不备,她也无法一下子将人推下去,两人会发生拉扯,甚至扭打。
在这个过程中,董玥的右手应该是受伤了,她怕我看到,所以用左手端杯子。”
“有这种可能,”吴错点点头,又摇摇头,“可是田小芳的尸体上并未留下打斗痕迹,指甲里缝里也没发现夹带异常组织样本。”
“打斗不一定百分百留下痕迹,尤其是,当时田小芳还有一个优势。”
“优势?”
“不是说死者田小芳有在顶楼抽烟的习惯吗?她被害的时很可能正在抽烟,手中的烟头也能当作临时的武器。”
“你的意思是,董玥被烫伤了?”
闫儒玉点头,沉默了一会儿,从头梳理道:
“一开始我以为凶手是王建新,因为田小芳在厂里的人际关系很简单,加上她性格大大咧咧,这种人不容易跟人结仇,巧的是她跟董玥的个头,体型很像,两人都是160左右,偏瘦,长发,如果穿着同样的工作服,在晚上还是有可能认错的。
我以为王建新想要杀死董玥,但是错杀了田小芳。
毕竟,王建新和董玥没有什么感情基础,一切都以利益为导向,一旦利益不能得到满足,很容易滋生怨气。
以上是我最初的猜想,但我今天发觉,恰好相反。
凶手不是王建新,而是董玥!
董玥是本案唯一的目击证人,加上之前她与田小芳没有交集,不存在杀人动机,我们天然地就选择了相信她。
可相信的前提是她的没撒谎,今天的询问中,我发现这个董玥有问题,她对凶手的体型描述前后矛盾,所以,我有了另一个猜想。
我们忽略了一点:田小芳不是被人约上顶楼天台的,她是自己上去吸烟,这件事是不可控的,凶手不可能一直埋伏在顶楼等着她来。”
吴错思索道:“所以是临时起意,激情杀人!假设董玥知道了阻碍她升职的是田小芳,两个脾气火爆的女人因为此事发生争执,最后酿成了惨剧。”
“这是一种可能,不过,我更倾向于另一种可能。”
“另一种可能?”
“对,另一种……嗯,更加阴暗的可能……
最可疑的一点,就在于董玥和王建新的关系。两人虽都扭扭捏捏地不愿承认,但是能看出来,王建新是真的想遮羞,要不是董玥已经承认,他肯定不会讲出这件事。
董玥就不同了,她虽然做出了不愿承认的姿态,却在你们第一次询问时就坦白了自己与王建新的关系。这就耐人寻味了,她大可以随便找个理由,比如加班太累了,为了透口气而来到顶楼天台,为什么要承认是为了跟王建新约会?
这么做,只会导致一个结果,就是让王建新暴露在警方视线之下,王建新暴露了对董玥有什么好处?
今天王建新提供的一条信息解答了我的疑惑,他说董玥在逼他离婚……”
“你等等,”这回,吴错是真的无措了,“我有点跟不上你这思路,跟离婚有什么关系?”
小白和明辉也是的齐齐点头,两人第一次接触闫儒玉清奇的脑洞,就更是云里雾里了。
闫儒玉解释道:“你们想想,王建新为什么没有不在场证明?不就是因为董玥约王建新去了办公室吗?而董玥是坠楼案唯一的目击证人,可以说,如果没有直接证据,我们办案的主要依据就是董玥的证词,她指认谁,谁就会成为重点嫌疑对象。
占据着这个优势,董玥就可以跟王建新谈条件了,如果王建新不满足她的要求,她就指认王建新是凶手,让警方调查他,将他以往的所有烂事都公之于众,这不正是王建新最怕的吗?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董玥对凶手体型的描述模棱两可,与王建新谈判期间,她当然会极力证明凶手不是王建新。
不过,一旦谈判失败,王建新不答应她的要求,她就要站出来指认,说凶手就是王建新。
所以,前后的说法出入太大,否则会引起我们怀疑。董玥现在对凶手的描述,就是在糊弄我们,想要转移我们的视线。”
“可是……如果王建新受到了董玥的威胁,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们?”
“因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董玥这儿还没陷害他,他当然要想方设法地少跟咱们打交道。人啊,干过丑事,心里有鬼,哪怕成了受害人,也怕跟警察打交道。”
小白弱弱地举了一下手,“那个……我虽然大概懂了您的逻辑,但是……这也有点太玄了吧?您的意思是,董玥把田小芳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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