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牧正觉着手下的皮肤细腻,只却有些骨骼硌手的慌,便随口不经意地接过话。刚说完,他就突然反应过来,然后不由笑了起来。
“你的消息到是快,那不过是皇奶奶早上信口说说的。别人传过来的话,你也当了真。”
“不是传来的话。现下,人已到了娘娘跟前,说是等熟悉了这边的规矩,就要送过来呢!”
闻牧闻言,也不甚在意,只点头叹笑道:“皇奶奶和娘娘这次动作倒是快,我还没接到通报,倒叫旁人跑来告我了。”
“若不是殿下喜欢,太后和娘娘也不会这么急巴巴地赶着送人过来。”常秀低垂了脸,虽是看不见表情,但话里却带着股子凉气儿。
“只是早上见了,觉得有几分你的模样儿,便多看了几眼,哪知道又生了这事儿出来。若早晓得,早上那会儿我绝不多往别处瞧一眼,只数着皇奶奶脸上的褶子打瞌睡!”
听了闻牧的话,常秀“噗”的一声笑出声来:“越发没得话讲了,这要被太后听见,便是多心疼您,也少不了一顿训斥!”
说完,他又后退两步,顺势从闻牧手里将胳膊脱了出来,又朝他拜了拜,道:“涵秀不是小心眼的人,太后娘娘赏赐人,是对殿下看重,往后殿下年岁大了,跟前的人只会越来越多,要是涵秀个个见不得眼,涵秀倒成殿下什么人了?”
说着,他又抬头看闻牧,眼中波光盈盈:“只这么说着,怕殿下日后在旁人面前也不收敛,白白叫人拾了话去说。知道的说是太后娘娘体恤殿下,但若碰上个嘴巴没把门的,指不定就会传出什么不好的话去。”
说起来,朝臣向宫里面送女孩儿,还是前朝留下来的传统,现在虽已没这规矩了,但有些事情流传久了,也就成了人们根深蒂固的念想。
前代炎朝,立朝四百余年,前一百年国力昌盛,百姓乐业,但因着世族大家积累的财富和土地越来越多,各大世族门阀的力量越来越大,皇权便开始逐渐旁落。
随着皇权和门阀势力斗争的逐渐加剧,加之当时皇帝穷奢极欲、昏聩无能,到了炎朝二百余年的怀宗时候,终于激得民怨沸腾,多地百姓揭竿而起,叛军甚至一度攻下了皇城。
幸而当时出了一位权略善战的宗室带领大军力挽狂澜,最终从乱军手中夺回了皇城,但代宗皇帝这时早已在叛乱中身亡,因此,之后便是这位带军夺回皇帝尸身的宗室继承了皇位,史称炎高宗。
炎高宗平叛后,并未像众人预期的一般开始大肆封赏,相反的,他却开始逐渐削减起在平乱过程中,起到巨大作用的门阀世家的力量。
门阀世家在民乱中也损失不小,但是能坚持到最后,挺到高宗时期仍然屹立不倒的,却都是兼具权力和名望的簪缨世族,再加上动|乱中崛起的新兴势力,即便炎高宗贤明果决、精明强干,但在与门阀世家的斗争中,却也落得两败俱伤。一直到他年老体弱的时候,门阀势力仍就无法根除。
在与门阀世族斗争与妥协的过程中,高宗下了这样一道旨意——但凡朝廷册封的五品以上官身,家中女子婚配,须得经过中宫下旨用印,始得缔结婚约。凡无凤印的婚书,女子名分不得朝廷认可,其子女无论是在爵位还是财产继承上,都不会得到朝廷的认同。五品以下官员,家中女儿选良者入宫为女官或女婢,经年后,或可赐婚、或可离宫,或可终生留任宫中。
这本是炎高宗为了控制门阀世家之间的联姻而起的不得已之举,但到了后来,家中有无女子入宫,却成了官员是否得皇帝看重的象征,送女儿入宫反而成了官员的荣耀。
本朝名烈,立朝不过三代,□□原为武将黄袍加身。虽然在建朝伊始,就废除了炎朝时关于官家女子婚配的规定,但因为长久以来的传统,能将家中女儿送入皇宫,无论是为官还是为婢,却都成了容沐皇恩的荣耀。
因此,常秀今日的异样,不仅是因着自身的小心眼或者是五皇子的不收敛,更大的缘由却是,自从他听说了新人的来历以后,就对自己在昭阳殿的地位有了一种岌岌可危的预感。
第十章
闻牧见眼前的人终于又笑开了,便是满目都只有那张温润的小脸,他将常秀拉到跟前,低声道:“早上临走时跟你说过找太后要了个好东西,刚才到叫你唬得全忘了!”
说着放开常秀的手,从怀里掏出个小瓷盒,常秀顿时只觉得一阵香气扑鼻。
“你身上见不得蚊虫叮咬,这东西止疼止痒最好,听说涂了还能防虫,用我身上也是糟蹋了,给你这么个小玉人用,却是真真儿好!”
原来,常秀身子娇贵,夏天里最见不得蚊虫叮咬,便是最寻常的蚊子,在他身上咬一口也能叫他肿上好大一块,而且痒了过后还会疼痛难忍,几天不退,要是叫蚊子叮多了或是叫花蚊子咬了,严重的时候甚至能让他全身起红疹的昏过去。
常秀初次发这毛病,幸好他自己心里明白,早对闻牧打了招呼,不然闻牧怕是连太医院的太医都请来了。所以,即使在大夏天,常秀的衣服也比一般人多包了一层,偏着他体性阴寒,便是这么穿着身上也极少发汗,只一直清清爽爽、蕴蕴凉凉,闻牧因此也最是喜欢往他身上凑。
“今早看你精神不济,怕是前几天叫虫子咬的地方又发痛了吧?便是昨晚拉你起来,也担心你叫虫子咬了,现在屋里没人,正好也给你把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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