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餐馆里出来,外面已经黑下来了。虽然我也没喝很多的酒,但我还是感到有点迷糊,是喝快了的缘故吧,更或许是我真的没多大酒量。
夜了,是清清凉凉,但对于喝了酒的我来说,还是蛮舒服的。也有月色撩人,我与简晴禾拉着手漫步在校园小径。
“你真不会喝酒,走路都有点晃了。嘻嘻……”简晴禾取笑我说。
“是路不太平。”
借着轻微的醉意,感受这甜蜜的夜晚,真象一首诗……“晴禾,我带你去看红叶吧,学校的后山坡上有漂亮极了的红叶林。”我说。
“好呀,那一定很美。”简晴禾欣喜地说到。
我拉着她就像两只快活的小鹿。
可是,来到了坡索下,发现白天的红叶林变成了晚上的黑叶林了,原来晚上看不清。
“遗憾咯,要是在白天就好了。”我不免有些失落。“本来想同你看一看的……”
“没关系,明天还可以看的。”简晴禾安慰我说。
“可是明天叶子又要落掉许多的。”
“要什么紧,你情感还真细腻。”
“再也不看什么鸟叶子了。”我都觉得自己矫情,也许喝多了的缘故吧。
“要不去我们滨湖公园吧?”简晴禾说。
我思虑了一下说:“可是很远呃。”
“只要和你在一起,再远都不算远。”简晴禾一双天真的眼睛看着我。
“走路大概要半个小时,我们坐车去吧。”
“不要,我更愿意同你一起走过去。”
“累不死你。”我轻轻地捏了一下她的鼻子。
“我走累了,你就要背我。”简晴禾抿着嘴笑。
“我把你扔到湖里去……”
到此,我不得不停顿一下了,因为感觉到了累,眼皮子一沉一沉的,浑身都运量着一种瘫软的幻迷,或许也不是累吧,我似乎是回到了那个纯真的年代。纯真年代呵!回到了过去——那么,在此的语言也就变得多余空泛了。原来,当自己真正梦的时候,已无需描述了。
此时,是夜半三更,窗子外面黑的是没有半点气息,我想,整个世界就剩我一人了吧。看着电脑屏幕上的式,我不知道自己在干嘛,写作吗?不,我从来都没有那样坚定地去认为。记得尤瑟纳尔说过一句话:人在算术和写作的时候,已经超越了性别,甚至是人的本身。这位才华横溢的女性也许是给了写作这一概念下了一个有点神秘又有点魅力的定义,虽然我不能很确定自己参透了尤色纳尔的这句话,但我至少还没有蠢到看到她这句话的时候马上去摸摸自己的下体看还在不在。我不知何为写作层次,在我看来,自己现在在word上干的勾当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无聊,为的解除一些自己内心的苦闷,如果说写作的概念大致于此,我想我还是很认同的。除此之外,假如文字可以把人带回到过去,我更认为我现在在以文字做梦,重点是我现在能以梦为美。
——或许,真正梦的时候不需要文字,想梦而不梦的时候那就用文字吧。
窗外,夜深沉,我感到了的是无尽的孤独。往往人最孤独的时候也是人最清醒的时候,如此,我能看到自己的心——看到了简晴禾,我的小姑娘,我那逝去的爱情。但我已不能同先前那般自如地进入到梦境,所以我还是要回到电脑中的文字来,虽然我也一直都没离开过。
梦,总是有趣的,有意思的,有时候也给人带来现实当中才能有的真实感受,尽管如此,有趣也是要付出代价的,连做梦也不例外。在述说过往的爱情中,我是要用眼泪去兑换记忆的。美国作家亨利米勒说:忘记一个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她变成文学。可是忘不掉也不想忘掉呢?这是不是在说:爱上一个女人没有办法就把她变成文学。是呀!回想到过去自己与简晴禾的点点滴滴我就很悲伤,虽然我不敢说在此我所运用的语言是字字珠玑,但我可以形容说我在此述说自己有关的爱情往事却是字字含泪——这要什么紧呢,我宁要有趣的眼泪,也不要无趣的笑容。我想这同老太婆同他人讲述自己的心酸往事明明愈痛心还愈要讲是一个道理,这是天性使然,用所谓的理性去沉默情感是对自我的一种虐待。
是的,我总是太寂寞了,在这个纷繁的世界中,我没有感到沙漠式的孤独,而是在茫茫人群中倍感孤独。可是我向往着有趣的,既然人生总是会有不如意,我就想,自己同自己玩过家家也是一种有趣的方式,所以我总拿记忆当道具,在自己所幻想的美好中去快乐,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悲哀,恰恰相反我乐在其中。简晴禾是我的快乐美好之一,我愿意再回味一遍,虽然我也无法回到过往,但幸好还有文字能编织梦的家园,有语言的魅力。为此,我就这样地写着,至于属不属于写作的性质我就不知道了。假如我的这种观念在同自己前前后后所说的有矛盾,那我也觉得不重要,我认为这是属于人的意识上无法逾越的局限性,就像有人会认为我这是在写自传那也未尝不可。记得很久以前读过一篇文,真的很久了,是在一本过了期的杂志上看到的,1999年第7期的《小说选刊》崔道怡先生写的一篇小文论《小说其实就是自传》,虽然写的并不怎么高明,并且标题还给人训古不化的感觉,但我认为还是说的很有道理的。小说特别是现实主义小说可谓是有关作者整体性的语言文字形式的复制(我没有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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