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长卿长卿却在心底冷笑一声:这老狐狸,死要面子,好,我要给你看!当即攀住他的双手往地上一跪,溅了他一襟泥水:“叔父,长卿在郡府已做了五年的抄书吏,这一次举荐,总该轮到侄儿了吧!”
高国仲连道好说好说,将他搀进了里屋。高长卿腿脚发麻,倚在他身上,眼看乡绅被家一帮奴簇拥着出了庭院,不由得蹙起了长眉。
按理说,高长卿这一屋才算是名正言顺的嫡系,现下他早已过了弱冠之年,宗祠理应让渡家主权力给他。他这般作践自己,在外是丢高家的脸,高国仲担不起。但是一旦人后,可就难说了。
一进屋,高国仲命婢子取了铜盆热水,难得有兴致地撩起了他的袖子,帮他擦拭手臂上的水。“贤侄,你可久不来叔叔这儿走动。”
高长卿从来不觉得狼喝了酒会变成兔子,又不喜欢他满身酒气,踉跄了几下起身整了整衣襟,端正地跪坐在对面的青浦团上:“郡中事务繁忙,侄儿心里是挂念叔叔的。这不是一想到举荐这事,立马就到叔叔这儿来了么?”说着,面带微嘲地把家主印放在案桌上,“这份大礼,长卿不准备便宜外人了,叔叔觉得意下如何?”
高国仲眯着眼睛,伸手夹住那枚小小的印章,凑近到火光中看。长卿冷喝一声“小心”,他竟然一松手,印章立刻落进火盆里。家主印是赤金做的,长卿扑过去拍灭了上头的火,愤恨回头:“高国仲!你!”可是想到了自己如今的处境,强忍住没有说下去。
高国仲呵呵笑了两声,往后一仰,神情迷醉。那种迷醉不是喝醉酒后才有的,他的眼睛发光发亮,看上去十分清醒。高长卿握着被烧热了的印章,对上那视线,莫名感觉到危险,不由得退了两步。
“……长卿啊。”高国仲意态从容地替自己满上一爵酒。“你这是与人谈生意的口气啊。”
高长卿寡淡:“叔父筹措繁忙,侄儿只好开门见山。若是陪叔父行起酒令来,怕到时候回祖宅,连衣服都干透了!”
高国仲笑,拂袖饮酒,透过酒爵偷偷张望自己冥顽不灵的侄儿。他从小身体就病怏怏的,此时浑身被雨淋得透湿,堂中虽然升着火,怕还是冷得厉害,指尖隐在大袖下微微发颤,倒也有几分可怜了。再加之几缕长发粘连在玉石般洁净的脸上,黑白分明,微微低着头的模样从昏灯下望去,自有一番平时见不到的寒华哀婉。
高长卿不明所以,挑着眼睛冷冷地望着他。
只是那双眼……高国仲可惜地摇了摇头。这让他想起了那个人。那双眼太冷,不论年纪,都是让人畏惧的啊。
但是高国仲还是听到自己说:“这家主印,你收着吧。不论你给不给,祖宅和宗祠迟早都会落在我手里。你用这个来与我做生意,我赔得太大。你若换成旁的,我倒还可以考虑考虑——谁叫你是我侄儿呢。”
高长卿胸中涌爆出一股怒意,偏偏发作不得,手抖得愈发厉害,按在自己腰间的剑上。他强忍着,克制着,才没有拔出剑来砍翻案桌。可笑啊可笑……都是他的!这贱种!父亲在时,这些旁系哪里敢说一个不字!可是十年之后,竟都成了他的!他背着手在堂中踱了几步,浑身散发着与年龄不相符的阴厉:“那你想怎样?嗯?旁的也都是你的!你想怎样?你想逼死我么!”
高国仲笑了。他站起来拉过高长卿的手,带他到铜盆边,又一次慢条斯理挽高了他的袖子。高长卿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脸上却是毫不掩饰的仇恨与戒备。
高国仲这次没有去绞那布巾。他看着那段手臂,突然轻笑了一声,俯身亲吻。
“年少洁白,风姿都美。”他说。
高长卿一愣,在那双已经不再年轻的眼里头一次望见了,yù_wàng。
那天晚上,他把堂中能踢翻的东西都踢翻了,当然也包括高国仲。要不是冲进来的家奴们死死按住他,他恐怕会当场让高国仲身首异处。
高国仲却只是怜悯地看着在地上挣扎的侄子,抱着一只慵懒的猫,弯下腰来:“你现在翅膀硬了,想要远走高飞,难道你真以为凭着一枚家主印,我就会放你走?你也不想想,我这是放虎归山!”他见高长卿眼光暗淡,口风一转,摸了摸他的脸,“我提的条件又有什么不好呢?老天总不会平白无故把你们姊弟俩生得如此貌美。若不是这张脸,我也不会留你到如今了。贤侄,你好好想一想,若是从了我,高家还不是你的?”
高长卿被踩着脖颈,却还是凭一股怪力抬起头来,狠狠唾了他一脸。高国仲冷笑着用手指抹掉脸上的唾沫,放在嘴边一尝,然后揪起他的头发扇了他十多个耳光,把他扔出堂外。
“宗子?我呸!”高国仲看着他从污泥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地往外走,浑身都快意了,比喝了酒还飘飘然。一想到过不了多久,他那个高傲的侄儿就会走投无路,再次跪在外头求他,高国仲热上了火头,随手抓了个家奴按倒在地上。
高长卿回到祖宅已经是二更天了。他的脸上火辣辣的一片,身上却冷。祖宅荒无人烟,家奴逃走的逃走,变卖的变卖,被高国仲带走的更是数不甚数,只有他和阿姊住的地方亮着灯,与高国仲府上相差云泥。不过这样也免去了他的负担,毕竟他手里的田地不多,没有多少入息。靠着他在郡中供职的那一点微薄薪水,根本养不起人,坐吃山空这种事,他做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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