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狗的身份出门时就自由多了,余本总是异常兴奋地来回奔跑。他喜欢草地、花朵、大树、蝴蝶、昆虫,他甚至还跟其他狗狗──一位年轻小姐的哈巴狗交上了朋友。他们一起追逐蝴蝶,相互嬉闹。那位年轻的小姐对余宁说,她家的朵朵太孤单了,在家憋坏了,出门有个朋友真是太好了。
笨狗也很孤单吗?余宁想。
晚上余宁问青年,跟朵朵玩得怎麽样?不料青年竟摆出一副气呼呼的模样,一语不发。余宁问他怎麽了,他一开始不肯回答,後来在余宁的逼问下终於很不情愿地说,“那家夥,笑我、我跑得比她慢……”说著说著,眼圈又红了。
余宁一愣。青年起身,一瘸一拐的,拿过一个本子蹲坐在余宁旁边,一笔一划认真写了起来。这些天余宁教他认字,买了许多本子,让他练字。尽管余宁说他可以到书房的大书桌写字,但他总拿到余宁周围,趴在矮凳子上写。
余宁在旁边看市场分析报告,看了半天,只觉得心里乱糟糟的,一个字也看不进去。他抬头,看著在一边认认真真写著字的青年。个头好像又高了一点,结实了不少,原本看上去像杂草一样黄棕色的头发,色泽光亮了不少,现在看过去仿佛是一头金发了。原先红肿的一只眼睛几乎全好了,只有仔细瞧才会发现那只眼睛有点模糊,好似罩了一层薄雾,使得那双温润的棕色眼睛显得更迷离了。
虽然不大想承认,但是变身成人的笨狗从正常人类的审美观来看,确实是一个帅气的青年,在狗界里也可以称得上是一只英俊的狗了。
只可惜──
“看!”青年兴高采烈递过本子。
余宁接过翻看,前面几页的字歪歪扭扭的,後面越来越整齐,最後一页写得十分端正。
“恩,很好。”余宁表扬。
受到表扬的青年高兴坏了,扑到余宁的膝盖上,把脸颊枕在上面磨蹭。
无论说了几次青年总是改不掉狗的习性,爱撒娇。
余宁拍拍旁边的座位,示意青年坐上来。他翻出医生给他的药膏,教青年按摩自己的伤处。“像这样──”他比划著,让青年跟著照做。
虽说完全复原是不大可能了,但也许情况能稍稍转好一点。
青年笨手笨脚的,沾了两手的药膏,像抹乳液一样往自己脚上乱涂。余宁打掉他手,索性自己来,握著那一截脚踝,细致耐心地缓缓揉按穴道,让药膏渐渐融进去。
哎,他这保姆有点越当越习惯越顺手的趋势。
青年在一旁呆呆看著,问:“我的脚能好吗?”
不一定能做到的事余宁从不开口保证,他想了想,“能跑得更快。”
青年对这个答案满意极了,他一激动,又扑到余宁身上,紧紧抱住余宁,温热的气息喷吐在余宁的耳朵边。
“喂你──”余宁挣扎起来,“说过多少次了!”
他两手都是粘腻的药膏,不好拉开青年。青年身上的绿色t恤是新买的,跟他的金发一搭配,亮得跟荧光棒一样,青年自己喜欢极了。他只有在变成人的时候能看见鲜豔的色彩,因此他穿的衣服裤子跟用的文具等东西,都喜欢五彩缤纷的。
余宁当然记得这件t恤是青年最喜欢的,他不想弄脏了它,只好维持著被紧抱到快要窒息的姿势。
“我可不可以──”青年居然哽咽起来,“一直住在这里……”他松开余宁,以专注到令人脑袋发麻的眼神盯著余宁,“我一定很乖,当最乖的狗,很听话,好好写字……”他停顿下来,认真想了一会,绞尽脑汁,再也想不出什麽自己能做到的事了,於是非常沮丧,但仍接著说,“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主人!”
突然到来的赞美让余宁有些慌乱,被一只狗赞美是世界上最好的主人这种事,该如何回答?难道他真有那麽好?说到底他也没做什麽事,只是恰好在台风夜捡回了笨狗。余宁突然意识到,对於笨狗来说,自己真的是这世界上唯一可依靠的了。
多煽情的话。
余宁叹了口气。
青年仍用亮晶晶的充满希冀的眼神望著他,余宁知道他在等他的答案。本来只是暂时收留,後来情势所逼,不得不收留,现在怎麽变成了永久收留?
那样温润的、像水晶一样清澈的眼神实在让人无法拒绝青年的任何要求。
“……好。”
青年绽开的笑容像金黄的阳光一样灿烂。
收养余本这样的狗,有许多麻烦,余宁不是没考虑过。但眼下余本根本无处可去,对自己的身世一无所知,对自己的能力毫无控制之法。如果余宁不收养他,他就只有再度出去流浪。
余宁想,这样神奇的狗,不可能世上只有余本一只吧?至少余本的父母肯定非同寻常,只可惜关於父母的记忆,余本一点也不记得了。既然有父母,那很可能也会有那麽一两个亲戚,这些亲戚不管是人是狗还是其他什麽奇怪的生物,总该有还在这个世上的吧。
余宁问青年,有没有想过寻找自己的亲人。
当时青年正忙著啃鸡腿,他一盒饭都吃完了,最後啃这只鸡腿是他一顿饭中最宝贵的时光。但听见余宁的问话,青年立刻放下鸡腿,以一种欲泣的眼神看著余宁。
余宁吓了一跳,怎麽了?
青年哀怨地说:“你、你不要我了吗……”
余宁给了他一个爆栗。
即使余宁刚刚保证过永远收养他,但青年心底似乎有一种深切的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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