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帅哥就是帅哥,不睁眼也那么好看,而且头发也不会像我一样睡成鸡窝状。当然,现在的我并没有什么欣赏帅哥的心情。
【截稿那几天呢?】
【吃了再睡。】他终于睁开眼,傻呵呵的冲我笑【我想吃泡面。】
被他那种三岁小孩的笑法震惊到了的我缓了会儿才说【你吃那个不健康啦。】
又缓了会儿【。。。。。你的意思是我去做吗?】
我苦逼兮兮的顶着鸡窝头在厨房一边煮粥一边计算着时间煎鸡蛋。
等我全部做好了去喊他吃饭,结果把他从床上拉起来又花了我10分钟。
妈的,刚才相信你会在截稿日起来吃早饭的我真是傻逼!
终于清醒的他走到餐桌旁拿起面包就要吃。
【等等!你不先去洗个手吗】你这双手昨天一直在摸我的那啥啥你不记得了吗?
他显然明白了我是什么意思,居然冲着我舔了舔手指【我不嫌你脏啊。】
我泪奔,我嫌,我嫌还不行吗?
把他推去洗手间洗漱,我坐在餐桌旁,却满脑子都是昨天晚上他用手帮我那啥的画面。
关于他不嫌我脏的这点,我昨天就已经被震撼到了。做到后来我怎么都出不来的时候,路以恒居然埋头用嘴帮我那什么。
我一直觉的男人的那种地方挺脏的,觉的肯给别人口的人只存在于某种特殊行业里。结果他一个销量百万的当红作家给我口,不得不说我的情绪过程总的经历了受宠若惊妈呀吓死我了天啊好舒服等几个大的阶段。
说实话,我知道路以恒不是肯吃亏的主,也做好了英勇就义的思想准备。可没想到他竟然只让我用手就好。
我打□□的经验不多,替别人打□□就更迟钝。我看他迟迟出不来,就心一横的说【要不,我也帮你。。】
他突然睁大眼睛看着我,看的我怪不好意思的。
但最后他说【你亲我吧,亲我就好了。】
这么多天,那个时刻是我第一次觉得他真是个好人。
于是我满怀感激的凑上去跟他接吻,虽然接吻的缝隙里被他断断续续的吐槽【手别停啊白痴。】但总算是好过直接给他口数倍。
我从来没跟男人交往过,女性经验也是寥寥可数,本来以为自己跟男人做那种事会别扭无比,可没想到跟路以恒那个竟然那么的自然而然,身体也没有心理想象的那么抵抗。。。。我现在,越来越觉得,那天我可能,也许,大概,真的趁乱睡了路以恒。
我简直是人民的罪人!!!!
☆、第 13 章
虽然在某些特定时候会觉得路以恒是个好人,但这种心情却远远跟喜欢搭不上边。
减去有女朋友陪伴的一年半,说起来,我也是一名工龄长达25年半之久的单身狗。
但话说回来,虽然恋爱经验少的可怜,但有没有心动,是不是喜欢我还是分的清的。
具体到路以恒身上,结论当然是。。。。【no】
虽然这样说很对不起身价千万的路以恒,但是我真的觉得跟他在一起的时光对我来说是种折磨。
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我觉得根本无话可说。
不知道该做什么,因为无论做什么都有演戏的嫌疑。
在路以恒的声讨下,我不得不以每周至少3次的频率给他打电话“嘘寒问暖”,每周至少2次的频率约他出来下馆子或是看电影,每周至少1次的频率留宿在他家。。。。。
比起打电话跟留宿,其实我更喜欢约路以恒出来,因为毕竟两个人都是男人,在公共场合的相处不可能太过亲近,比起情侣,相处模式更加接近朋友,也更让我没那么窝心。
我知道自己不是个很会掩饰情绪的人,我也知道路以恒应该已经有所察觉,但这回,路以恒却迟迟没有发作。。。
我下意识甩开他的手的时候,他愣了一下把手放回自己的口袋。
故意打破暧昧气氛而顾左右而言他的时候,他就心平气和陪我瞎聊。
还有上次,他从后面靠过来,我转了两个圈以超难看的姿势逃走,他也只是假装伸手关水龙头来缓解尴尬。
还有各种工作上的借口,肥肥要出新连载,主编找我写方案,跟新人作家谈签约,加班要加到凌晨。。。。。。
路以恒也都是很乖巧的回复我【你先忙。】
他不找事不骂人,温和而又善解人意的对我的工作表示了支持。。。。。。但为什么我就是。。。越来越害怕了呢????
感觉到害怕的我开始积极的补偿路以恒。
每到空闲的时候就约他出来吃饭,给他买他喜欢的作家的书,在网上给他玩的网游充钱买装备,时不时的去他家给他做个晚饭。
路以恒说【你是在把我当儿子养吗?】
别说了,我罪恶感又爆棚了。
【不过,感觉还挺好。】路作家似乎对我的表现很满意,对我展露的笑颜也越来越可爱【再接再厉,继续保持。】
人长得帅就是有好处,像路以恒这么对我一笑,我就觉得前些天花的那些几百大洋都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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