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请跟我交往!】
两秒钟后
我睁开眼,看见一脸惊讶的路以恒,以及糖葫芦掉在地上都没去捡的c。
☆、第 8 章
我认识路以恒,是在我刚刚参加工作而路以恒还在上大二的时候。
那时候我是个新人编辑,而路以恒是个默默无闻的网络写手。
我看的路以恒的第一篇文章是他在网络上写的一个中篇。讲一个因为对现在的女友心生厌恶而计划杀死女友的男大学生,在一次旅行的过程里认识了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杀人犯。
杀人犯非常积极的向男大学生传授高明的杀人方法,两人分别后,回到学校的男大学生开始实施周密的杀人计划。男大学生得逞之后,警察很快就把男大学生逮捕了,并把杀人犯所杀掉的人也算在了男大学生头上。
男大学生在为自己辩驳的时候才发现,火车上的杀人犯竟然是跟自己一个专业的学弟,而学弟杀掉的竟然是男大学生的前女友。
故事的结局是男大学生被判处死刑,而杀人犯学弟逍遥法外,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律师。
那个故事我是晚上看的,明明不是恐怖,我却硬生生看出了一身冷汗。想起故事简介上写“比鬼怪更恐怖的,是人心”,就硬是吓得连厕所都不敢去,一直憋尿到天明。
我把这个故事拿给总编看,总编翻了一遍之后跟我说【签了他!】
总编说这逻辑严谨,用词精炼老到,细节也经得起推敲,题材也不像是现在小年轻会写的文章,作者应该不会低于30岁,你去谈的时候要注意态度,备上点好烟。
结果却是当年才18岁,嫩的能掐出水来的美少年路以恒。
美少年路以恒坐下来,跟我说【你好,我就是莫四(他的笔名,听说是因为崇拜福尔摩斯所以取得谐音。。。。)】
必须得承认,当我知道他真的是莫四的时候,我心底升腾而起的复杂情绪里,嫉妒占了不少的分量。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跟他交谈了十分钟之后我就明白有些事是嫉妒不来的。这个少年身上有我很想要但完全不具备的天分。
☆、第 9 章
某种意义上来说,路以恒是我带过最省事的作家。他几乎不怎么拖稿,即使偶尔拖稿了也不会突然给我玩失踪,更不像某些人把责编当佣人凌晨两点打电话说我饿了帮我买个泡面鸡爪好不啦云云。
总体来说,我们的合作简单而愉快,我们的关系清淡而浅薄。
真正关系开始变好是在三年前的抄袭事件开始,那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路以恒除了是个网红作家外居然还是个刑辩律师。我当时真是有种想回炉再造的感觉,老天爷啊!路以恒是你亲儿也就这样了吧!
哦,扯远了,扯回来。
继续说抄袭事件,其实真的挺扯淡,就是个想搭顺风车的老作家说路以恒的早期作品《富堂街》抄袭了老作家的乡土文学著作《风花雪月》。
我当时那个怒不可遏!这个老不修,想红想疯了吧!
说实话《风花雪月》那本书我是一边吐一边看的。
整本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在我乡下姥姥家没门没顶的茅房里拉屎一样又黏糊又恶心。
这种故事也配叫风花雪月?这书要是搁我手里,顶多是按《李寡妇和村头的男人们》这样的小黄本规格发行。
网上那些不知所云人云亦云的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路以恒骂了一顿。
更可气的是,老作家跟我们出版社上层好像有点关系,传达下来的意思是这也算是一种炒作方式让路以恒忍忍算了。最后弄成不了了之既不伤害路以恒的名誉又能给老作家冲销量岂不是两全其美
我当时被公司派作意思传达人去拜访路以恒。
说完之后我也觉得恶心,就跟路以恒说【刚才我说的话你权当没听过,你想走我帮你介绍别的公司的编辑,那老东西的文章我看了,臭的跟屎一样还敢告你抄袭,你是什么段位他是什么段位?】我记得当时我引经据典的骂了好多我说【怪不得孔老夫子说老而不死是为贼!。。。。。。】等等。
骂完之后觉得自己从来没有那么有文化过。
等我骂爽了,路以恒才开口说【我已经决定起诉了,我师哥在说立案也就是这两天的事情了。】
【师哥?】
【嗯,律所里的前辈】
【律所?】
【dc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路以恒,主攻刑事辩护。】路以恒笑着朝我伸出手,仿佛是初次见面一样的寒暄。
【。。。。。。。离我远点,让我静静。】
这之后我们的关系由工作的时候一起喝喝茶升温到了私下里一起喝喝酒。
我认识了路以恒一帮大神级别的律师朋友,路以恒认识了从小跟我玩到大的一帮狐朋狗友。
但是,也仅止于认识而已。
也许是自尊心作祟,我在比我小但比我牛逼多了的路以恒面前,总有种束手束脚的自卑感,不自觉的就不想跟他深交。一连拒绝了几次他的私人邀约之后,路以恒跟我的关系也就停留在了朋友以内,死党以外的关系圈上。
总之,结论就是,我死都想不到我们有一天会光着身子从同一个床上爬起来,更想不到路以恒这种大神级别的人物会跟我发展成恋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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