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非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呵,做了朝廷鹰犬,他倒是有本事……”谢无衣嘲讽地勾唇,“不过你比他更有本事,俗话说‘一入庙堂深似海,非死即难不得出’,他因此而死,你倒活着出来了。”
“天网恢恢,也总有疏漏之时,在下占了个侥幸罢了。”
“我既然说你有本事,就不必自谦,以为我生平夸赞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事吗?”谢无衣脸色一寒,“不过,鹰犬终究是鹰犬,改不了偷闻窃听之性……借着蝉衣混入山庄,又趁乱和阿离擅闯望海潮禁地,你一个外人插手这么多,是想做什么?”
叶浮生叹了口气:“为什么热心帮忙的人总会被认为是别有企图的?”
“将好心当做驴肝肺,总比被人背后捅刀要来得好。”
叶浮生安慰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庄主此言可以理解。”
“你果然见到了容翠。”谢无衣冷笑,“她跟你说了些什么?”
叶浮生面有菜色:“我本以为这位本该故去两年的庄主夫人是要谈论一番借尸还魂的奇闻怪谈,可惜大概是女人天性喜欢八卦家长里短,结果硬是给我灌了一耳朵恩怨情仇。”
“什么恩怨情仇?”
“生养之恩,抛弃之怨,患难之情,生死之仇。”叶浮生退后两步,摊开手,“庄主若是有兴趣,且听我慢慢道来。”
谢无衣意味不明地笑了笑。
“大概是三十多年前,一位江湖前辈风华正茂,不仅武功高强受人敬仰,还娶了貌美如花的西域女毒魁为妻,可谓是羡煞旁人。可惜女毒魁常年浸淫毒道,身体有所亏损,婚后三年未有子嗣,那位前辈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遂开始流连于画舫青楼,不仅与当时颇有盛名的艺妓来往暧昧,还让对方先于发妻怀上了自己的骨肉,月份已是六甲。呵,江湖之人最重名声,西域毒魁又是心高气傲,这一下可不就后院失火,捅了天大的马蜂窝吗?”
他说话间瞥了谢无衣一眼,那人伸出削瘦的手臂取过了放置在旁边的外袍。
“毒魁不屑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却也不让这勾引夫君的妓子好过,便泼了她一杯药茶,把一张花容月貌活活变成了残面夜叉。她的夫君又惭又怒,正要动手训妻的时候,才惊闻妻子竟然怀上身孕,便忍了这口气,温情软语,终于哄得毒魁放过此事,夫妻二人重归于好,也不再管那位妓子已近临盆,毕竟贪慕贱女fēng_liú所生的野种,哪比得上名正言顺的嫡子来得可贵?”叶浮生摇了摇头,“可惜啊,也许苍天真有因果之说,毒魁毁了烟花女子的容貌,便相当于毁她半生,自己却也没落得好下场——她为了争这一口气,吞服禁药耗损根基才怀上子嗣,但是她体内的毒素却随着母子血肉联系而传到了腹中胎儿身上。她的孩子自出生便带有怪病,纵然练武根骨极佳,偏偏身上多生古怪红迹,随着年岁增长,红迹越来越多,颜色也渐深,在七岁那年,颜色最深的几处皮肤竟然开始溃烂。毒魁亲自诊治,发现自己的亲子竟然毒疴深种,再过两三年就会全身溃烂而死。”
谢无衣慢慢起身,抓起挂在屏风上的外袍罩在身上,内力顷刻蒸干了身上水珠,长发披散身后。
“期待已久的继承人竟然是这般模样,前辈根本不能接受,惊怒交加之下和毒魁大打出手,最后毒魁含愤之下携子离家,回到了西域想要设法救自己的孩子。”
谢无衣系好衣带,拿起一条海棠刺绣的发带慢慢束发,他将满头长发束高,使得脸上最后一丝病容也褪去,平增几分盛气凌人。
这样的人,你看他一眼,就像蝼蚁看着参天大树;而他若是看你一眼,就把你看成了尘埃里最不起眼的泥。
可叶浮生还在笑,笑容温和如二月春风,吹开了漫天云雾。
他说:“毒魁回到西域之后,隐姓埋名,整日浸淫毒术,再加上昔日树敌甚多,她怕儿子寂寞难过,就给他买了个长他三岁的女孩为仆人玩伴。女孩长得可爱,性子可喜,待他犹如亲手足,好几次不惜以身犯险保他安全,甚至有一次为了救他,被孤狼活活咬断了半截手指头。男孩感恩,不忍她只是个奴仆,就央了娘亲收她为徒,教导毒术武功,又见其眉如远山含翠,便起名‘容翠’。又过了一年,毒魁找到了一种名为‘百日罂’的毒草,以毒攻毒压制住他体内的毒素。可惜的是事成之后,毒魁却因为试药而武功尽失,最终被找上门来的昔日仇家剁成了肉酱,喂给畜牲吃了,两个孩子只能偷偷收殓残骨,只能藏头露尾地行走于西域各城,一边颠沛流离,一边苦练武功。”
谢无衣披上外袍,从架子上拿起了断水刀,慢慢拔出鞘,取棉布轻轻擦拭。
“岁月如梭,女孩长成了美艳动人的姑娘,男孩也成了十六岁的少年,可惜因为身体曾遍生毒疮难见好肉,他常年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只留下一张脸在外假充芝兰玉树。少年自幼天资聪颖,曾把家传刀法囫囵吞枣地记在脑子里,虽然不得要领,却也窥出门道,自创了一套刀法,在之后五年的复仇和挑战之中,他把这套刀法逐渐完善,总共十三招,却几乎打遍西域无敌手。有很多人问他的名字,他便想起自己七岁离家的时候,除了自己的亲娘之外,只有一样东西是属于自己的,那就是他出生之前,父亲早早拟好的名字——君子如玉,其名为珉。”叶浮生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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