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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城是繁华的,还不等进城,远远地看见那高大的城楼就足以震慑人心。
钟韶和张大力都是第一次见着这样高大的城楼,远远望见便忍不住驻足。但两个孩子看着那城楼,心中却远没有想象中那样兴奋激动。原因无他,实在是太累太饿太热太渴了。
二十里路并不算近,尤其是对于两个不满十岁的孩子来说。
从天黑走到天亮,再从天亮走到日上三竿,夏日骄阳的威力渐渐地发挥了出来,太阳明晃晃的炙烤着大地,连路边的草木都有些受不了的发蔫,更遑论人了。
钟韶第一回走这么远的路,她清楚的感觉到了脚底的疼痛,不用脱鞋也知道定是起了水泡了。可这还不是最让人觉得难熬的,最难熬的是那口干舌燥的感觉——她第一回去洛城,不知道要走这么久,没带水,即便张家父子带了水分了她一些,这会儿也早已经喝尽了。
舌尖舔了舔干燥的唇瓣,原本的干渴并没有得到半分纾解,钟韶看着远处的城楼问道:「张二叔,那就是洛城吧?我们快到了?」
张大力闻言也来了精神,顿时抬头看向他爹:「爹,还要走多久啊?」
张二叔担着柴,一身衣服已经汗湿了大半,将原本深褐色的衣服染得颜色更深了几分。他撩起衣襟擦了擦汗,看着远处的城楼说道:「走吧,再走一刻钟。」
一听还有一刻钟,张大力顿时就蔫儿了,心中直后悔自己非要跟来。
眼看着张二叔脚下不停的向着洛城的方向走去,两个小的赶忙跟上,张大力扯着他爹的一片衣角缠闹:「爹,好热好渴,进城了给我买薄荷水喝成吗?」
薄荷水就是薄荷泡的水,最是清凉解暑,里面还加了糖,带着淡淡的甜味儿,在这样的天气里向来得人青睐,洛城的大街小巷里多的是摊子卖这个。
钟韶听着也忍不住有些向往,但张二叔显然不这么想,他拧着眉说道:「进城了,找点儿井水喝就得了,想什么薄荷水?!」
薄荷水两文钱一碗,都够买两个馒头了,这么金贵,还不是两口就没了?辛辛苦苦砍一担柴来卖,也不过七八十文的进项,哪里能这般浪费。
张大力苦了脸,却也不敢找他爹闹。寻常事闹一闹也就算了,他今日跟着他爹走了这一遭,也知道钱来得不容易,他家更不富裕,不能随着性子乱花。
钟韶看了看手里提着的笼子,又看了看张大力那蔫头耷脑的模样,终是拿胳膊肘捅了捅他道:「大力,等进城把兔子卖了,我请你喝薄荷水。」
张大力闻言眼睛顿时一亮,可是看看钟韶那黑瘦的小脸,他终于还是塌下了肩膀说道:「算了吧,你家都没米下锅了,喝什么薄荷水啊。进城之后还是听我爹的,找点儿井水喝吧。」
钟家和张家不一样,张家一直那么穷,而当年钟家可是十里八村最富裕的人家,一家子还识文断字。可惜钟韶她爹命不好,自从她娘跟人跑了之后,无心家业不说,身体还每况愈下。那么大的家业,最后都换做了一碗碗的苦药汤子,直到年前人走了,也就留了那么个破草房给钟韶。
钟韶不记得她娘长什么样了,从她记事开始,她的生命里就没有这个人。她只记得她爹日日咳夜夜咳,家里终年萦绕着苦涩的药味儿,还有那一件件被送去当铺的东西,一张张卖掉的地契房契,到了年前她爹去了的时候,除了伤心难过之外,她甚至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无论对于她,还是她爹,或许死亡都是一种解脱。
听了张大力的话,钟韶颇为豪爽的一笑:「没事儿,就两文钱,今日把兔子卖了,咱们明儿再去山上逮!」
张大力听了,顿时拍着胸脯道:「那明天叫上我,我帮你。」
钟韶高兴的应了一声,此时的她还不知道,今日过去,她便再没有上山去逮兔子的机会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有一种浓浓的种田味儿,但可惜本文并不是种田文……
依旧女扮男装文,主角重生,但是没有前世的具体记忆,只有判断的本能和「读心术」
第2章 这人是不是傻啊
洛城的繁华远不是出身乡野,从未离开过村子的两个孩子可以想象的。
张二叔来洛城的次数多,对洛城果然是熟悉的,三人刚进了城他便领着两个小的找了一处水井。一桶水打上来,三人咕噜咕噜喝了个够,张大力也不想着薄荷水了,这清凉的井水便足以解渴,一口气喝了个半饱,人却是精神了起来。
钟韶提着装兔子的木笼,看着张二叔往装水的竹筒里灌水,又扭头看了看洛城宽敞的街道,忍不住问道:「张二叔,我的兔子要去哪里卖啊?」
洛城和杨柳村明显不同,即使他们刚进城没走几步,也可初窥此地的繁盛。不说街道两边的屋子都是青砖的看着就气派,就连地上的路都是青石板铺就,平坦又干净。
在这样陌生的环境里,钟韶有些生怯,但不知为何,心底却又有另一个声音在说:这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不必害怕,甚至不必放在心里。
张二叔灌好了水,一边往腰上的系扣挂,一边想了想说道:「你这兔子不够肥,酒肆之类的地方可能不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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