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能耽搁时间,郅支单于如同野草一般,只要找到适合的土壤,实力就会疯长。不杀了他,这么遥远的路,这么多将士的死去,全是徒劳,更何况,弃轩他们还在后方奋战。
我已经瞧见他的背影,又遗恨起自己缺了三根手指,否则此刻就能弯弓搭箭,送他去见阎王。
郅支单于慌不择路,来到一处断崖,断崖之下就是都赖水,他将康居人杀死肢解后抛尸的河流。眼见不能将我甩脱,他抽刀回马迎战。他已老了,又已累了,可依旧是勇猛惊人。一个回合,我便差点被掀下马去。旷夫子的声音又响起:“你这竖子,学书不成,学剑亦是此等鸟样。”
我全力使出自己并不高明剑法,去迎战这个驰骋疆场几十年的老单于。
我们各有劣势。不多时一道跌下马去。他持刀,我持剑,身上各披几十创。郅支单于刀法凌厉,每一次劈砍,都使出排山倒海的架势。还击躲闪几次之后,我终于没有避开,当他的刀卡在我肩膀上,拔了一下,没有□□时,我乘机将剑刺进他心脏,他口中涌出血来,松开了握刀的手直挺挺向后倒去。
伟大的单于,你终于死了。
我一生从未这样累过,无力地松开手上的剑,想将卡在我骨头上的刀子□□,拔了几次都没有成功,眼前越来越黑。我终于放弃一切挣扎,仰头朝断崖之下的河流跌去,却并没有感受到身体和水的接触。只觉得有什么东西落进水里了,很重要的东西。我追,不顾一切追着河流,想将那件东西找回来。追了不知多久,不知多远,依旧没有一丝疲惫。
不知不觉间,已追进一片杂草逆风生长的极大荒原,河岸旁有一棵枯树,枯树上挂满乌鸦。河水将什么东西冲到了那棵树下,黑暗中隐隐透过盔甲的轮廓。我见那尸体是大汉的将士,不愿他被乌鸦所食。跑过去想要将这群扁毛畜生赶开,可它们全不怕我。
我对这群乌鸦的驱逐,似乎还及不上风。
天将曙时,稀薄冰冷的白光从远方的天际透过来,落在那死尸脸上的乌鸦啄食了两颗眼球后,终于心满意足地飞走。我低下头,仔细端详那张被啄去许多血肉,已□□出牙床的脸,想看看他是否是我的故人。这张脸被损坏得太严重,难以辨认。我看了很久才看出,这原来是我自己的脸。
我直到今日才知道,自己有多爱这具躯体。撕心裂肺,在荒原上如疯子一般哭叫,呼唤着,祈求着,有谁能来帮帮我,帮帮我,赶走这些乌鸦,叫它们不要在啄我的脸还有肚腑、肝肠。可这群乌鸦自由自在,一直到吃饱喝足。
太阳很快升起,随着那光芒万丈,千万根钢针刺向我。这岸上一片荒芜,除了荒草就是枯树,没有一个遮蔽之处,我只好重新跳进河里。
河又将我冲到其他地方去。每一个白天,我随水漂流,夜晚爬上岸去,想要走出这片荒原,可这荒原似乎没有尽头。于是我折回河流,折回去倒是只消片刻。又沿河流走,可这河流似乎也没有尽头。
☆、魂归
快入冬时,荒原上来了十几个穿白衣的人,似乎很辛苦地在寻找着什么。尽管他们看不见我,也听不见我,可我很依恋他们,在阴天和黑夜里,时常同他们待在一起。
不久,白衣人同一群路过的胡人起了冲突,有两人被打死。我同两只新鬼交谈,才得知他们是淮阳王的奴仆,被派遣到这遥远苦寒之地,寻找一个叫霍羽的人,他的尸体。
得知我就是霍羽后,这两位老兄极其愤怒,以为是我害死他们,追打我足足一个春天。我倒是挺高兴,终于有谁陪着。
忽有一天,他们不打我了,心平气和同我道别,说是要回故乡去。他们的尸骨已被送回故国,他们看清回家的路了。
我不解:“你们的骨头和你们回家有什么干系?”
他们费了好大功夫向我解释:死在异乡的人,尸骨总要被送回故乡才能得到安息,死在异国的人,尸骨总要被送回故国才能安息。
“没别的方法吗?”眼见那群白衣人始终没能找到我的骨头,我深怕自己要被困在这荒原之中,永远无法安息。
“也有别的办法,就是将尸骨好好安葬,再立一块墓碑。”
可这也得有人找到我那把老骨头,那可难办,我没法跟活人说话。他俩也很遗憾,然后一道儿高高兴兴回家去了。
好在第二年,被蛇咬死的一位老兄脑子灵活,同我商讨之后,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办法:托梦。
于是,我兴冲冲跑进一个白衣人梦里,告诉他我的尸骨在一棵树下。
“可是,老兄,是哪一棵树呢?这里有成千上万棵树。”
“呃,那是一棵长在河边的树。”
“河边的树,那也有成千上百棵。”
“你还记得其余特点吗”
“没了。”我很不好意思地摇头,其实关于具体方位,我也记得不大清楚。
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都很好,这几群白衣人没有谁再将小命丢掉。只有一个给狼咬断了腿,对此,我十分惭愧,希望弃轩别再派人到这鬼地方来。
其实也不该再叫他弃轩,他是淮阳王,真名应当是刘钦。刘钦,这也是个很好的名字,如果能再看他一眼多好。
我又想起那个遥远的春天,他在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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