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二十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短。尤其秦恕一个正在养伤的‘半残人’,本就不能随意走动,再配上夏日的沉闷燥热天气,一颗心更是像在放了油的热锅里慢慢的煎,这叫一个难受。
静下来的前几天,他还可以伤春悲秋感叹一番,直道是上天给他个时间来沉淀沉淀过往,可是如果连续不能动,只能或坐或躺一个多月,就不是什么好玩的事了。
偏没什么事天天在外面闲逛品茗喝酒兴致来了再上上南馆的白慕之,眯着眼睛一脸道理的说:老话不是说过吗,伤筋动骨一百天!所以你必须乖乖的养着!
得,在人家地头得听人家的话,他就乖乖养着呗。而且人家也算收敛了很多,基本上天一擦黑就回来,给他讲些个市井趣闻,fēng_liú韵事啥的,日子也不算过得无趣。
至于白天嘛,就会像现在这样——看了看正端着精致小菜过来的摇曳生姿的红绸,秦恕唇角微扬,总会有人陪。
白慕之也不是每次一出场或者做什么事时都要那么风sa-o华丽,那种花瓣飞落,人踏花而来,凌空飘飞的场景,是他极有兴致时,才会用的,一般情况下,他身边就跟一两个人贴身随侍,其她人,自然都被他打发去做事了。
而清幽,红绸,黄莹,是这次他带的几个人中间的领头人物,也是秦恕最常见到的,其她的人,他没单独见过,白慕之说过,怕他这位‘汲情先生’太过厉害,把人都勾走了,他这次出门带的人不多,可没有那么多人给他随意糟蹋。
只是三个‘领头人物’平时也是事物缠身,并不会总是一起出现,三人轮流,谁没事时就会来陪秦恕。
“原来今天红妹妹有空啊,”秦恕展开笑颜,桃花眼微漾,“红妹妹有几天没来,可想煞在下了。”
红绸从善如流的冲着秦恕妖娆一笑,“奴家原以为只自己对公子思想至深,谁知公子竟与奴家心意相通,如果早些知道公子心意,奴家亦早就飞奔而至了……所以公子有意的话,下次可一定要早些告诉奴家哦——”
有些谄媚的接过红绸手里的餐盘,顺便摸了下红绸柔若无骨的小手,秦恕笑得得意,“这一身红裙实是最适合红妹妹了,本就是肌肤胜雪,光洁如玉,这红裙一趁,越发的妖娆风情,世间有哪个男人会不动心啊……”
“哟……瞧你说的,红绸好生不好意思……红绸本就心仪公子甚久,公子如果喜欢,红绸愿自荐枕席……”说着眼波转动,一室芳华无限,那柔软的,纤细的,玲珑有致的身子就要依上秦恕的身子——
“切——一点都不好玩。”秦恕推开红绸,帮着她将饭菜布上桌子,“你呀,还不如黄莹好逗些。”兔子不吃窝边cao,这个窝边,包括‘朋友’的。这几个人,是为他们办事的,而不是用来上床的。
秦恕是滥情,基本上对于投怀送抱的相貌还算过得去的女子来者不拒,可是院子里的三个人,清幽身怀六甲,他不碰,也起不了那个心思,红绸和黄莹,显然是经过训练的,黄莹虽然生涩了些,但明显是心里有了人,他逗逗就好,也不会真碰,倒是这个红绸,简直就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淹的主。
他调戏,她就比他还来劲,他不说话,她比他还安静,他聊天,她的智慧,也常常让他称颂。或者,她就知道他不会怎么样,所以才敢这么放肆?
“说说吧,最新情况。”秦恕拿起碗,开始每日一问。基本上不管是谁来,都会带来最新消息。
“少主让我告诉公子,最后的消息会在今晚传来,行程的话明天就能订了。而一直不让公子动,是因为给公子腿上上的药,是能让公子的伤短时间痊愈的,明天一早公子腿上的夹板便可去了,那时公子就可以练习下地走动了。”红绸掩唇轻笑,“而且明日一早很可能就要上路,公子可要万般小心哦——”
秦恕忍不住唇角抽搐,他就知道,那个死风sa-o狐狸不会这么轻易放过整他的机会。一般他跟那狐狸见了,不是去比比谁先吸引到特定的美人儿,就是看谁吸引的美人儿多,只是这狐狸每次都玩y-in的,都得整个小手段,好在他秦恕也不是什么吃素的,每每化险为夷。
只是他现在腿断了,不能比那些,这死狐狸就这么算计他!腿断不是很容易好,就算是最好的药,去了夹板,走路肯定也会不利索,看着他慢慢一瘸一拐的练习走路,那死狐狸不知道要怎么笑……
“最无耻的风sa-o男人……”秦恕筷子一下一下使劲戳着盘里的菜,引得红绸一阵轻笑。
“你说谁无耻啊?”不到天黑不出现的白慕之这天居然这么早,挥着玉扇出现在门口,一身白衣,身姿挺拔,丰神俊朗。
“说你啊说谁!”手里的筷子迅速飞出去,白慕之斜斜躲过。红绸则是趁机偷笑着走了出去。
坐到秦恕旁边,白慕之一脸的fēng_liú,“我说小恕恕,你有没觉得,你这种行为,很像是打情骂俏?”
“去你nainai的小煎饺!爷我才不稀得和你打情骂俏!你嘴里没德行,床上更是没德行!”秦恕瞪着他。
“哦?你又知道了?”白慕之扇子一收,“反正你这个‘半残人’也动不了,不能真正的比试,我们便来比一下,床上的技巧。”
“哦?怎么个比法?”秦恕眼睛放光,明显的感兴趣。
“本公子以前也有过‘红颜知已’,而你又是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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