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彻,最喜欢你了。”他轻声说。
“嗯……”程彻像是迷迷糊糊听到了,回答得有点迷糊不清,又很想回应他的样子,所以正在努力睁开眼睛。
赵清嶺赶紧亲了亲他的额头。
“乖,你睡你睡,我不打扰你。”
明明说着不打扰,却又躬下身子低下头,偷啄了一下那无色的薄唇。
嘴唇上,若有似无还沾着一些刚才葡萄酒的香甜。
……
回到家,把人扛下车,再抱上床。
安置好,把遮光窗帘拉了,赵清嶺自己迅速冲了个澡,擦都舍不得擦干就滚进被窝把人熊抱住。
窗帘很严实,周遭如夜般漆黑。
怀里暖暖的是心爱的人的体温,赵清嶺也很快坠入了甜美的梦境。
梦里,他回到了十四岁那年。
那年赵清嶺初二。
虽然成绩优异,但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这也并不耽误他每天放学的时候总爱跟几个哥们去开黑打游戏。
某天,快到网吧时,一个小弟悄悄凑到他耳边:“嶺哥,那小丫头又跟着你呢。”
赵清嶺回头,看到唐蜜躲在墙角。
赵清嶺不是傻瓜,住对面的小姑娘喜欢他,他早就知道。
可惜对于初二的男孩子来说,比起同龄漂亮女孩子的“喜欢”,当然还是网吧和游戏更好玩。
那个学期,班上莫名其妙流行起了十字绣。
很多女孩开始悄悄给喜欢的男生挂件。唐蜜也在绣,绣的是赵清嶺最喜欢的nba球队队徽。
眼看着就要完工,却在一次上课偷绣被老师抓到,东西没收。
恰逢那几天赵清嶺父母都不在家,他被寄在唐蜜家吃午饭,以至于放学后不得不耐心等着被老师拉去办公室厉声训斥的唐蜜。
好容易等到,唐蜜红着眼睛可怜兮兮,好像一只兔子。
走到半路,又自顾自委屈地嘤嘤哭了起来。眼泪晶莹,一直一直掉。
“……”
那天,赵清嶺人生第一次怦然心动。
后来很多年,赵清嶺都误以为唐蜜是他的“初恋”。
甚至两人分手后,还一度以为是自己年少无知搞砸了恋情,认死理地追去美国大农村待了六年。
如今回头想来,根本、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
赵清嶺今年二十八岁。
对自己的了解,早已不是当年那样懵懂和浅薄。
现在今的他,已经十分了解自己究竟是个什么尿性。反正,如果换成是他遇见了“赵清嶺”这种神经病,是绝对不会想和这种神经病谈恋爱的。
赵清嶺现在明白得很——他当年喜欢的,从来就不是唐蜜这个人。
他喜欢的,只不过是那小丫头掉眼泪时红着眼、楚楚可怜的小模样。
其实,唐蜜笑起来时,要比哭起来更美得多。
可惜赵清嶺并不能领情。
因为他想看的、喜欢的,始终只有那女孩一抖一抖掉眼泪时委屈巴巴的可怜小模样子。
自从第一次看到她哭,他就每天守在她身边等啊等,一心只想等她再像小兔子一样红眼睛的那样一天。
可惜总是等不到,于是当年的赵清嶺才决定,她既然不哭……
那他就来搞出点事情,惹她哭吧!
……
赵清嶺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神经病毛病。
别人谈恋爱,都爱看爱人笑靥如花。
可偏偏一直以来能让他怦然心动、通体舒畅的,始终都是心上人茫然、无措、黯然神伤、梨花带雨的模样。
因而,才会无论是跟唐蜜在一起时,还是后来和其他人交往的日子,不管是什么样的开端,最后都会重复走上同一个套路——
从模范男友,逐渐演化成无可救药的“渣赵”。
沉迷搞事情,千方百计让对方吃醋,想一万个点子气死对方。
总之无论如何就是一定要惹到对方红了眼睛红了鼻子,他才开心了、才满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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