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回去找家庭医生看看我的听力有没有受损……”孙景炀喃喃地说着,完全失去了孙大少往日挥斥方遒的潇洒气场。
可怜啊,可怜那冯茹和夏若亚,像失去了母鸟庇护的小鸟般,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
可怜那连凯,一杯老白干生生灌进了鼻子里现在七窍流血(酒);
更可怜的是奔着蹭饭而来的红姐,一碗面条全部吸进了脚后跟,现在倒在餐桌旁边气息奄奄……
等到秦卿一曲唱完,所有人都面面相觑,大家都从对方的脸上读到了同样的四个字:活下来了!
“嗯嗯,这次发挥得不错。下一首下一首。”
秦卿面露满意笑容,众人大惊失色。
“冯庆春!”孙景炀大吼,“你还管不管你的地盘了!”
可是冯庆春仍然面露笑容,那耀眼的灯光下,他笑容纯真如白痴。
余青童一惊:“坏了,该不会是震坏脑子了吧。”
“我说以后上战场你们也不用带武器了,带个扩音器让秦卿上去唱两个小时,管他是日本人美国人还是火星人,一准哭爹叫娘地投降。”红姐一边说着一边凑上去观察冯庆春,而穆晓云则去夺下了秦卿手里的麦克风:“你今晚不许唱了,还有这么多人要唱歌呢!”
冯庆春见大家都围着他,翻翻白眼,说:“你们在跟我说话吗?”
他从两边耳朵里拿下两团纸巾来,笑笑说:“好了,说吧。”
众人唾弃:“切——”
然后作鸟兽散。
不得不说,还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比较了解秦卿的真正可怕之处啊。
等到依伊和夏若亚合唱一曲容祖儿的歌后,大家这才算是真正活了过来。陈锦州喝了一杯老白干之后对余青童痛哭流涕:“幸亏上次秦卿说请我们唱k我们没有去成啊——”
狂欢一直持续到后半夜,最后楼上楼下的指导员们都参合进来大合唱为止。穆晓云被闹得头都开始痛了,回到卧室里和衣一卷,自顾自睡去。
结果到第二天一早,她再次被孙景炀的《好汉歌》吵醒过来。
也不知道是他们休息过后再战江湖呢,还是一直就这样想唱就唱唱到天亮,穆晓云估计多半是后者。
她爬起床,头,睡眼惺忪地梦游出去:“孙景炀,你力真好啊。”
上一世里,她从来没见过孙景炀有这么高的兴致。
身为一个大集团的总裁,孙景炀本身当然是力旺盛的。能够在工作之余不断沾花惹草,就是最好的证明了。但是,那都是要么出于男人本能要么出于经济利益驱动下所为。
像现在这种无利可图而且无妞可泡,只是跟一群大老爷们发泄,而且还是在如此简陋的场景下看碟唱歌这种“下等人”所为,前世的孙景炀,绝对会嗤之以鼻。甚至连穆晓云自己也无法想象他会有这样的一天。
“很好玩啊,你睡醒啦。”孙景炀把麦克风丢给连凯——秦卿因为数次力图抢麦并且后期有暴力抢夺嫌疑,已经先被他们合力放倒了——秦卿功夫虽然好,可冯庆春、连凯和孙景炀也都不是吃素的!
他走到穆晓云面前,“来这里真是来对了。”
穆晓云杏眼凝眸:“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穆晓云一向都意料之外地了解自己,孙景炀已经相当习惯这一点。
“没错。我以前不是这样的。老实说,现在就连我自己都很惊讶,为什么我会变成这样。”孙景炀耸肩微笑,晨光之下,他俊眉英目,洒脱不凡,“只能这样解释:人,是会变的。”
“那你觉得这样变化好还是不好呢?”
孙景炀但笑不语,穆晓云忽然觉得自己问了个很无聊的问题。
“——谁知道呢,开心就好了。”
孙景炀说。
穆晓云也微笑,低头。
“晓云,我要谢谢你。”须臾,孙景炀又开口道,“即使你不爱我,我也要谢谢你。谢谢你让我有了这些改变。”
“那是你本身属于可造之材。”
半边阳光照到穆晓云的脸上,一半光洁细腻一半暗夜朦胧,空气中有万千微尘飞舞,心中的红颜如今却是他人的知己,孙景炀笑得无怨无悔。
“谢谢你的赞赏。”
……
休整两天后,大家因为身上各有任务,也就分头撤走了。
最先要走的是夏若亚,她现在在帝都租了房子,成了北漂族。最近正准备去一个剧组试镜,准备在大屏幕上出道。据她说她这样算是高起点的了,穆晓云也是在那时候才知道,夏若亚居然是和潘神一起出道的,她和石南透在v大卖之后,潘神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当红乐队。
潘神原本是地下摇滚乐队,因此而走进了观众视野并且一而红;而原本玩票质的夏若亚在学校里躲了几个月之后,也就顺应经纪人们的邀约出道了。
难怪石南透那天会特意来找穆晓云和依伊打招呼,在他眼里,一同出道的夏若亚自然跟别人不一样。
现在的夏若亚面临很多演出机会,不过她说要慎重选择,选一个好的电影角色来作为自己的第一部作品。
“夏若亚,你先给我们签两个名字吧,以后卖钱啊。”
飞机场边,依伊看着戴着墨镜已经满身星味的夏若亚心心眼,夏若亚依伊的头呵呵一笑:“你们别跟我说胡话了,随时来帝都找我啊。”
送夏若亚上了飞机后,然后是秦卿和冯庆春、连凯,他们要回怒江基地去。秦卿还要去帝都接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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