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马!
陈小鹿开心的不得了,排队的时候跟个好奇宝宝似的东张西望的,还缠着宋之漫问了许多问题。宋之漫耐着性子一一给她解答,等轮到她们的时候,陈小鹿选了个红色的木马,跳上去。宋之漫则选择了她边上的位置。
音乐响起,两个人随着木马一上一下的动。
宋斯南站在外面,一直手里拿着只袋子,袋子里装了几个娃娃。刚刚路过一个摊子,交十块钱,就可以用沙球掷娃娃,宋斯南交了十元钱,不出两分钟,就砸了几个娃娃出来。宋之漫小时候和宋斯南待的久,觉得这不足为奇。
但陈小鹿完全不同了,她向往游乐园,却因为身体原因没办法来,心里是憧憬的很的。这一趟来,果然是大开眼界。
她连连直夸宋斯南好棒。
吹得宋斯南身后那隐形的尾巴都翘上天了。
宋斯南的另一只手里拿着手机,等宋之漫和陈小鹿转到这边的时候,他举起手机,给她们拍照。
照片里,一个青春正盛,有无限的活力,而另一个,则惊艳了他的漫长青春。
……
旋转木马最后停了下来,宋之漫拉着意犹未尽的陈小鹿下来,却没有在那个地方看到宋斯南。
她蹙了蹙眉,刚准备拿手机的时候,就看到有人朝她走来。
举着一只红玫瑰。
她以为是她看错了,可那人在她面前停下,把那花递给她:“第一天。”
宋之漫摸不着头脑。
紧接着,又有一个人走来,同样的,手里也是一只红玫瑰。那人说:“第二天。”
她伸手接了,余光看到又有人走了过来,说了一句:“第三天。”
陆陆续续的有人不断朝她走来,从第一天,到第四十五天。
她仿佛意识到了什么,双手捧着那一大束花一动不动。身旁的陈小鹿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她偏头的时候,看到陈小鹿也拿了一只玫瑰。
陈小鹿眯着眼走过来,把那玫瑰放入她的怀中,说:“第四十六天。”
她的身后,有人嘴里叼了一只玫瑰,单手插兜,踱步而来。
他背对着光,向她走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将那一套休闲服换下,身上穿了一套西装,与这游乐园格格不入。可宋斯南到底是宋斯南,即便是这样的穿着,在一群人中间,也是极为的英俊不凡的。
宋斯南终于走到了她的面前,温声说:“哭什么。”他伸手,抚上她的脸。
宋之漫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流泪。
她用那满是哭腔的声音说:“你干嘛啊,宋小四?”
“求婚啊!”还是往日不正经的话。
宋之漫:“在这儿啊?”
“啊!”宋斯南取出叼着的玫瑰,放在她的怀里。
47朵玫瑰。
和你在一起的第47天。
“每天一朵,以后也是。”他淡淡的说。
宋之漫却从他的手心处看出了他的紧张。
宋斯南吹了一声口哨。
毛线迈着小短腿、扭着屁股跑了过来,嘴巴里还叼着一宝蓝色的盒子。——和宋斯南一个德行。
宋之漫哭着哭着又笑了,“你把它当什么了啊?”
“爱的信使。”
宋之漫又笑。
宋斯南说完也觉得好笑。
但下一秒,他单膝跪地,从毛线口中掏出那个宝蓝色的盒子,打开那个盒子,里面的戒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在这一刻,宋之漫感觉自己的脑袋一片空白。
周边的人和事都已远去,喧嚣不再,她从来没有像此刻这般的宁静。
宁静是因为有所决定,决定了要一直爱下去。
宋斯南嘴角一抹笑,“宋之漫,嫁给我,好吗?”
“好。”
宋斯南把那戒指从盒子中取出来,催促道:“快伸手快伸手!”像她下一秒就会反悔似的。
宋之漫咬唇,笑:“我这儿抱着花呐,一伸手,花就掉。”
宋斯南找着她的手,无名指——
找到啦!
他抬着头,目光专注的看着她的手,虔诚而又真挚的把那戒指给她戴上。
宋之漫突然想到,那晚合欢问她,为什么会喜欢宋斯南,那么久呢?
她是怎么回答的。
“他就是个痞子,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没有任何的改变。
想来我也是。”
“也是什么?”
“没有变啊。”
这十年来,对他的喜欢分毫未变。哪怕十年星河路转,世事变迁,可我还是像十年前一样的喜欢他。
十八岁的喜欢。
“可我已经二十八岁了,这漫长的十年已然度过,喜欢于我而言已经不合适了。”
“二十八岁的我,不再喜欢宋斯南了。”
“我爱他。”
由喜欢,到爱。
这漫长的十年,我们都在成长,喜欢慢慢发酵成为爱,我对你的情意终究改变,成了世人称颂至极的爱。
她低头,他抬头。
两相对视,眉目深情。
宋之漫想,她真的是爱惨了这个人。
哪怕岁月蹉跎,年少错过,但他们兜兜转转,终究还是续写了当初的完美结局。
作者有话要说: 这本书完结在夜晚与白天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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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爱的数字。
1、这本书,从开文开始就各种不顺利,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中间又经历丢稿、修文等事情,但幸运的是,完结了。
其实啊,当初写这本文的时候,想的蛮多的,可是到最后动笔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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