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擒,他恶狠狠地瞪着金逸晟。
“你是我的杀父仇人,怎么还能反过来恨我呢?”金逸晟云淡风轻地喝着杯盏中的茶水,“若不是你亲自跑来这里,我还在想怎么也得打个几年吧?我还得花大把的时间在招兵买马上,真是......愚蠢啊。”
金逸墨这才知道:自己是中了金逸晟的计谋,金逸晟就是要令其动怒亲自前往此处。
“朝中老臣们想必也劝过你了吧?”金逸晟看见金逸墨眸中闪过的后悔之意,全然没了昔日那个温润公子的形象,“要说,你也是藏得够深的,这么多年,竟和大家伙一样,认为你是个不顾世事的脱尘之人,不料啊,终是没能看透,连皇叔也被骗了。”
金逸晟原本打算让金逸墨下一道旨意,可转念一想,他如何肯承认自己的罪过,便扔给他一把利剑,让其自我了结。
金逸墨一定要选择自缢,这是包括凌薇在内所有人没有想通的,为何?一定要选择这个最痛苦的方法?
金逸晟利用一场“调虎离山”成功登上的齐国的最高权力宝座,开启了他长达四十年的统治生涯。
李清让是此次事件背后真正的军师,他的计谋令天下人折服,他用此法帮助金逸晟登上了帝位,换来了齐国和歆国两国间的和平,可亦是铸造了一把戳破他心口的利剑,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从今后,你便离我们更加遥远了。”这是在那个下着淅淅沥沥小雨的清晨,送别金逸晟时凌薇说的。
金逸晟看着凌薇那令其记挂多年的眼眸,心中生出一丝哀伤,这本不是他想选择的道路,可以说是被推上了这个高位,他虽有了忆慈相伴,可凌薇却是他心口永远存在的那印朱砂,淡化了对她的爱慕,却忘不了曾经的那份情怀。
“喝一杯吧。”李清让命人端来了酒盏,是西风烈,凌薇最喜欢的酒品。
“用最烈之酒送别最珍惜之人。”凌薇率先举杯,一饮而尽。
“他日相逢,只要不是在战场便好。”金逸晟说了句实话,他有生之年,只要还坐得牢那个位置,便不会与歆国拔刀相见。
“船要开了。”李清让云淡风轻道。
“又要赶我走了,怎么,如今我的身份地位比你高了许多,你怕了?”金逸晟玩笑道。
“有些人,你是抢不去的。”李清让说着瞥了一眼凌薇。
金逸晟哈哈笑了,利落地转身,上了船。
数载疏忽过,又是酷暑日。
凌薇只觉得这几年过得极快,世子成长为玉树临风的少年,自己和李清让似是更加老成了。
李云长的选秀大典也在去年完成了,还是凌薇亲自进宫准备的。
李呈以年岁过大为由,多数日子是在府中度过,上朝的次数也愈发少了起来。
李清让则渐渐隐退,多负责礼部的具体事务,多半时间是用来当了闲散王爷,倒是达成了他的愿望。
原本计划着向皇帝请旨,迁往距离京城远些的地方,可陛下却总是以“江山社稷不可无皇叔”的理由拒绝,连续数次,李清让也不再提这件事。
京城的繁华似是比往年更甚了,看着道路两旁的商铺是凌薇初来京城时的一倍之多,凌薇觉得欣喜,这是国泰民安之景啊,看来,自己确实是老了,虽然年岁不大,可凌薇这些年经历了那样多之事,让她觉得好像过了几辈子一般。
李清让亦是空出了些时间,可以陪伴凌薇在宅院内赏花论赋了。
即使身在京城,心却早已飘向了哪个世外之境,如此,甚好。
“今日又到了进宫的日子,坏小子又跑到哪里去了?”凌薇只觉得一大清早起床,便没有瞧见世子的身影。
“估计又去临街崔大人家了。”李清让笑答。
“他家又有新品种的鸟禽了?”凌薇哭笑不得,这孩子,成天跟着崔老头研究什么养鸟?!
“要我看了,这孩子是随你多些。”李清让打趣。
“奥,不好的习惯便都是随我了?!”凌薇挑眉,没好气地反问。
“你看,急什么?谁说是不好的习惯了?对大千世界怀着好奇之心,怎么能是坏习惯呢?”
凌薇闻言,笑了,“你啊,是愈发能言善辩了。”
“是王妃您教导得好。”李清让规规矩矩地冲凌薇作了个揖。
“榕筝!榕筝!”凌薇嚷道。
“来啦来啦,小姐,什么事啊,吓死我了。”
“你这上了岁数,胆子也变得小了?”凌薇笑骂,“去,把世子给我找回来去,在临街崔大人家。”
“是,我的大小姐。”榕筝不与其斗嘴。
“榕筝待这孩子是真好。”
“是啊,当成了自己个儿的孩子,若不是前年的那场意外,她的孩子也......”凌薇不忍说下去。
榕筝脚下的那一滑,令其此生很难再有自己的孩子,风寻倒是不在意是否能有自己个儿的孩子,可话虽这么说,谁不想让自己的生命有个延续呢?
唯有一声叹息。
“我看啊,还是请个大师来做个法吧。”一向不信邪的凌薇,看见榕筝一声不吭,坐在那里巴巴掉眼泪的模样,心疼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才说出了这句气话。
所以自那以后,榕筝便将世子当做自己的孩子一般心疼。
世子被带回来的时候,手上还提着一个精致的鸟笼子。
“哎呦,母亲,我都这么大了,您还总是揪我的耳朵!”
“哎呦,我的世子大人,你还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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