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澜香看样子受了不小的惊吓,拉住雪兴泽的衣角不放。顾明月连哄带骗,才从少女的手心里救出了形象狼狈的弟弟,让他得以梳洗休整一番。
顾明月叫佣人打来热水并送上午饭到堂屋里,她先是从衣柜里拿出一套干净的衣裳,亲自动手为惊魂未定的少女揩拭手脸,帮着她换下沾染了泥水的衣物,随后拉着她坐到炕上,开始循循善诱着少女说出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来昨日郭澜香放学后从校门里走出来时,便被蓄谋已久的一伙人给盯上了。她自小在奉下去。
少女抹了抹眼泪,接着抽抽噎噎地把后面发生的事情叙述了出来。
在雪兴泽快被对方用刀刺中的时候,远处的一声枪响令众人都惊住了动作。第一声枪响不久后,紧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雪兴泽在举刀欲刺向他的人愣神的功夫,一脚踢开对方,抓准时机扛起郭澜香便跑。
跑到身着驼色风衣,戴着洪堡帽,手中的枪还在往外冒着硝烟的男人旁边,雪兴泽低低地道了声谢。
那个男人自然就是钱云笙了。
回家的路上碰到了貌似是英雄救美不成险些成为刀下亡魂的小舅子,不出手相助一下怎么行呢?
枪声很快便引来了附近的巡警,他们三个人,并一群四处逃窜的乌合之众,除了郭澜香被人搀扶着外,皆是被反制住手地压到了京师警察厅。
众人先是分别被看押,在牢里待了一夜后,清晨才被人提出来接受轮番的审问以及笔录。临近中午时,饥肠辘辘的三人才被释放出来。
郭澜香毕竟是位年纪不大的少女,突然遭遇这些,又独自一人忍受着寒冷与饥饿在牢里待了整晚,身心俱疲,且十分后怕。在早上终于又见到雪兴泽后,便拉住他不放了。
于是就出现了顾明月适才见到的,雪兴泽抱着少女的那一幕。
顾明月温柔地/gt;了/gt;郭澜香的头,轻声安慰。按照原文,其实郭澜香现下应该已经和钱云笙回到奉话,让钱云笙又是焦急又是心疼。
“难道受欺负了?”钱云笙想着并无可能,可嘴里却无意识地说了出来。
“都是你!一夜不回家,害得我吃不好睡不好,担心了一宿。好不容易等到你回来了,竟然第一句话不是道歉,是怪我不好好走路!岂有此理!云笙是大坏蛋,就知道欺负我!”
顾明月脾气来得快,气愤间把毫无道理的话说得义正言辞,只是哭红的鼻头、泉眼般的双眸、以及软糯含糊的声调,不仅令人丝毫没有感受到气势,反而觉得好笑。
钱云笙憋着笑,把顾明月打横抱回了屋内,放到炕上坐好。炕上的被褥等还未来得及收起来,他一眼便看到了躺在枕头上的信。
“这是……”钱云笙拿起信,拆开阅读。他速度极快地看完了信,面上的表情略有古怪,然更多的是喜悦。他捧住顾明月的脸便激动地吻了过去,直到快把她吻到窒息,才稍稍离开一些,以额头相抵动情地喘息。
“你是想闷死我,一尸两命么。”顾明月嘟着被吮红的唇畔,小声抱怨着。
“?!”
钱云笙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他握住顾明月的双肩,兴奋道:“有了?!有了?!”
“瞧你那傻模样,唉唉,快放下我!别转,我头晕~”
“明月,明月你太b了!哈哈哈哈,我们有孩子了,我们有孩子了!”
男人的朗笑声在屋里回荡,他不知抱着顾明月转了几圈后,小心翼翼地把她放到椅子上坐好,随后握住她搭在膝盖上的手,双膝跪地。
“明月,你知道我爱你,你和肚子里的孩子,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我不能失去你,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虽然现在说有点晚了,但我终于能够堂堂正正的说出口——明月,嫁给我吧。”
“好。”
民国十四年春,为了赶在顾明月肚子鼓起来前办完喜事,钱云笙与顾明月的婚礼在北平仓促举行。虽然时间上是仓促了,但该有的排场一样没少。
只不过,这是一场宾客虽多,却都是陌生面孔的奇怪婚礼。
男方没有亲人,参加婚礼的友人都是些生意上的伙伴。而女方,亲友处唯有两人。大多数观礼的客人,都是慕石小曼及弗兰克之名而来。
但这都不重要,只要新人觉得幸福,便足够了。
参加完婚礼的第二:
我说周末会完结,可是你们偏偏不信(抠鼻)。
腐国时间凌晨,我要去睡觉了。
这篇文章会有关于唐英智的番外,当然,仍旧是现在不会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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