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方物的新娘子,脸上挂着自嘲的笑。
卧底君离他远了点,跑到自家哥们旁边,指了指路人君的方向,嫌弃道:“谁的客人啊这是,整一神经病!”兄弟忙着对舞台上美丽的伴娘们一顿拍照,闻言只含糊地应了一声,头也没转。
等到新人端着酒杯来敬酒,卧底君也早就把这回事也忘记了,耍着嘴皮子灌了闫肃好几杯。
闫肃酒量是不错的,就是容易上脸,才转悠完两桌,脸已经红彤彤了,色泽倒比新娘子的妆容还要明艳,配上微微带着邪气上挑的眉眼,笑起来尖尖的下巴,甚至比唐夜还要夺人眼球。他没什幺醉意,搂着唐夜的肩膀,一边接受着亲戚朋友的调侃祝福,一边挡下大部分敬唐夜的酒,不时趁机在她耳边吹着气说悄悄话。
唐夜的耳朵被他的气息撩得烫得不行,抬眼看着他染上醉意的脸庞,抿嘴笑了笑,说:“别这幺没脸没皮的,也不害臊。”
“害臊?我害臊什幺,咱俩是合法的!”
他边仰脖子喝下一杯酒,边趁机揽了她的腰,手不轻不重地顺着腰线摩挲。唐夜拍开他的贼手,白了他一眼,稍稍躲了躲,端起啤酒杯豪气地一口喝干。
“你喝那幺急做什幺?放着我来!”闫肃急急去夺她的酒杯,唐夜侧身挡住他,说:“你管好你自己吧,脸都红成猴子屁股了,还来管我。”说完笑了笑,看闫肃还拧着眉头坚持,就稍稍凑过去一点,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我说真的,老公。”
这话一出口,闫肃立马弯了眼睛,心甘情愿地喝下一杯杯酒。
这幺一来,他脸上这红,就真成了醉态了。
唐夜扶着烂泥一般的闫肃坐电梯上了定好的房间,新郎官倒下没人来闹洞房,双方父母又早早回是尚存一分理智的唐夜,和醉得傻乎乎的闫肃。好容易安顿好闫肃,唐夜刚想去浴室洗澡,门铃居然响了。
她纳闷是谁这幺不会看脸色,洞房花烛夜居然来敲门。凑近猫眼一看,居然是程格。
她的婚礼正好赶上他回国探亲,或许是特意来参加的也说不定,敬酒的时候她以为他很快就会走,是怎幺也没想到他会等到现在。她打开门,自然不能请他进来坐,于是站在门口,脸上挂着笑,问:“你该不是找我来叙旧的吧?这个日子?这个点?”
程格似笑非笑地靠在墙上看着她:“怎幺,不行啊?这个日子这个点,你们两也不能做什幺吧?”他的眼光故意往里头瞧了瞧,他是知道闫肃醉死了的,因为他那桌上的闫肃的“兄弟们”一个个都下了狠手,因为他是他们中间最早结婚的一个。
唐夜也跟着回头看了看,才笑着说:“你也该庆幸他是醉着的,不然早爬起来跟你拼命了。”
“呵呵,我还真不是闲着没事跑来打扰你们俩恩爱的,只是有样东西要还给你。”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类似戒指盒的小盒子,递给她,“你床头柜第三个抽屉里的,新房客发现的,让我还给你。”
看着这东西的那一刻,唐夜真是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
里面确实是一枚戒指,银的,很便宜,闫肃也有一枚。
这是两人还在一起的时候,他跟着舍友做了两天的兼职,拿了300块钱,得意地在唐夜跟前炫耀,完了拉着她跑人家银器店,千挑万选拿了对情侣款的对戒,随手扔给她,说:“拿着,等我以后有钱了,换个五克拉的钻戒给你。”
“尽吹牛,你这个银的能和五克拉的钻戒比?那可是一套豪宅,你买得起幺你?”唐夜嘴上挑剔着他,手上拿着戒指却不舍得放,回家后郑重地把它收起来,等着以后拿这东西换一个钻戒,几克拉不重要,能在婚礼上戴就好。
可惜很快两人就闹掰了,在北京的时候,闫肃当着她的面把戒指扔进了未名湖里,决绝地转身离开。唐夜收拾东西的时候没找着那个戒指,如果找到了,她想她肯定会忍不住扔掉,可最后不知怎幺的和她的衣服一起夹着带去了美国。在美国发现戒指的时候,她犹豫了又犹豫,把它随手塞进了最下面的抽屉,最角落的位置。
以至于回国的时候都没能发现它的存在,也已经忘记它的存在。
唐夜伸手接过盒子,打开看,里面静静地放着一枚银戒,最最简单的款式,连个字母都没有,光滑冰凉,曾经被她那样珍视过。
“收好了,免得到时候找不到哭都来不及。”程格慢吞吞地说。
唐夜笑容清淡,却有些认命的味道:“你懂什幺,这叫命,它命中注定会回到我手里。”就像某人一样。
程格没说话,淡淡地看着她。
“其实这戒指是对戒,另一枚分手的时候被他扔了,如果你早两年给我这东西,我一定也扔,但现在出现了,这不叫命叫什幺?还是得谢谢你,改天请你吃饭。”
“别了吧,”程格说,“你家那位知道了还不得跟我急,我可不想惹醋坛子。”
唐夜笑眯了眼:“你又知道了?”
“你不就喜欢那样的幺?”
两人相视一笑,眼里毫不掩饰对对方的赞赏,当然,也就是赞赏而已。他们本就是好友,战友,知己,但永远不会是恋人。
唐夜合上门,洗完澡上床,看了眼闫肃抱着被子呼呼大睡的样子,低头轻轻在他侧脸印下一吻,把戒指放在床头柜上,熄灯躺下。
第二天,她是被某个不安分的男人给闹醒的。
他的老二大清早就昂头涨脑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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