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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那名代表走后,律师团的人也起身告辞,覃明秀亲自把他们送走,回到自己的暂时住所里。这些年,他其实一直没有什么固定住所,经济拮据的时候,在la跟怀揣明星梦的年轻人一起住合租房。之后,有了工作赚到钱,就租起了单间。然而演员的工作,注定居无定所。房子换了一间又一间,几年的回忆攒下来,竟然是剧组的生活居多。
他曾经也有过家,但是父亲从楼顶的一跳,让他和母亲只能卖掉唯一的家,两个人过上颠沛流离的生活。后来,母亲住进了医院,他就和文江华住在一起。文江华倒是挺讲究居住环境,把他安置在他喜欢的房子里,让他住得舒舒服服的,但却不常来。从一开始住进文江华的房子里时,他战战兢兢,晚上睡不着觉,经常会从梦里惊醒。后来文江华不知道从哪儿知道他这个毛病,开始花很多的时间和他在一起,也不再叫他自己独居,忙得抽不出时间回来的时候,会把他带到别的地方一起生活一段时间。
他那时候年纪小,本应该要去上学。但是文江华给他请了家教,给他定时定点单独授课。除此之外,文江华兴致来了,还教他许多课外之外的东西。有些是防身的功夫,有些是纯粹的艺术欣赏,听到家教说自己的英文说的不好,还硬逼着他整天跟他说英文。他才是高中水平的英语,口语本来就是最弱的,文江华说得话又快词汇量又大,他根本听不懂。有时候着急了抱着文江华的胳膊求他,文江华笑着拧他的鼻子说不行,还吩咐屋子里的下人,只要他说中文,就都别理他。
那时候的文江华待他真好,覃明秀想,也正是这种迷惑性的温柔,让他还把他们一起住过的地方叫做家。文江华晚上不回来的时候,他还会打电话给他,在话筒里撒着娇让他回家。
文江华有时候会回来,有时候则直接叫他早点睡。后来他才回味过来,他回不来的时候,可能正忙着和他那些莺莺燕燕花花草草共度良宵。只有自己那么傻,会打电话叫他回家。
那个房子又怎么会是文江华的家?
它甚至也不是自己的家。
他进了娱乐圈,才知道,这原来是司空见惯的一种包养关系。有人想走捷径,傍上一条大腿,然后从此平步青云,成为万千粉丝膜拜的偶像,高高在上。他倒好,有些拼命所有人脉才找到的大腿, 他居然都不用去找,大腿从天而降,撞到他的脑门上。
而这个金主有钱有势,只要他想得到的,他都可以立刻送到他手上,甚至他想不到的,也会送到他的面前,供他挑挑拣拣。
然而,这个金主,太高了,他即使已经有了无数粉丝的喜欢,但是他却从没有在他面前,高高在上过。
他说,秀秀,这个世界除了你妈妈,谁有我对你好?
确实,这世上,除了天然的血亲,谁都不会无缘无故对另一个人好。
除非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
但文江华却从来没有喜欢过我,覃明秀花了好久好久才想通这一点,原来你对我那么好,却真的一点都不喜欢我。
我难道不值得你一点点的喜欢吗?
我只想让你看见我,哪怕你一点都不喜欢我。
但文江华毫不留情地碾灭了他这一点点奢侈的请求,覃明秀回过头看,发现他们的那些纠缠,不过都是他一个人的执念,一厢情愿。
即使到了今日,在外人眼中,他和文江华的地位依旧不对等,甚至名字一起提起,也都是覃明秀妄想勾着他的大腿罢了。
覃明秀默默坐了许久,然后找到文江华的电话,他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意思,拨了这个号码。
机械音响起的时候,覃明秀感觉到了久违的紧张,他的手指紧紧握在一起,手心浸了一层薄薄的虚汗。
“喂?”电话那头忽然传来人声。
覃明秀感觉自己的呼吸都紧了几分,那边没等到声音,又立马问:“谁?说话。”
覃明秀想着自己只是想打电话给他道个谢,也没什么,刚要张口。
那边熟悉的男声说:“明秀?”
“是我。”覃明秀想不到文江华如此敏锐,“打扰到你了?”
电话里传来略微嘈杂的人声,覃明秀听到脚步走动的声音,接着话筒里安静下来,只听到文江华的呼吸声,“找我有事?我以为你忘了这个号码。”
确实是打算忘了的,只是没想到自己的记忆力那么好。覃明秀说:“我跟金熊奖的代表和解了,他们答应明天中午开记者发布会,公开跟我道歉。”
“哦?”文江华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声,接着道:“那恭喜你了。”
覃明秀其实只想通知一下他,虽然文江华也许确实没给予实质性的帮助,但是如果他不是他点头同意,那么法院和李大状那边就很难对付。
他不想欠文江华人情,但这一次,再加上一次约书亚的事,他虽然找不到切实的证据是文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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