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新政
陈群、荀、张昭三人可以说是大汉帝国前两次新政改革的见证者,大汉帝国通过两次改革,从残落之国,通过三十年的新政,迅速发展到今天的盛世,对于刘协引导的第三次新政,三人也是充满信心,也希望能够在这次改革中,彻底根除目前已经暴露的一些问题。
刘协首先和荀说道:“文若,大汉帝国的农耕土地中,三成在散户手中,四成在私营农场主手中,还有三成在皇室手中,这样吧,你和蒋琬说下,散户的农业税征收可以按亩定收,但遭遇灾情的情况下,重灾免收,轻灾减半征收;农场主又分几等,一种是小农场,就是家族内部组成的合作式农场,这种呢,按亩征收,因为这种农场亩田并不多,凡是超过百亩的,那就基本是雇工种植为主,这种一律采用贸易量征收,在定性上,可以定位于商社,对于这种农场,必然要进行商社化管理,要有独立的财会统计!”
“除此之外,第三次新政改革也可以说是京都新政,而京都新政的核心就是国民院的《大汉帝国大法典》,文若,从明天开始,你就着手制定《大汉帝国大法典》,朕会亲自起草一份法典初稿给国民院审定,大法典一定要清晰几件事情,一是帝国国民、大国民的定位和权益,二是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三是皇室财产的公证与绝对不可侵犯性。四是国家皇权与法权之间地分工合作性质,各权力机构的隶属和各自权力范围,包括国民院和治略府的关系,监察院和国民院的关系,中央皇庭的中立关系等等。五是帝国皇家军队地所有权界定和治安警的所有权界定,六是一夫一妻制绝对合法地位,七是界定帝国省、州、郡、县、镇各级行政单位的权益和义务,八是帝国党、门、派、族、家、团、社、会八种不同合法组织范围的界定。九……是帝国大法典在法权中地至高无上不可触犯性,典所拥有的权力是法权的最高者,与皇权中的大汉帝国皇帝权力属于平等关系,双方互不可触犯,互不可推翻,互不可对抗三点原则就是大汉帝国皇权和法权的分界和定义!”
刘协看着荀的双眼,郑重的说道:“文若,《大汉帝国大法典》的制定工作将是你生平最大的功绩,也整个帝国的根基之业,你必须在三年内完成所有讨论。正式由朕和国民院双重通过后生效!”
荀拜伏于地道:“臣领旨,绝不敢有丝毫怠慢,然大法典九大宪章中地八九两条是否需要再经商讨,臣认为八条还可以接受,利弊难言,第九条是对圣上的束缚啊!”
陈群微微一笑道:“文若,圣上要束缚的不是自己,而是圣上之后的历代大汉皇帝!”
刘协咬了咬牙关,毅然道:“帝国一直依靠人治。那圣明的皇帝可以让帝国更加昌盛,可一旦遇到了昏庸无能的皇帝,江山则难保啊,只有人治和法治同治才可以使帝国永存,朕说过,德法同治,皇典同治,其根本就是皇代表德,典代表法。如果朕的后裔有昏庸者,那么国家就需要典来维持,朕的后裔如果圣明,他可以通过皇权的范围使帝国更加繁荣,疆域更广,若是昏庸无能到极致。连现有地江山都稳固不住。就需要依靠典权和教权,换一个有能力的合法皇室继承人上台。所以典权必须和皇权平等,教权和治略府的权利则低于皇、典两权半等。”
荀道:“圣上此举乃以退为进,实乃罕世明君,臣必尽毕生之才,成就《大汉帝国大法典》之公义!”
刘协微微颔首,复与陈群道:“长文,京都新政是襄阳治略和颖川新政之后最重要的改革之举,你现在就开始筹备御府、军府、道府在内的三府改革,对原有的权利进行重新规划,根据这些年在颖川新政后出现的问题进行一次调整,首先是改督政院为参政院,吸纳国民院各利益代表人物进入,在参政院内商议协调帝国的各项立法,在御府参政院内成立帝国技术改革委员会、帝国科学研究委员会、帝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帝国安全事务听证会。二是督军院的权利职责改革,督军院全权负责军备物资地采购,负责军队的审查,成立专门的物资司和督察司,军备院负责新军备的研发和战略物资统筹。”
“御府内的幕僚院、督政院、督军院、礼署、策署、律署、德署、统计署和内务署这个三院六署的设置继续保留,礼署和德署合并,成为礼德署,继续负责国家礼仪和民众礼仪、社会道德、职业道德等教化工作,负责道教推广工作;策署和律署合并为策律署,负责协同治略府起草新律法,负责新治国策略地商议工作;成立机密署,负责全国范围内地情报与安全工作,并和中央保密局、军机院平行为帝国的三大情报机关,不同地是军机院负责军事方面,中央保密局负责商业和帝国内外信息交流的审查,包括帝国内部机密的保护,而机密署负责帝国内外部全范围的审查,横跨保密局和军机院两个领域,尤其密切和监察院的廉政公署、审计公署的配合,重心放在帝国内部官员将领、商社、各大组织的监查上,也是为了适应帝国内组织合法化后的检查管理上,中央保密局将在机密署成立后,正式变革为中央安全总局,划归治略府管辖,而机密署则成为中央皇庭的核心情报机关,让杨修出来,朕给他特赦令,给朕代罪立功,将机密署给朕建设完善,并培养好接班人选。机密署和军机院相互配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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