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在舞会中相遇的时候,他冲动的向她求婚了。
是的,他知道自己很冲动。
虽然相处不多,但格瑞斯.加德纳是一个空有外表却没有什么内涵的女人,并不符合他对自己未来另一半期许的标准。格瑞斯虽然性格不怎么样,但她有四千英镑的嫁妆,还有身为律师在伦敦上流社会有一定地位的父亲和兄长。
娶回这么一位他能掌控的女子为妻,总比娶回一位贵族小姐好。
他有一位好友实在是太热情,总想将他的表妹介绍给自己。就算那位小姐只是一位男爵的女儿,却也不是现在的他能高攀的。格瑞斯的出现刚好让他找到了最合适不过的借口,她的外貌比那位男爵家的小姐漂亮上了不知道多少倍。
作为一名绅士,对妻子最起码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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