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愣了一愣,“有人找上你了?那些风言风语,我陆小凤倒是无所谓,你一个姑娘家,平白被我带累了名声。”
想也可以想得到,旁人不知决战之夜的内情,必然只当是云雁像是陆小凤的其他红颜一般,追着陆小凤不放了。
“我也无妨,日后领兵靠的是本事,不是嘴皮子。”云雁再如何变化打扮了,也始终缺了一些少女心思。不过她和陆小凤倒是有一点想到一块儿去了——小伙伴这样子以后孤独终老可怎么办哟?
陆小凤的那些红颜知己这么闹闹腾腾的,真心相待的怕是不多,再到了往后,陆小凤年岁大了,名声被渐忘,身手又退步了,这还有人要他嘛?云雁这回脑洞是开得挺大,又想陆小凤爱喝酒,说不准以后又要中年发福,而且红颜成群还没有个子嗣,往日招惹的仇家又找上门……
可不就是秋风卷落叶,一片凄凉么?
且不说陆小凤有没有从云雁怜悯的眼神中看出什么,看过云雁送回去的信,皇帝差点没掌住笑倒在龙椅上。他这个女将军,实在是很有趣,只是日后游历江湖回来了,怕就要去领军,倒不如现在总有信件送来的好,不过让云卿把军中事宜以信鸽汇报来,也是个监管军队的好法子——人总有私心,而皇帝要依着自己的私心来是再容易不过了。
对了,陆小凤毕竟是云卿挂念的朋友,他还该给陆小凤送给太医过去,补肾养精哪家强——这还是得找皇家。
不过找太医这事儿不好叫太后知道,皇上默默数了一下自己空荡荡没两个人的后宫,再想想一心要抱孙子的太后,又觉得不开心了。至于朝中那些吵着要立后的大臣,皇帝眼中郁积了一抹不快,后宫朝堂勾结在一起,他可一点不想看到,昔年先帝的几个妃子互相算计,给他留下的心理阴影一点不小。
那些也都是后话,这边陆小凤还操心着怎么帮着云雁姑娘收拾行李,没错,就是收拾行李!陆小凤自己浪迹天涯行走江湖都没有操心过这些,出门远行不备好马,不带上衣物都没什么,但是不能没有钱!连钱都没有,这是准备日日露宿荒野么?
“我有马,衣服也够。”云雁有些别扭,就听着陆小凤在一边念念叨叨,“你也是什么都不带的。”
陆小凤叹了口气,又给塞了把银票到云雁手里,“因为我有钱,也有朋友,总是有人愿意请我喝酒的。”
他就从来没这么像个老妈子过!
云雁心里一酸,便觉得暖意更甚,她依旧是觉得直接从深山老林里走更快也更习惯,苍云在关外那样的环境里都过得好好的,行军速度更是一点不慢,然而看着没了往日风度的陆小凤,就忍不住脱口而出,“……儿行千里母担忧。”
陆小凤登时眼前一黑,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他现在急需一个妹子,一个软萌的妹子。
“带好钱,你就走吧……”
姑娘,快去祸害别人吧。陆小凤毫不怀疑再这么下去,云雁姑娘会一个不经意对他喊娘!就是喊爹也行啊,为什么是“母担忧”——陆小凤突然发现,自己的下限也被放得非常非常低了。
他需要再摸一摸鼎鼎,小狮子比云雁姑娘可爱多了。
鼎鼎迷糊地仰起头,趔趄地走了两步,它之前挨着陆小凤的肚皮,也睡得很舒服呢。云雁捞起自家小狮子,从百花轻容包里翻了翻,丢了小半坛烈酒给陆小凤,关外的酒总是很烈,因为喝酒的人需要靠那个来御寒,偶尔碰上伤口过大,喷一口上去也不容易发炎。
“防人之心不可无啊。”陆小凤又不得不操心了,对着酒坛子喝了一大口,真是烈得很,差点没让他呛住,而一口下去,酒坛子就几乎空了,这么喝酒只能喝到一半,喝的又是这般能把其他酒比成水的烈酒,陆小凤愈发郁卒——这酒怎么能这么少!
云雁早就是抱着鼎鼎纵身一跃,依着陆小凤给的那不甚清楚的地址日夜兼途地赶路。她似乎是有一点明白了,这些日子以来,她很开心,就算想起大唐的时候一样难过,但是和朋友在一起很开心,看见大庆的子民安居乐业很开心。
人不能总是停留在过去,就好像苍云所属永远不会忘记那场血海深仇,却依旧不曾完全被仇恨蒙住眼睛,雁门关外十分苦寒,可是那些乡亲总是那么容易满足,只要有一个安定的家,能吃饱穿暖就很好。而且在玄甲破阵营覆灭之后,也只有那些乡亲依旧记得这样一支军队,并心怀感激。
“苍云之动,不为天开,不为雷动,不为霜停。我可是个苍云啊。”云雁用力地揉了一把鼎鼎,唤出跟了自己许久的麟驹来,不再用轻功赶路,权当是暂且歇息。
因为自己说出了大唐往事,所以无论是皇帝还是陆小凤,都希望她能好好散散心,宽慰一下自己,但是苍云军的人,哪里有那么脆弱啊?
大唐是她的根,苍云是她的家,不过她也会努力地爱上大庆,甘愿为大庆守土开疆。
连着赶了几日,也有夜宿山林,偶尔也住一住客栈,听了自己和陆小凤的那些流言,还有皇帝不知为何派下太医给陆小凤的事儿,云雁不厚道地眨了眨眼,她总是太过成熟,却让人忘了,云雁姑娘也是个正值芳华的少女,总有一点恶趣味。
海天相接的地方,有一艘精巧华丽的三桅船,船帆洁白,旁边掠过的海鸥也是白的。云雁缓缓地吐出一口气,她从来没有见过海,一望无际的,湛蓝得像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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