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十月份为数不多的几发了
眼睛好痛
金秋的问候,请°°?。
☆、第十九章
傍晚的时候蝉鸣得尤其的聒噪,夕阳投下一地斑驳流金点点。浮华从地下车库出来,迎面一个面如春花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杜若。
浮华面上挂着淡淡的笑,只是不经意间加了几分淡漠,缓缓颔首:“丁小姐。”
杜若低头看了看手腕上的表,把手上的小礼品袋递给他:“你是…”她极力的思索,终于想到了:“方浮华!是不是?”她又弯出一个笑,微微低着头,几缕发丝留在额角:“上次多谢你。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那个,我看到你车钥匙上的丁香和星星旧了,我就特地买了一个,表达我…”她努力的措辞:“…微薄的谢意。”
对面的男子眉间猛地一震,似乎是触及到伤痛出无法抑制的流露,很快却又孤独的修复:“举手之劳,我不能收。”
杜若却出乎意料的固执:“我没有忘恩负义的习惯哦。你要不收下,要不我请你吃饭。”
浮华淡淡的摇了摇头,提步离开。
杜若有些气恼,只是对着那个渐行渐远的背影唤:“你一日不收下,我便一日不罢休!”
“未央,今天去琴瑟她们家吃饭,你看见那个在御了没有?”
“嗯。”未央点点头,掬了捧水点着野花,漫不经心的接话:“你是觉得挺般配?”
“怎么不般配?”仪棠沏了杯茶缓缓的呷,掰着手指一样一样的数:“家室不般配?门第不般配?样貌不般配?还有,名字不般配?”
“般配般配,就差你给他们做媒。”
“我这辈子不轻易做媒,只给你和方浮华做媒!”仪棠笑。
未央笑不起来,一个人闷闷的坐在门前的石阶上,眺望着远方:“你说,我们那个时候离开,是不是太懦弱,也太不勇敢?”
旁边的人突然没了声音。
今天是琴瑟的婚礼,未央和仪棠坐在琴瑟的卧房。
琴瑟这个女孩子她知道的,她是和阿芙那样很喜欢笑的人,周身洒满了微微的阳光。
琴瑟的故事,她也是知道的。琴瑟和在御,明明是有情的,然而贾善一心想要把她介绍给他从加拿大留学回来的侄子,说是天作之合,其实说白了大家都心照不宣,贾善图的是什么,不过是钱。
她知道琴瑟的决绝。
也知道琴瑟心里有的,只是一个在御。
毕竟琴瑟在御,莫不静好。相思之苦,折磨着爱情,也历练着爱情。
后来,琴瑟与在御相继离开,双方父母再不妥协,找到他们的时候,也只能妥协。
一袭大红嫁衣的琴瑟握过未央的手,语意深沉:“未央姐姐,你告诉过我爱情要勇敢,今天,我把这句话同样告诉给你。我知道你是有心上人的,我们山里人不知道,好憨。但是这个道理我们谁都明白,谁都懂。如果说你们本来就注定了要在一起,那么就不要浪费时间的苦苦折磨着自己,折磨着彼此。于我和在御,我们明明知道彼此的内心,却守着微末的尊严去试探,浪费了多少时间?不必要去在意那些外在因素。两个人只要心意相连,不就够了吗?人生说漫长不过一朝一夕,就好似贾叔叔的侄子,就算他再好,也不是我要的,我就不喜欢。在御再平凡,可是我喜欢,我就要和他过一辈子。央姐姐,我现在很幸福,我希望你也幸福。”
未央缓缓散去眼中的阴翳,徐徐迎着窗外射进来的一轮骄阳。薄薄的金辉洒在身上,远处是辽阔的山宇,绵延不绝。
她偏着头,缓缓的微笑,柔声说:“我多谢你,让我认清了自己。琴瑟,祝你幸福。”
“嗯。”她用力的点点头:“从前云澹姐姐和我讲《诗经》,我笨,只记得这一句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知道生死有命,由不得自己做主的。但是我坚信我总可以找到一个人,心意相通,与子偕老。”
她一笑便面如春花:“我很开心因为我找到了。我也很希望,真的真的希望,你也能找到,然后,手拉着手,一起愉悦而又认真的过完一辈子。”
“我找到了,”未央也笑:“我很早就找到了。”
晚宴过后未央和仪棠又兴兴头头的闹了洞房。彻夜的红烛,炽热而潋滟,是琴瑟的幸福。
阿九叔和阿九婶也来了,他们是拉着手来的。阿九叔现在不喝酒了,开始酿酒,种菜,栽花,还有一件顶重要的事情,陪着阿九婶。
他说,这世上找到完满实在是太难,一生也太短太短。阿九婶守了他半辈子,不离不弃。他们要好好的,再也不错过,再也不辜负。
傍晚的时候,他们手拉着手离开,他们走在石子小径上,路旁是银杏与夕阳。
他们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然后交汇在一起,交汇处,是绵长而又平淡的一生。
爱情可以等,时间敌不过它,也不怕岁月沧桑。
未央对仪棠说:“我们回去吧。我不要再辜负。”
仪棠说:“我太需要圆满。”
她们这样漂泊在外,太累,太渴望圆满,我亦飘零久,如今,不想继续折磨,太想又太迫切的,要拥抱爱情。
与他们告别,秦姐一行人将她们送到了村口,这还和来时一样,只是一川杏子早已挂了沉甸甸的果。
阿芙送给未央一把野花,努力抹了抹眼角的泪,认真的说:“央姐姐,记得回来。”
琴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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