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登风微一点头:“劳烦老丈了。”
他捡了张方桌坐下,没过多时,店家就端上馍馍白粥,一碟咸菜。老人搓着手,赧然开口:“小店只有老朽一人打理,有时难免顾不周全。饭食粗陋,让公子见笑了。”
百里登风咬了一口馍馍,食物口感粗硬,他越嚼越干,喝了口粥,勉强咽下,只觉粗砺如割喉。馍馍粗面所制,细看还掺了些许麸皮。那粥亦是清可见底,米粒少得可怜。他方知“粗陋”二字,绝非谦辞。
“既然这样,老丈又年事已高,何不雇个伙计,您也可安享天年。”百里登风又咽下一口,只觉食道一片火辣,火辣中还泛出些许甜意,或许是喉咙被割破了。
“唉,以前也有个伙计。自从山匪闹起来,老朽不忍他遭毒手,就早早打发走了,剩老朽一人照管小店。”
老人用抹布擦着柜台,继续说道:“老朽世代都住在镇上,靠着这家客栈糊口。年景好的时候,一天的流水能有十几两银子,那时阿月在,归儿也在,”他用手背揉了揉眼睛,“后来,阿月没了,归儿娶了临镇的姑娘,他不愿经营祖业,就去临镇做生意,忙得也不来看我老头。”
百里登风心中恻恻。眼前老人劳碌一生,最终却得了一个妻亡子离的下场,老来还要每日提心吊胆、担惊受怕。若真有天道,为何不见矜怜?他一叹,转念想到世事难测,他今日在此怜悯别人,却不知自己未来又是何境遇。
老人把抹布晾上,面朝门口坐下。此时天已大亮,朝阳照到雪上甚是刺眼。他歪着头,浑浊的眼睛半眯着,遥遥望向门外,不知是在追思遥远的往事,还是期盼爱子回家的马蹄。
“归儿从小就是个孝顺孩子,镇上来的人少,年景一年差似一年,他不愿接手我也不怨他。这几年不太平,我更加不让他来。老头子一把年纪了,不怕山匪抓,这祖业,老朽能多干一天是一天。唉,只怕这样的日子也不长了。”他闭上眼,皱纹和白发在阳光下纤毫毕现。老人身子佝偻着,表情无悲无喜,像一本翻旧的书,又像他居住的镇。
百里登风不知说什么才好,他第一次感觉言语如此苍白。一切安慰之辞放到这人面前都显得浅薄而多余,是了,无力的言语焉能与时间的打磨抗衡?
老人忽转头冲百里登风笑道:“老头子上了年纪就爱啰嗦,公子肯耐心听已是老朽的造化,这房间就算是老朽请公子住的,还望公子赏老头子几分薄面。”
百里登风自然不肯,方欲推辞,却听得楼上传来一阵脚步声,一个冷淡的声音由远及近:“昨日要你备的马草,可备好了?”
百里登风回头一看,说话者蓝发白袍,肩头配羽,此刻恰好也朝这边望来。两人目光甫一交会,顿时愣在当场。
“两位认识?”老掌柜见他二人相顾无言,只知呆呆站在原地,似乎是久别重逢,眼神却掺杂着许多复杂的情愫,像是朋友,又像比朋友更近一层。心中疑惑,不由得出言相询。
“之前认识。”
“他是我朋友。”
百里登风和单雨童同时开口,继而同时一愣。单雨童未料会在这里再见到他,心中百感交集,一句“他是我朋友”未经思索,脱口而出。话音落地他才意识到,这人在自己心里竟走得这般远了。他不知这样的改变是好是坏,只知在见到他的刹那,内心一阵欢喜。百里登风见他无恙,心下稍定,却听那人问道:“你怎到了此处?”
他拉单雨童在桌边坐下,后者自怀中取出一方巾帕,擦了擦长凳,方才落座。
百里登风遂将下山之后的遭遇讲了一番,末了叹道:“你来这里是因为雨真罢。只是不知娄英秀何时有了如此厉害的爪牙,竟能从你眼皮底下把人带走。”
“……”单雨童默默不语,百里登风料想那女子必定武功极高,是以才能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他见单雨童孤身一人,心中动了一动:“玄霜姑娘没与你一起么?”
“掳走雨真的,正是玄霜。”
“什么?她为何……”百里登风大吃一惊,却又想到以单雨童武功之高、心思之细,寻常人一近居处就会被他发觉,遑论劫人。而玄霜深爱单兄,怎会做出此等反常之事?
“她已投身娄英秀麾下。”单雨童闭了闭眼,叹息般开口。未待百里登风反应,他睁开眼凝视着他:“锁骨处有兰花胎记的姑娘,我只认得一位。”
“不错。只是听那神秘人说她们师父作古已久,纵然我们找到凌姣,她也未必能说出多少有关‘锦衾寒’的消息。况且……”
“况且燕姑娘并非甲子直亲女,只是知晓此事的人不多。那神秘人若不知此节,倒也合乎情理。听你描述,他似是山匪中人,他的话,焉可置信?”单雨童淡淡,话锋一转,“不过事到如今,知己不知彼。无论是真是假,单某都要去甲府一探究竟。”
“此处去甲府,往返也要耽搁几日。若他们不利雨真……”
“玄霜给了我十五日的期限。算上今天,已过去三日。若快马加鞭,来回也要三日。”单雨童悠悠开口,目光空寂辽远,如雪后的天空。他见百里登风望着他不言,微微一笑:“放心。她既要我上山,我出现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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