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说着伸手撕开牧羊人破烂不堪的裤腿。
同伴们下马来到牧羊人面前,低头看去都不禁一怔。腿竟是从小腿处而断,牧羊人的半截小腿都是用木头做成,木腿上端钉着牛皮,再以皮筋将牛皮牢牢固定在膝盖上,既牢靠又灵活。
“原来是个断腿的残废,咦,别说,那会爷还真的没看出来。”黑衣青年左右翻看着这双腿。木头只是普通杂木,制作得却极为精细,流畅的刀工,讲究的细节,让这双假腿看上去象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做得到不错,不知道用起来怎么样。”黑衣少年说着拽着牧羊人的胳膊猛然起身,那牧羊人原本以手护着头脸,被这一拽顿时滑落开去。看到眼前的脸,几名少年又是一怔,继而爆发出一阵大笑:“世上竟有这种极品。”
一旁的红衣少年指着牧羊人,笑得几乎背过气去。
牧羊人的脸上布满了刀疤。刀疤不不长也不宽,显见那划过脸庞的刀定然无比锋利,却纵横密布,足足有十余条之多。
黑衣少年看到他这般古怪模样,也不禁抱臂笑了起来:“果然是个极品。既然你让爷少了逐鹿的乐趣,就自己代替鹿让爷逐逐,也让爷看看你这腿好使不?”
说着将牧羊人向前一推,自己飞身上马,向着牧羊人奔去。
牧羊人急忙闪避,却被其他人挥动着兵器赶了回来,眼看就要被撞上,只好顺着马头方向奔跑。
木腿再精巧,毕竟难与真腿相比。以平常速度走路还行,又怎能用于奔跑。没跑出几步便跌倒在地。黑衣少年也毫无收缰的意思,驾着马便要踩踏而过。牧羊人就地翻滚,无奈马来得实在太快,眼见就要躲避不开,好在马是训练有素的战马,发现脚下有人,本能的一避,尽管如此,牧羊人的胸口依旧被踢中,一口鲜血夺口而出。身子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便一动不动。
“死了?”红衣少年在牧羊人鼻前探了探,发现鼻息若有若无,再看胸前,早已被鲜血染红,眼看是要不成了。
“真没意思,这么下就玩完了。”说话间手背无意间碰到了牧羊人的脸,红衣少年从腰间扯出一块稠巾厌恶地擦了擦手,再皱起眉将绸巾丢在地上——碰到这种脏东西,真是晦气。
“好了,元珏,别管这个怪物,咱们快回去,说不定要下雨。”黑衣少年指了指天边,果然有一片阴云飘来。
“是,太子殿下。”
马蹄声渐渐远去,直到再也听不见时,牧羊人才用费力地支起身体坐了起来。胸口的疼痛略微减轻了些,在肋骨上按了按,还好没断,看来伤势没有自己想象中严重。但刚才若不是自己咬破舌尖吐了口血假装伤重的话,只怕就真的要被这些人玩弄致死。
拭去嘴角的鲜血,望向马蹄消失的方向。太子,不就是宇文纵横的儿子么?难怪如此残暴不仁,果然生子类父,一丘之貉。
云层越来越厚,敝了日光,天色变得阴暗。牧羊人站起身来,开始缓慢有序地收拢羊群。
那黑衣少年正是大燕皇帝宇文纵横的儿子——太子宇文熠。今日难得有空,一早他便带着自己的伴读兵部尚书的公子元珏和几名侍卫到皇家猎场打猎,不料一时兴起追着猎物跑出了猎场的边界,竟然来到这里。离开宏都已经很远,现在眼见山雨欲来,四周却连个躲雨的地方都没有。
“去,就近找个地方避雨。”元珏对侍卫们大声下着命令。
“太子殿下,臣想起来了,附近有个官牧,可以避雨。”一名侍卫忽然一拍脑袋。
“那还愣着干嘛?带路啊。”元珏斜目嗔道。
二
北苑厩顾名思义是位于皇城宏都之北的大厩,主要还是牧养马匹,因为牧场远远不及东苑厩和西南厩,所牧的马匹也是被淘汰下来的军马,只能用来托运辎重。
厩里也养了些牛羊,则主要是为了供给皇家食用。
随行的侍卫亮出腰牌:“我们是宫廷禁卫军,办事路过这里,安排个干净的屋子,我们要避雨。”
宫廷禁卫军都是官宦人家的子弟,个个跋扈贯了,北苑厩的管事自然不敢怠慢。
“几位大人,还有什么事尽管吩咐。”
宇文熠看着眼前的酒菜,觉得自己真的有些饿了。
元珏跟了宇文熠多年,一看白了他的心思,便立刻给他布菜。
宇文熠夹了块腌渍的羊肉放在嘴里,别有一番滋味:“不错,你这人满机灵的。叫什么,是这里干什么的?”
“谢大人夸奖,小人李来顺,是这里的管事。这些酒菜都是小人珍藏着的,难得能孝敬大人,是小人的福气。”李来顺有些胖,点头哈腰地笑起来更觉谄媚:“大人慢用,小人就在外面伺候。”
雨下了起来,黄昏时渐渐有了倾盆的趋势,直到天色全黑才停歇下来,雨滴从屋檐下滴落,打廊下的小水坑里,发出单调的声响。
一阵杂乱的羊叫从不远处传来,站在廊道上的李来顺对旁边的部下抬了下下巴:“去看看,是不是小苏回来了。”
那人应声而去,不一会便听他大声讯问:“瘸子,现在什么时辰了,按规矩你今天可是要挨鞭子了。”
“赵爷,雨太大惊了羊,好不容易收拢,这才晚了。”
“不行,今天要是饶过你,你还不知道天高地厚了。下次要是逃跑,爷还得吃不了兜着走。”
“赵泰,回来就算了,他一个没腿的残废,能跑到哪里去?你省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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