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之主角怕疼》by仁少年
文案:
金世杰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终于美梦成真,顺利穿了一回,还成了主角,在他欢喜雀跃之时,命运大神一巴掌把他拍晕,告诉他什么叫真正的乐极生悲,穿成主角没错,只是这个主角太悲催。简而言之,就是一个打成泥还能站起来的小强,只是成泥的过程真尼玛痛。为了不被主角的悲剧人生虐死,金世杰 决定自立更生,去抱反派的大腿,然而,反派他是个变态……后果你懂的!嘿嘿嘿!
内容标签:欢喜冤家 重生 甜文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金世杰,尚天 ┃ 配角:钟秀 ┃ 其它:穿书,
第1章
金世杰躺在红木雕花大床上,对着淡紫色床帐眨了眨眼睛,又想到了他这三天来每天都在想的一个问题:老天爷真的听到他的祈祷,让他穿到书里来当主角了吗
大学毕业就成了宅男的金世杰,十分恪守宅男的本分:俩月不出一次门,一次出门顶俩月。在这丰富的可浪费时间里,除了渣游戏做代练,就是读,那种把自己带入主角视角,啪啪啪打大小boss脸的感觉不要太爽,他默默希望那些穿书的是真的,又觉得实在是不可能,然后,他就穿了……
“少爷,洗脸水备好了,五少爷、八少爷已经过去了,老爷、太太怕是也快醒了,今是初一,是给老爷太太请安的日子。”
秋香的声音打断金世杰的回忆,他撩起帐子看看外面的天色,灰蒙蒙的,太阳怕是连半张脸还没露出来,暗自叹了口气,大户人家倒是吃得好穿的好,只是这些规矩实在烦人,天还没亮就折腾人,还好每月只有这一天,不然金世杰不保证自己是不是会做一个不肖子孙。
任由丫鬟伺候洗漱,给自己换上金家的族服,金世杰倒是适应的好,他想着到了异世,还是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怎么也要好好享受一番才不辜负穿越大神,想到这,不由去看旁边伺候的秋香,瓜子脸、柳叶眉、鼻子高挺,是个标准的美人,这样的丫鬟放在少爷身边想也知道是要做什么用的。只可惜,金家家训明文规定,无论男女不到二十岁均不可沾染男女之事,否则以判族罪论处。于是前世二十八,今世十八的粉嫩金世杰还要再过两年魔法师的日子,想到这里他不由叹了口气。
秋香察言观色,关切的问道:“少爷怎么了?”
金世杰看了她一眼,幽怨道:“魔法师的日子不好过呀。”
秋香:“……”少爷不是驭剑使吗?魔法师是什么?
驭剑使是百玄大陆对剑客的称呼,共分十二级,金世杰现在sān_jí。
收拾妥当,金世杰也不顾秋香在那里发呆,带了侍从黑奎前往他爹——金家家主——金鸿城的院落。
黑奎不愧他的名字,一张脸和李逵很有一拼,听说比他等级要高挺多,他只能默默说服自己:人家不是靠脸吃饭的,是实力派。不然他实在无法理解原主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收黑奎当侍从,难道是为了凸显自己生的细皮嫩肉?想到这他不由摸了摸自己的脸,又嫩又滑。看书的时候看作者写些什么洗筋伐髓,排除体内杂质,会身轻如燕,肤如凝脂,真摸到了,才知道修炼的好处,真是滑啊!
这样西想东想,两人脚下生风,不过片刻便到了金鸿城的院落。
每次走路都像飞一样,金世杰觉得异世真是没白来,太好玩了!
两人到的时候,院子里已经密密麻麻站了不少人,看他过来,一些先来的主动给他让出道来,金世杰目不斜视直接走过,他知道自己穿的这人身份——百玄大陆五大城池之一擎云城三大世家之一金家家主的独子。
百玄大陆没有皇室,一切皆以五大城池马首是瞻,擎云城便是由金、蓝、白三家做主,可想而知他这个金家家主独子的身份有多么高。站的高摔得狠说的就是他这样的,作为一本书的主角,一味顺风顺水实在太没挑战,无良作者为了表示自家的主角结实耐用,百折不挠,总么弄都弄不死,一定要给他安排非人的待遇,仇家寻仇,家破人亡不可避免。他记得原主就是让一个金家的大仇家挑断手脚筋,捏碎了剑核,扔到奴隶市场给卖了,别的不说,挑断手脚筋……想想就很酸爽,更别说和驭剑使生死相关的剑核了,要是被捏碎了,他下意识觉得腿根一紧,好像和爆蛋差不多。
“唉!”一想到这些他就愁眉苦脸,才来三天,他连时间线还没弄清楚,不知道大仇家什么时候到,会不会给他准备的机会,要是过几天就来,他是不是跑路比较好,但这样又好像不太合适,要不然直接告诉他那个便宜老爹?但是怎么说呢?难道说是做梦梦到的也太不靠谱了。
他这边唉声叹气,一旁一直拿眼角瞄他的几位堂兄弟也是一副见了鬼的样子,擎云城谁不知道金家七少爷天赋高,长得好,还是家主的儿子,他不给别人气受就不错了,谁还敢气他?但看他这副模样分明是有心事。
五少爷金世宇是三品丹师,也是天资出众之辈。
丹师共分十二品,修炼法门自成一家,和驭剑使一样是十分受欢迎的职业,算是医生,厉害的丹师能够炼制适合各种职业的丹药,虽然站斗上没什么用,却是谁都离不开的存在。金世宇今年十九岁,已经是三品丹师,可以说是十分了不得了,连金家家主都对他另眼相看。但看过全书的金世杰知道,这就是个道貌岸然的伪
喜欢穿书之主角怕疼请大家收藏:(m.dmbook6.com),腐文网更新速度最快。